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發告示“逝者禁止乘電梯”,家人無奈擡棺走17層樓梯,你怎麼看?

行攝青年

也難怪有老人稱羨慕以前的時光,那時候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很融洽,沒那麼多勾心鬥角爾虞我詐。

現在的某些人越活越倒退,越活越自私,打著精緻利己主義的小算盤,還要屬上大眾的名字。

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同是一棟樓的居民,放在以前就好比一個村子裡的鄉里鄉親。可惜這鋼筋混凝土漸漸把人味給吸收了,只留下互相提防和惡意揣度。

我真的搞不清楚,這位貼告示的人到底是真迷信還是假迷信?亦或是幹了什麼虧心事?

90多歲的老人去世,這在傳統意義上講是喜喪,棺材乘著電梯上下又怎麼了?你們不是還有人迷信“升官發財”嗎?

人這一輩子,除了生死還有什麼大事?在這節骨眼上給人家添堵,其人的品行可見一斑。別扯什麼火化,別扯什麼日本風俗,這裡是中國,自然要有中國人的傳統習俗。

我們常說人死為大,又信奉入土為安。電梯運送棺材真的就那麼不吉利嗎?

要是再較真,你就應該離開地球了,我們生活的土地下,哪裡沒有埋葬過屍骸?

人們常說與人方便與己方便。事情都是一來一往的,現在你能貼出這樣的告示,可否想過自己或者親人也有死去的那一天?

到時候報應不爽,是給你自己添堵還是為親人添堵呢?



夜雨如書

貼告示的人,是否已經長生不老

我看到的消息是,一個95歲的老人,在家中去世,老人活著的時候可以不出門不坐電梯,但是,去世了,總得入土為安,就得先出家門,先下高樓,可是家裡住17樓。

鄰居未卜先知地知道老人必定是想坐電梯下樓的。不要說是一個大棺材,就是一個好胳膊好腿的的空人,讓他從17樓走下來,都發怵。

可是鄰居不管你能不能走樓梯,搶先在樓道里貼出了告示:

看清了吧,“本幢樓人員過世,只能走樓梯,絕不允許乘座電梯下來。落款是惠韻家園15幢住戶。”

口氣很硬,完全是他說了算的趕腳。

問題是,此住戶非彼住戶,貼告示的“住戶”是誰?幾家?開過“樓委會”研究沒有?表決通過沒有?

沒有,好,你憑什麼就能決定過世人員不能乘電梯? 你不覺得你霸道無理了點?

電梯是公用的,本樓住戶都有權利正當使用,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何況一個95歲的老人,這麼大熱的天,你讓他們從17樓折騰下去,你自己良心很安嗎?

要限乘,您可以住獨棟,沒人攔著。

我不知道你怕什麼,擔心什麼。95歲的老人,一般不會是因傳染病等惡疾去世。如果你擔心,你恐懼,你讓她至少費半個小時從樓梯折騰下去,比之乘電梯幾分鐘的時間,她老人家在樓道里所留下的魂靈印記,是不是更多?電梯距樓梯遠嗎?你不怕這位被你另眼看待的老人,回來找你?

再說過世老人這家。憋著一肚子火,七拐八拐走下17樓,終於忍不住,要吐槽,要伸張正義。

好。

因為,你的貼告示的鄰居,將永遠虧欠著你。

現在,全網人民,都知道,這樓上有這麼蠻不講理且不顧別人死活的惡鄰。

這就是他們無理取鬧且不顧別人死活的代價。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只要換位思考一下。

也許人家已經得了太上老君的丹藥,長生不老。


潘衛霞律師

有媒體報道,江蘇無錫市惠山區惠韻家園,一個95歲的高齡老太去世後,在出殯的前一天,卻遭遇鄰居的“禁令”,電梯旁的告示上寫著:“逝者禁止乘電梯”,為避免外人說三道四,家人商議之後,決定走樓梯,並將棺材從十七樓搬下。

不過,整個出殯過程中,因走樓梯顯得較為艱辛,在“抬棺材”的過程中,棺材上的配飾有所損壞。因此,逝者家屬覺得很氣憤,思前想後覺得這種“禁令”對逝者很不尊重,便通過媒體發聲,希望“張貼告示的鄰居”到逝者遺像前道歉。

對於這樣一件事情,社交媒體上也是眾說紛紜。從輿論的走向來看,貌似認為“逝者家屬”和“告示鄰居”在處理問題上都不是很得當。不過,總體上而言,還是圍繞“民間風俗”和“個人尊嚴”在探討。

就“民間風俗”而言,在一些地區還固守著“土葬”的方式,所以“棺材”入土的形式還被保留著。不過,從具體的實施來看,鄉鎮較為普遍一些。撇開所謂風俗層面的講究,從實施的方便程度而言,似乎人們也能相對接受。

所以,在大城市的逝者,一般來講,家屬都會選擇“火化”,較為講究的家屬,會把骨灰“帶回家”或“所在小區”,簡單設個靈堂祭奠,最終安放到墓地或者寄存在陵園。當然,有的家屬為避免打擾周遭鄰居,就直接在火葬場進行送別,在家中只是設靈堂擺個遺像而已,總之不同家屬各有考量,不能說誰對或者誰錯,只是個選擇問題。

不過,在樓房上設靈堂“擺棺材”,就算風俗本身沒問題,周遭鄰居不介意,但家屬本身在處理上也會顯得較為辛苦。所以,從風俗的更迭上而言,在大城市辦喪事,還是儘量從簡一些較好,如果空間條件方便,不影響周遭鄰里的正常生活,可以適當考慮。但要是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別人,還是儘量避免不必要的尷尬。

從這一點上,也就能理解,為何在社交媒體上,會有不少人覺得家屬處理的不得當。當然,並非說人們不尊重風俗本身,而是覺得這樣做很折騰。我們很清楚的能想到,一個棺材被抬到十七樓,安放逝者後,再被抬下十七樓是一種怎樣的體驗。所以,出現一些人批評家屬的意見,似乎也是情理之中。

當然,除卻批評家屬的意見外,更多的言論集中在批評“張貼告示的鄰居”一面。人們普遍認為,每一個人都值得尊重,人總有過世的一天,“逝者禁止乘電梯”這種提法著實“不正確”。這種邏輯實際上屬於很文明、很現代的認知,它本身只關乎生命尊嚴,與風俗等意識無關。

只可惜,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對於喪事本身會有不同的看法,甚至有特別的忌諱。某種層面上,他(她)們也不是不尊重逝者,只是在死亡的認知上,相對神秘一些。所以,就會產生一些較為偏見的論斷,並且要求他(她)人也如此。

某種意義上而言,這種偏見並非少數個體的問題,而是一種社會性的偏見。它需要時間的沉澱,風俗的更迭才能有所改觀。常見的比如“凶宅”、“兇車”,雖然從無神論角度而言,並不影響之後人們的居住或使用,但作為後來的使用者,還是會有一定程度上的介意。

而這些在“凶宅”、“兇車”的交易中就體現的比較突出,多數情況下肯定會貶值,甚至會出現沒人要的情況。當然,這也不是說,人們就一定不尊重逝者,而是作為大多數人而言,在沒有經過專業的心理訓練,是很難一下子接納的。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凡是與逝者有關的職業,比如入殮師,火化師,人們都會覺得他(她)們與眾不同,這其實與尊重不尊重無關,只是一種認知上的偏見而已。甚至,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哪怕是很親近的人去世,親屬有時候也會感到莫名的恐懼,這些實際上都是很正常的表現。

死亡雖然不陌生,但是在大多數人的認知中,因面對的頻次相對較低,自然還是感覺較為陌生,而陌生勢必就會帶來些許恐懼和偏見。而這種偏見的強度走勢與費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基本上是一致的。如同水面上泛開的漣漪一般,由逝者延伸開去,一圈一圈,按離自己距離的遠近來劃分偏見和恐懼。

而這似乎就是“張貼告示鄰居”內心的基本邏輯。事實上,還有一個主要的問題是,狹小空間的共用問題。如果是在路上“抬棺材”,似乎就沒有人會介意。但因電梯空間狹小,一些人受恐怖小說或恐怖電影的影響,就會不免產生一定的恐懼感,因為日常的記憶是聯想的主要物料。

所以,就觸動鄰居作出不得當的“禁令”來講,這本身反映出“現代文明”與“古老風俗”的對抗,它們需要時間來和解,更需要彼此寬容和接納。很多時候,所謂的尊嚴,不是誰得勢誰就贏下格局,而是能否共融並存,才能擁抱更多尊嚴。說到底,能否讓異見和異俗在自己的周圍共存,或許才是這件事帶給我們新的思考與洞見。


姬鵬

對於這件事情,可能還真沒有個標準的答案。每個人的思想觀念不同,思考問題的角度也不同。

先來一起了解一下事情大概經過。

95歲的顧老太過世,計劃6月9日出殯。可6月8日他家人在樓下發現一張告示,上寫著:“本幢樓人員過世,只能走樓梯,決不允許乘坐電梯下來.——惠韻家園15幢住戶.2018.6.8”。許阿婆一家人商量後無奈決定走樓梯,但樓梯狹窄,費了很大勁棺材才從17樓抬下去,且上面精美的畫飾也被磕碰壞。

人其實是個很奇怪的動物,經過會自己嚇唬自己。比如我們小時候一個人走夜路時,常常會一步三回頭,總擔心身後會有什麼東西跟著自己。於是便時不時的回頭看看,給自己以心理安慰。

就如逝者搭電梯下樓這件事,如果自己心裡想開了,其實也沒什麼。感覺會害怕的人,可能是心裡自己和自己較勁導致的,並非外來因素所致。

所以,對於逝者能否走電梯,該樓住戶也是有的不介意有的反對,意見不一。不介意的住戶表示:“你說誰不會過世呢!”反對的住戶則表示:“我們每天要坐電梯,總歸會有點害怕。”

而原本顧老太的家人是打算走貨梯的,因為他們樓有貨梯和客梯。但為了不讓別人對已故的親人說三道四,最終選擇了走樓梯。物業則表示對這方面沒規定,得看業主意見。顧老太98歲的老伴兒流著淚說:“誰都有過世的那一天,這麼做是對逝者的不尊重,”顧老太的家人楊老伯表示:“其他樓人過世都走電梯,就這幢樓不行,我想找到貼告示的人,讓他站出來,到我丈母孃遺像前道歉。”

其實,誰家沒有個老人,總有過世的時候,這樣做無疑是給自家今後也堵死了路。大家都知道,棺材用的是好木料,很重。從狹窄的十幾樓甚至幾十樓抬下去,不僅難度大,確實相當耗費體力。

都在同一幢樓裡住著,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其實,說實話,在沒有入住之前,誰知的樓裡發生過什麼事。一直住著人的樓房,只要自己別總嚇唬自己,就什麼事都沒有。

大家介意逝者搭電梯下樓嗎?說說你的意見。


龍族社

以前中國人去日本打工,專門有一個職業,叫背屍人。因為住樓房的日本人死了以後好像不走電梯的。然後僱人抬著或者揹著走樓梯。有很多中國人在日本幹這個工作。按樓層和逝者體重收錢。當時有個受仿者說,他在日本做這個工作,收入很高的。因為日本的老齡化嚴重,然後日本人壽命很長,一般都是很老了才過逝,所以一般逝者體重都比較輕,他一個人就能背了,這樣可以多賺錢。

但是至於為什麼不走電梯,沒有法律規定的。算是相約成俗的規定吧。是一種講究,可以說是迷信吧。

但是中國的國情與日本不一樣。首先國民經濟條件不如日本,在一個是認知情況又各有不同,還有就是中國普通百姓之間太喜歡針鋒相對了,真的,中國人講理,太講理了,有理沒理都得講理。不管什麼事情沒有錯的人,各說各的理。我的意思就是中國人事多,愛比比,喜歡互相傷害。

中國人都很迷信的,南方各種風俗習慣,北方的大仙。你也不知道哪一點就觸犯到別人的忌諱了。他家掛個鏡子,對面弄個八卦。他家陽臺擺香案,對面陽臺就得立泰山石。。。。各種鬥法,各種信!

再說一個就是,城裡的人真的是有些刻薄。主要是小區裡的人很難建立長久穩定的圈子,互相幾乎沒有什麼禮尚往來,所以有事情和時候首先想到的都是各自的利益,因為城裡人都是關起門來過自己的日子。頂多關心關心幾樓的媳婦長的漂亮,誰家小孩沒教養,誰家狗愛咬人。

其實這東西沒啥大不了的,坐了也就坐了,他也不敢打人。不坐呢,就是尊重別人的忌諱,多出點力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在農村,都是逝者為大的。

城市套路深


山海關觀海山

  假借大家之名義,罔顧他人之利益,以達私我之目的,實乃無恥之徒耳。

  死人怎麼了?誰賦予了你制止一位去世老人乘坐電梯的權利?你用迷信嚇唬自己,還用這種卑鄙手段阻止他人的正當權益,你為什麼不敢直接站出來?還落款某某幢的住戶,你能代表所有的住戶嗎?為什麼不敢寫你的名字?如果你認為這樣做是正確的,你還怕寫上自己的名字嗎?

  很多時候,對這種只為一已之私利,而罔顧他人利益的人,你越是忍讓,他就越是蹬鼻子上臉。試想,如果死者家人是一家在當地比較厲害或有權有勢的人,他敢貼這樣的告示嗎?

  說一件小事。我們可能都有步行穿過斑馬線的經歷,假如你正要經過時,有車輛通過,他不讓你,你就要讓他,雖然交規有規定,車輛要禮讓行人斑馬線,可畢竟人撞不過車,他不讓你,你再不讓他,一旦撞上,吃虧的肯定是自己。所以,你只能主動讓他,可往往是你讓了一輛又一輛加速度過來了,還在很遠處,也鳴著笛加速衝過來了,就為了自己搶先通過,不用等,不用踩一腳剎車。對於缺乏素質和修養的人,你的忍讓可能會助長他的惡習。

  回到原題,想必貼告示的人也不敢主動站出來,更不要說給道個歉了。所以建議:一定要想法把貼告示的人找出來,把這種在小區故意製造矛盾的人找出來,讓他和大家說道說道,同時,也好讓大家監督一下他,看看他平時的所作所為,是不是一個修養極高的人,是不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是不是一個處處為他人著想的人,還是一個自私自利的小人。

  貼告示的人,由於你的阻止,讓逝者以這樣一個沒有尊嚴的方式離開這個他曾生活了近百年的世界,你真要有膽量,有底氣,有道理,不妨也出來走幾步?讓大家見識見識,也給逝者一個交待。

  最後,祝逝者早日安息!


如水84012

這個事情,做為吃瓜群眾的網友,我完全忽略貼告示的人,不過是一張告示而已,雖然自私了點,但從新聞報道陳述的內容看,貼告示一方並不存在實質行動的阻止行為。

反觀逝者這邊,老奶奶九十多歲去世,雖然長壽,但做為親人肯定也是悲傷的,既然都商量好了並且把棺材運上來了(從電梯還是從樓梯運上來的未知,沒有陳述內容),有這份在家裡給老人裝棺的決心,那乾脆就一不做二不休好了,能上來就能下去,老奶奶是高壽壽終正寢的離世有什麼晦氣的,怕別人說三道四,就挨家挨戶封個利是封懇請見諒唄,別人再不爽也有道德底線,不會大吵大鬧阻止的,畢竟是人之常情,說得過去的事情。

既然當時逝者一家沒有堅定信念,而是選擇了妥協,並改道走樓梯,那麼事後再來矯情算賬就無聊了,畢竟對方只是一紙告示,並無強制阻止行為。




透過光與影的折射

心術不正之人才會有這樣的想法,以為放過死人的電梯不吉利,會忌諱,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在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習俗,越是上點年紀,越是年紀的人抬的人越多,更不會忌晦,恰恰是那些英年早逝的之人,才會有人忌諱。



事後說

這是近日發生在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惠韻家園某棟樓裡的一件事——


一位95歲高齡的老人去世了,可就在出殯的前一天,家人竟然在一樓電梯的附近看到了一張禁止本幢樓逝者乘坐電梯的告示。無奈之下,他們只好走樓梯將棺材從17樓給抬了下來……

這,讓我們怎麼來評說呢?

首先我只能說:這種事,也只有在高樓大廈的城市裡才能夠發生;或者說,這種事,也只有在當今鄰里關係猶如陌生人的現狀下才能夠發生。

如果這是在農村,如果這是在以前……

總之,如果鄰里關係熟絡而親密,那麼完全可以說,這樣的情況,根本就不可能出現!

所以,從表面看,貼出這個告示的這個鄰居是出於忌諱與害怕的心理;但從深層面看,這其實就是反映出了這個鄰居冷漠與自私的秉性。

由於冷漠,因而就顯得沒有了人情味;由於自私,因而就顯得缺乏了常識性。

我們再從民風民俗來說。

一個95歲的高壽老人去世了,在民間,這屬於是“喜喪”。

所謂“喜”喪,一般是不會給人帶來多大的恐怖或恐懼感的。過去是、現在的鄉間也還是,無論大人小孩,無論親疏遠近,也無論生人熟人,都會要爭著吃老人“齋飯”的,以期能得到故世老人的福佑。可見,高壽老人的去世,根本就沒有什麼值得忌諱與害怕的。

而即使撇開高壽的因素不談,在社會倫理和民間風習上,因為從來都秉承著“死者為大逝者為尊”的信守,故爾又有著“出喪不問路”的傳統,意即活人要遵從為死者讓路、讓逝者先行的“規矩”;而出殯時,又有著逢山過山遇水涉水無路劈路的不可被萬事萬物所能阻擋之勢。

這也就是說,只要是在公共領域的路徑,無論是遵從民俗還是恪守倫理,無論是出於敬畏之心還是惻隱之心,一般都不會有人公然地對出殯的路線予以劃定或設禁的。

人有忌諱和害怕的心理,這也情有可原,但這並不是因此而就要禁止逝者出殯通行電梯的理由。

作為住戶,你有權使用電梯,同棟樓其他的業主也有權使用。老人去世,這是每一個家庭都會或將會遇到的事,作為鄰居,怎麼可以是別人家的老人去世了,就禁止逝者最後一次乘座呢?


而且,又是在高達17層的樓上!而且,又是很狹窄很侷促的樓梯!而且,又是準備乘坐的還是貨運電梯!

所以我們可以說,這就是一個奇葩的鄰居,這就是一張缺德的告示——

既違背常情,又不講道理;既蠻橫霸道,又不通人性;既自私自利,又不存敬畏。

接著我們還要問:貼告示的鄰居,你禁止同棟樓的逝者乘電梯,誰給了你這麼大的權利?你依據的又是哪一條的法規或哪一方的風俗?

最後我要說,去世老人的家人太厚道老實了!竟然就服從了這個鄰居的“禁令”,而真的把老人的靈樞艱難地抬下了17層的樓下。

在此,我無法不感嘆老人家人的剋制忍讓精神和委曲求全風格。

或許,你們才稱得上具有了好鄰居的素質,但遺憾的是,你們卻沒有遇上能夠理解人又有寬容心的好鄰居。

“遠親不如近鄰”,但是越來越多的高樓大廈,已經使這句話越來越成為了一種奢望……


偶來三徑

要我看,先質疑一下這個問題,一個住宅小區的電梯,是否能放下這樣的的棺材?這個小區裡怎麼可能安裝貨梯?如果樓梯走不了,那麼電梯怎麼可能走得了?還有一個問題,這個大棺材是怎樣上樓的?

我們都知道,現在親人去世,遺體送到殯儀館,家中可設靈堂,而不是把屍體停放家中,我不知道這個家庭是怎樣做到的,因為大家住樓房,自家停棺,左鄰右舍樓上樓下,都跟著忌諱,可能這才是問題所在。


有人回答誰都會死,這沒錯,但不是誰都把死者遺體在家放在棺材裡放三天,從習俗講,確實讓鄰居忌諱,有的地方早已經明令屍體不要在家擺放,要及時送往殯儀館。

我們祭奠親人,主要在家裡的靈堂,一張照片,一些香燭,行禮或磕頭,寄託哀思,所以樓房不適合停屍是因為,一個樓不是一家,有的實在要停靈的也是選擇空地搭靈棚,也不會把棺材弄樓上去,讓大家忌諱。

所以電梯裡不讓走棺材,我們就理解了,為了防止孩子女士害怕,畢竟是明晃晃的大棺材,是夠瘮人的,尤其是半夜三更回家坐電梯,這也是人之常情,所以沒有必要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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