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抬头写个人是否有效呢及发票抬头标准规范

导读:发票的抬头是什么意思呢,那么,对于发票抬头写个人有效吗?对于这一问题,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明确的规对此说明,同时,本文还给您带来了发票管理办法的说明,详细内容请您参考如下文章的分析,不要错过了!

发票抬头写个人是否有效呢及发票抬头标准规范

:会计学堂了解到,地税局在发票检查时明确指出过不能写“个人”两字。。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其中内容真实就是指客户消费时应提供真实姓名,而不能直接写 “个人” 两个字。

发票抬头写个人是否有效呢及发票抬头标准规范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的抬头,就是“购物人名称”。英译:invoice title。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

看完了郑老师的上述分析,关于发票抬头写个人是没有效的,这点您应该清楚了。更多关于发票的标准规范,欢迎您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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