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春天裡小區業主接房質疑:贈送的陽臺呢?

宣傳“三室幻變四室”,且置業顧問在推銷時向客戶承諾會有“贈送面積”。客戶在看到樣板房後吃下“定心丸”,當即決定購買。直到交房時,才發現並沒有贈送當初承諾的面積,三室依然是三室。

近日,瀘州市江陽區南岸花城春天裡小區業主因“開發商未兌現承諾”進行維權。

瀘州春天裡小區業主接房質疑:贈送的陽臺呢?

樣板房裡的“贈送面積”

承諾沒兌現業主討要“說法”

5月上旬,業主們經瀘州網絡問政平臺反映了此事,住建部門核實並回復:“南岸花城春天裡項目尚未完成竣工驗收,也未到區住建部門辦理商品房交付使用備案。”

業主隨後要求開發商對延期交房及未履行售前承諾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賠償。6月10日,春天裡一期業主在與該小區開發商萬隆房產多次溝通無果後,一起到小區討要說法。

在春天裡小區售房部外牆上,貼著“107m2超值三室幻變四室”的海報。那麼,三室與四室究竟如何“幻變”呢?春天裡小區一期業主沈先生說,自己在未決定購買之前,置業顧問曾稱所有戶型都有相應的贈送面積。他在107m2戶型樣板房看到,在兩個“中空架構”的地方現澆後,多出了一個房間和一個生活陽臺。

小區業主認為,在購房時,開發商宣傳“107m2變幻戶型,3房變4房”“贈送面積”等,對其購房價格及合同的簽訂有重大影響。

沈先生說,當時春天裡的房價與相鄰小區相比高出了近400元/m2,當初決定購買這裡的房子,與開發商承諾會贈送面積有相當大的關係。沈先生說,關於承諾贈送“中空架構”一事,在另一位業主看樣板房時與置業顧問的一段對話錄音中能夠得到證實。

項目部:按合同依法依規辦事

羅先生稱,自己對銷售上的具體情況並不清楚,需要公司層面調查瞭解。對於業主反映的延期交房一事,公司已明確作出答覆,不管延期多長時間,公司將按合同約定,“依法依規,該賠多少就賠多少”。

羅先生表示,在春天裡的銷售合同裡,並沒有約定“贈送面積”一事,只約定了有兩個陽臺。公司只能夠按照相關規定,按合同依法依規辦事。

對此,江陽區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股長柳勇表示,市民在購買房產時,首先應查驗開發商的相應資質和審批手續,如在購房時查看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在交房時是否有《竣工驗收備案表》,核實房屋與規劃設計是否相符等;同時,可將樓盤銷售宣傳紙質資料,銷售人員介紹沙盤、戶型等影音資料留存。如果交房時發現實際和宣傳不一致,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行業主管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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