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時,這些“土地共有人”,別忘了填!

在土地確權證書上除了戶主姓名一欄外,還有土地共有人一欄。

土地共有人是什麼意思?這不是我自己的土地嗎?誰還能和我共有一塊土地?

土地確權時,這些“土地共有人”,別忘了填!

啥是土地共有人?

戶主相信大家都能夠明白,指的就是土地承包責任人。土地共有人則是跟土地承包責任人共享相關權益的人。

一般來講,土地共有人指的是家庭成員。

成為土地共有人有啥好處?

如今農村的土地以各種用途被徵用已經是一件常事。對於大多數農民來說,遇上徵地,就可以拿到一筆補償款,緩解經濟壓力。那麼土地共有人和徵地拆遷有什麼關聯?

大多數農民朋友在徵地時只注意了錢款多少,但是卻沒有注意到補償費的人口問題,補償費(安置)是按人頭計算的。所以為了避免有可能造成的損失,建議大家確權的時候把家庭成員一起登記(申報)進去。但並不是每一個家庭成員都可以成為共有人,符合幾種情況才行。

哪些人可以成為土地共有人?

1、新生兒

根據我國承包法“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新生兒無法新分到土地,但是家庭原有的土地確權之後,新生兒是可以一起作為共有人登記在證書上的。

2、外嫁女

不管是出嫁女的孃家或者婆家哪一方有承包地,也不管出嫁女此前是否已取得某一方的承包地,都可以在確權時作為共有人,但必須選擇一方,只登記一處,不能重複登記。

3、戶口轉到外地學校的學生

按照政策規定,只要外出學生仍然依賴於農村家庭收入作為基本生活保障,就認定為原家庭人口,有資格在確權時登記為共有人,但需要在備註欄說明具體情況。

4、進城工作子女

農村子女大中專畢業後在城市工作的,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有穩定工作,比如在國家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這樣他們就已經不再是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了,確權時不能作為共有人登記;另一種是自謀職業或者在小企業打工,這種情況下政策規定,由於承包地的功能在於基本生活保障,可以作為共有人確權登記。

5、復原回農村的軍人

從農村入伍的初級士官或者義務兵,復員後仍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因此可以登記為共有人,但須備註說明情況。

戶主去世怎麼辦?

確權之後,土地可以說是農民的固定資產了,戶主是這塊土地的權利人。若戶主去世,確權證上的共有人可以繼續享受土地權益或者從共有人中推選出一位戶主。

但要如果沒有共有人,那麼土地就將作為空閒土地被村委會收回重新分配,所以土地共有人這欄一定要認真仔細、考慮周全再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