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縣公安局”歸市公安局還是歸縣政府管?不一般!

根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縣公安局長由縣長提名,由縣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科普:“縣公安局”歸市公安局還是歸縣政府管?不一般!

縣公安局長的人事任命歸縣人大常委會管。我國公安系統實行雙重領導,人事,財政等歸縣政府管,但業務上要接受市公安局的領導。縣公安局長也是黨員,所以也要接受黨的組織領導。

縣級公安局歸上級市公安局和縣政府雙重領導。

科普:“縣公安局”歸市公安局還是歸縣政府管?不一般!

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部門。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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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還有一些其他部門的公安部門,有別於地方政府的公安局,比如:鐵路公安、森林公安、民航公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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