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娛樂天堂:百貨公司與近代上海|翻書錄

遊戲場

上海既是個趨新的現代都市,業者急於引進新的娛樂項目並不足為奇。百貨公司營運的前十年,旅館、酒樓、遊戲場是其娛樂事業的三大支柱;1920年代後期,跳舞和電影成為娛樂界的新寵兒,百貨公司也紛紛設立。舞廳和跑冰場成為蔚為風尚的新娛樂。

舞廳

西方交際舞乃隨著開埠傳入中國,並以上海為盛。最初跳舞只是外僑社群的社交娛樂活動,少數受邀參加西人舞會的華人多抱以獵奇心態觀之,衛道人士甚至認為:“西國男女,每於夜間會聚一處,跳舞為樂,殊屬陋習。”民國肇建之後,這種“洋娛樂”開始流行,並出現營利性質的跳舞場所。一開始乃附設於高級旅館內,如禮查飯店(Astor House Hotel)、派利西飯店(Plaza Hotel)、大華飯店(Majestic Hotel)、一品香中西旅社等,經營者以外商居多,亦以外僑或上層華人為主要客群,伴舞者則多以白俄或日本女子充任。1927~1928年可以說是上海跳舞風潮的“驟盛之點”,不但舞廳林立,各種關於跳舞的書籍大量發行,跳舞已構成許多上海市民生活的一部分。百貨公司就在此一背景下涉入舞廳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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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公司大東舞廳

百貨公司最早開設的舞廳大抵是模仿西僑高級飯店,提供旅館住客時髦的娛樂活動。永安公司大東舞場開幕之初的樂隊即從卡爾登舞廳挖角而來。舞廳除了是跳舞場所,也是觀賞表演的地方。例如,大東舞廳曾聘請俄國少女三人表演“模特兒舞”,該則報道亦稱此表演為“裸舞”,按當時流行的“裸舞”,並非一絲不掛的舞蹈,而是穿著清涼的“豔舞”。並安排畫燈舞和電狗比賽。新新公司則不定期更換佈置,其中一項創意是進行“宮殿式改革”,甚而被稱為“北平故宮化”。根據一名舞客描述:

覺高度比昔加高,而中立四柱,並不與舞地〔池〕發生妨礙。柱分三段,牆壁與音樂臺均用暗射,時發各種異色之光。每值一樂奏罷,趣味盎然,而不涉呆板。所延舞女多粵籍。表示舞名之燈,現亦升高數度。地板作竹蓆紋,窮工極制,不僅直線板加電磨已也。門中發白光,在各燈俱閉時,有花晨月夕之致。教舍遠圖近者,皆趨新新,以謀心靈沉醉於美人懷抱中也。一昨偶與友往,頓覺耳目一新。

從這段引文看來,燈光、地板、音樂都是舞客注意的細節。事實上,時人大致從三方面來評判舞廳的等級:華麗舒適的建築、美豔動人又舞技高超的舞女、令人一聆而技癢興奮的樂隊。也因此業者必須投資更多成本更新設備,以保持消費者的新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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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公司大東舞廳樂隊

舞廳業在上海蓬勃發展的同時,跳舞活動也逐漸走向大眾化。根據時人的觀察,上海舞廳分上、中、下三等,上等舞廳者每元3跳(即跳3支舞),中等每元5跳,下等有每元6跳、8跳、10跳,最多有16跳。表3-5為1938年上海舞廳資費一覽表,以價格而言,永安、大新公司所設置的舞廳大約居於中等。

正因為舞廳業的利潤日低,促使百貨公司改變經營策略。例如,新新公司於1934年結束新新跳舞場,把原場地出租給曾任新新公司秘書的廣東商人江耀章,開設大都會舞廳。1935年江耀章另覓空地,租地築屋,定新名為“大都會花園舞廳”,成為上海四大舞廳之一。新新公司便將原場地租給國際舞廳,舞客由南京路、貴州路口進出,新新公司僅負責收租,不介入舞場業務。大新公司則自開幕之始,即決定不親自經營舞廳,而是出租場地。與新新公司不同的是,承租人均以“大新舞廳”為名,不明就裡者還可能誤以為是大新公司的附屬事業。

跑冰場

繼舞廳之後,百貨公司較大的附屬事業投資是跑冰場,這也是1930年代中後期蔚為風尚的新娛樂。

“跑冰”並非源自外洋,清朝宮廷內即流行穿著鐵鞋在冰上疾行的遊戲,然而這在冬日積雪深厚的華北較為風行。上海開埠之後,冬天常見西人以跑冰為消遣,唯西風颳面,不免寒氣逼人。1879年,西人引進“室內溜冰”的活動,在溜冰鐵鞋上加上四小鐵輪,穿之可溜於平地,並於廣東路的天祥洋行機房樓上闢一場地,便於西國仕女偕往嬉遊,可說是上海最早的輪式溜冰場。此後西人社群開始提倡這項運動,《北華捷報》甚至宣稱上海出現一股“輪式溜冰的狂熱”(the cult of roller skating)。“受到這波洋娛樂的影響,新世界、大世界、神仙世界等遊戲場開始設立跑冰場。1918年新世界自美國購得溜冰專用地板,鋪成廣場。1920年大世界還舉辦“跑冰競賽大會”,分為高級、兒童、婦女三組,比賽項目包括跑冰競走、退後競走、個人花式、兩人攜手競走、四人接力競走等。然而這項娛樂並未引起華人太大的興趣,可能因為跑冰鞋皆為舶來品,價格昂貴,非遊戲場顧客所能消費得起。例如,先施公司所售美國跑冰鞋價格最廉者為2.95元,最貴者11.5元,其目標市場絕非只願花兩毛錢上游戲場的中下層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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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跑冰場

儘管新興的跑冰場經常與舞廳相接壤,它所塑造的形象卻與舞廳大相徑庭。相較於跳舞被認為是引人墮落的“逸樂”,跑冰則是有益於身體與智慧的“運動”,可以訓練耐心及恆心。特別有趣的是,多數跑冰的宣傳均以兒童為主角。例如,《永安月刊》第四期曾刊登一則題為《高尚的遊戲、健身的運動——跑冰》的文章,極力推崇其體育的價值,同一頁下半部分則印有永安跑冰場的半價券,因此該文可以視為廣告,文中特別登載“跑冰神童石中光”的照片。石中光是上海口琴家石人望之子,時年僅三歲半,在上海兒童跑冰比賽奪得首獎,因而被稱為“跑冰神童”。《良友》畫報也刊登其跑冰照片多幅,在照片的英文說明裡還稱之為“Master Wang”。在中英文報紙的宣傳裡,跑冰一直被賦予健康、活潑、強身的正面意義,“兒童跑冰”不但凸顯了“五四”以來的“少年中國”精神,更證實了前章所談日漸勃興的兒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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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跑冰場

不過,跑冰終究未能發展成“全民運動”。儘管各跑冰場舉辦多次比賽以提倡這項運動,跑冰仍被塑造成“高尚仕女”的娛樂活動,而每小時四角至六角的入場費及一雙至少六七元的跑冰鞋,價格亦不算低廉。更重要的是,任何一項活動要達成普及程度,不但需要一段時間推廣,也需要相當的市場規模。然而在跑冰最風行的1938年,全上海只有8家跑冰場,遠少於同時期的舞廳(28家)和電影院(33家)。同時,上海娛樂業推陳出新的速度很快,三四月間開始流行的溜冰,到七八月這股熱潮就逐漸冷卻,取而代之的則是消暑的游泳池。以致永安跑冰場開幕不到兩個月,就以半價優待來吸引顧客。不過,可能因為競爭對手紛紛退出市場,堅持較久的永安跑冰場開幕第一年經營成績不差,到1939年6月,營業總額達15萬餘元,以每張票六角計,平均每天顧客不超過640人。與每天接待數千人的遊戲場相比,跑冰在上海娛樂業中仍屬“小眾”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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