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整治辦整頓“現金貸”亂象 數平臺被點名

互金整治辦整頓“現金貸”亂象 數平臺被點名

5月30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互金整治辦”)針對部分“現金貸”平臺存在的風險,向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P2P網貸整治辦”)提出加強監管的提請。

在《關於提請對部分“現金貸”平臺加強監管的函》(以下簡稱“59號文”)中,互金整治辦指出,近期現金貸平臺出現“換穿馬甲”的情況,滋生借道手機回租的名義違規放貸、強行搭售會員服務和商品變相抬高利率、惡意導致借款人逾期、虛假購物再轉賣放貸等諸多違規新花樣,以此惡略的方式不斷坑害金融消費者。其中,最為猖獗的是手機回租,“回租貸”相關平臺已逾100個,註冊客戶數高達百萬人;大多數平臺將目標客戶鎖定為大學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個別平臺甚至超過1000%。

具體看來,一是以手機回租的形式來發放貸款。如樂回租平臺,先以評估價格(即借款金額)回收用戶手機,然後將手機回租給用戶,並與客戶約薅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購價格(即還款金額),回購價格高於回收價格部分以及相關“評估費”、“服務費”即借款利息。

二是在貸款過程中搭售其他商品,變相的抬高利率。部分平臺強行要求貸款客戶辦理各種會員卡、高價購買各類商品等,以此來變相抬高利率。如“MO9信用錢包”會員卡價格199元,有效期7天,如果用戶借款2000元,14天需還款2028元,年化率名義上市36%; 如果算上購卡的成本,實際上年化率高達291.9%。又如濱州借款人高文泰在甲鼎速貸平臺借款過程中,必須先以300元的價格將市場價為40元的炒鍋購買下來。

三是故意導致借款人逾期,收取高額逾期費用。相關互聯網消費投訴服務平臺發現,5月1-15日,該機構接到類似投訴21筆,涉及13家網絡借貸平臺。相關平臺並未自動扣劃借款,借款人主動將錢打給平臺會顯示還款失敗。貸款逾期過後,平臺就恢復正常,電話則通知借款人已經逾期,以此收取很高的逾期費用。

四是通過虛假購物再轉賣發放貸款。如51閃電購等平臺引入虛假的購物場景,用戶需要下單購買商品,但是不用支付貨款,直接申請退款或者轉賣變現,轉賣成功後就可以獲得資金;平臺賺取延遲付款費和轉賣撮合的費用。

《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正式出臺,現金貸行業已經逐步出現分化,其中部分平臺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合規調整,但仍有一些不法平臺通過各種各樣的“變種”方式,來規避監管,違規從事“現金貸”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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