關於清代的內命婦

所謂內命婦,是針對於“外命婦”而言的。“外命婦”一般泛指朝廷官員的妻室,而“內命婦”則一般泛指皇室家族,特別是皇帝本人的妻室。與外命婦制度一樣,中國各個朝代也都有自己不同的內命婦制度。清代不僅有自己的內命婦制度,而且這個制度也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調整才最終確立。


關於清代的內命婦

圖為孝賢純皇后朝服像

第一階段·天命、天聰時期

在入關之前,後金天命、天聰時期的後宮等級,大體因循著當時滿蒙國主的妻妾模式,分為三個等級,即嫡妃、側妃,以及庶妃。

嫡妃,也寫作“嫡福晉”,是汗王的嫡室正妻。根據娶入順序的不同,可以有“元妃”、“繼妃”等稱呼,如清太祖努爾哈赤有元妃佟佳氏,滿文文獻寫成“neneme gaiha fujin”,意為“原娶之福晉”。再後來,禮制發展,尊稱嫡妃為“大妃”,滿文文獻寫為“amba fujin”,意為“大福晉”。

側妃,也寫作“側福晉”,她們的身份介於嫡妃和庶妃之間。其中有一些側妃的身份幾乎可以與嫡妃相抗衡,一般認為這是入關前滿蒙“多妻制度”的影響。

庶妃,也寫作“庶福晉”,她們純粹屬於妾室的身份。在入關前的滿文檔案中,對於她們有許多種稱呼,如有“buya sargan”,意為“年幼之妻”或“小妻”,又有“ajige fujin”,意為“年幼福晉”或“小福晉”。另外還有“gucihi”以及“sula hehesi”、“gege”等詞彙,目前還有待研究。實際上,在當時的後宮生活中,雖然同樣屬於庶妃等級,但是根據稱呼的不同,也有地位高低的區別。比如說“ajige fujin”的身份就要比“buya sargan”高,但是“ajige fujin”依然不能被列入側妃之中。

第二階段·崇德、順治以及康熙朝初期

隨著清太宗“崇德建制”的進行,清代的後宮也開始參考明朝的各種等級和制度,但這時對中原王朝制度的模仿還比較模稜兩可。從崇德年間到康熙朝初期,在“嫡側庶三級”的基礎之上,清代後宮開始進入與中原王朝的制度相融合的時期。

崇德元年,清太宗冊封了“五宮”,漢文文本稱之為皇后、宸妃、貴妃、淑妃、莊妃。但是在滿文文本中,她們對應的稱呼則是ejen fujin、dergi amba fujin、wargi amba fujin、dergi ashan i fujin、wargi ashan i fujin,即國主福晉、東大福晉、西大福晉、東側福晉、西側福晉。而且在這裡可以明顯的看到,這時的“貴妃”的“貴”只是妃的封號,並不是之後作為一種主位等級出現的。這都顯示著對於中原後宮制度模仿的不徹底。

到了入關之後,順治朝的後宮進一步參考中原制度,但是順治朝幾乎一切關於“漢化”的制度都遇到了的反覆的過程,後宮制度也一樣。根據檔案顯示,順治朝原本有過“皇妃”、“九嬪”等稱呼,實際上即是參考之前中原王朝的後宮方式在擬定新的後宮等級,但是最終這只是“試驗品”而已。以最終結果來看,順治朝的後宮依然還是三個等級,即皇后(嫡福晉)、妃(側福晉)和妾(庶福晉、格格)。與崇德年間相比較,只是多了一個“皇貴妃”的設定,而這個設定則是為了順治帝專愛的董鄂妃而設立的。

到了康熙朝初期,妃和嬪這兩個級別正式出現,但是作為“側妃”一級的後宮,無號之妃、嬪依然存在,以及“庶妃”、“格格”等妾室稱呼依然存在。在康熙朝初期的檔案中,還有“大答應”、“小答應”等名詞,後來被證實均是對宮女的稱呼(“答應”一詞在明代本身即是稱呼宮女的)。對於這些情況,康熙帝也逐漸進行了調整,清代後宮內命婦制度也就逐漸定型了。

關於清代的內命婦

圖為後宮行樂圖

第三階段·康熙朝中期之後

經過了第二階段數十年的適應和調整,從康熙朝中期開始,被後世所熟知的八等后妃制度正式確立,並且以各種先例作為根據,形成了固定的制度。

這八等級也就是大家所熟知的,皇后、皇貴妃、貴妃、妃、嬪、貴人、常在、答應。而這八個等級,大致說來則可以分為五個大等級。

第一等級是皇后。皇后的身份獨一無二,只有先、後,原封、繼封、追封之分。從嘉道之後的慣例來講,原封嫡後的身份是最高的,其本家可以得到“承恩公”的推恩封爵,而繼封乃至於追封的皇后,身份則要次於原封嫡後,其本家只能夠獲得“承恩侯”的推恩,而且其中因生育皇帝而獲得追封的“皇后”,地位一般還要次於繼封的皇后。

第二等級是皇貴妃。清代皇貴妃之位設立於順治年間,原本是專為董鄂妃而設立的。從設定的出發點上講,就明確指出了其“中宮之次”、“首襄內治”的“副後”地位。也正是因為這樣,從乾隆年間開始,在原封皇后故去的喪期內,預定繼封為皇后的後宮,多要暫補為皇貴妃,以順勢在喪期結束後晉封皇后。當然,這並不代表著冊封為皇貴妃就一定意味著成為了皇后候補。值得注意的是,在順康時期,從冠服制度來講,皇貴妃與貴妃基本是屬於同一等級的,到了雍乾之後,二者才拉開了差距,尤其凸顯的,即是皇貴妃可以使用皇后的明黃色,而貴妃則不可,這是一種本質上的區別。

第三等級是貴妃。清代貴妃到了康熙朝才正式形成制度,而且在當時,貴妃似乎與皇貴妃的區別並不明顯。雍乾之後,貴妃和皇貴妃之間的區別增大,能夠使用明黃色的皇貴妃成為了名副其實的“副後”身份,而只能和妃、嬪一樣使用金黃色的貴妃則明顯和皇貴妃產生了級差。這種變化也使得貴妃變得有些尷尬,它和皇貴妃以及妃、嬪這兩個等級之間都有些類似,也都有些距離。

第四等級是妃和嬪。妃和嬪是清代後宮等級中的“中流砥柱”,這是因為一般能夠成為妃和嬪位,都是出身家世不錯或者還比較受到皇帝寵愛的。達到了這個等級,已經是正式被皇家所承認的後宮了,並且擁有自己的冠服等級。

最後一個等級是貴人、常在和答應。這三個等級雖然互有高低,但其實都屬於清代下層後宮。她們並沒有自己的冠服等級,而且如果沒有生育過,經常連多餘的記載也沒有。在這最後一個等級之內,其實也有身份的區別,即是以是否“得號”作為區分。清代初期就曾經規定,“凡未有封號宮人。喪禮……皆由禮部行文各該衙門備辦”。像蔡常在這種並不是“封號”,只是“稱號”而已,像佳貴人這種就是“封號”了。在清宮的檔案,特別是滿文檔案中,這種區別尤其明顯,因為“封號”是必須要意譯的,而“稱號”便都是音譯的。也就是說,就算同是貴人的身份,擁有封號的貴人一般也比只有稱號的貴人地位要高。不過整體說來,一般擁有了封號,也就開始要上升到妃、嬪的身份了。當然,清代也有個別的只擁有稱號和沒有封號的妃或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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