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暫扣仍駕車,這個司機真膽大

2018年6月14日,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沙州高速公路大隊民警在柳格高速(G3011)敦煌收費站執勤時,查獲一起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其他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1時08分許,執勤民輔警在對收費站入口車輛進行檢查時,示意甘Fxxxxx號“豐田”牌小型普通客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駕駛人胡某謊稱出門匆忙忘帶駕駛證,民警即要求其出示身份證進行核查,通過公安網查詢證實,駕駛人胡某駕駛證為暫扣狀態,涉嫌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其他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法代碼:1610B)。胡某不得不承認:由於自己駕駛證暫扣後僥倖開了幾次車,沒想到這次卻沒有逃過高速交警的檢查。

駕照暫扣仍駕車,這個司機真膽大

執勤民警當場對胡某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其他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講明瞭這種行為會給社會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是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條例之規定,依法對胡某作出行政處罰。

無證、駕駛證暫扣和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安全隱患大,可是往往就有人心存僥倖,明知故犯,害人害己,端午節小長假期間,大隊還將加大查處力度,從嚴整治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全力保障轄區道路平安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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