漵浦事|公安依法刑拘4名尋釁滋事嫌疑人!

溆浦事|公安依法刑拘4名寻衅滋事嫌疑人!

警情通報

6月5日,漵浦縣公安局對進京尋釁滋事的謝某翠(女,盧峰鎮桔花園村人)、謝某英(女,盧峰鎮高低村人)、米某連(女,盧峰鎮高低村人)、楊某菊(女,盧峰鎮張家橋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實施刑事拘留。

經查,謝某翠、謝某英、米某連、楊某菊4人多次進京無理非訪,不聽勸導,執迷不悟。5月19日,謝某翠、謝某英、米某連、楊某菊4人再次進京,並以多種方式要挾,實施尋釁滋事行為。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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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理

現在,各級黨委政府不斷暢通信訪渠道,通過各種方式傾聽群眾呼聲,化解百姓難題。近段時間,漵浦還在全縣開展“帶著問題下去,帶著滿意回來” 解決群眾身邊問題集中行動,受到大家好評。個別人總是不走正道,不依勸導,無理非訪,鬧出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觸犯了法律法規,實在不該。

法律既是打擊違法犯罪的武器,更是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天平。我們都知道,在這個美好的新時代,沒有法外之地,沒有法外之事,沒有法外之人!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以法律為準繩,這樣才知道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紅線不能踩。千萬別因聽信謠言、受人唆使、貪圖小利、盲從賭氣或一時逞能,觸犯了法律,給社會添亂,給家庭添亂,給親戚朋友添亂。

俗話說,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懂法的人,自然懂理。作為執法和普法者,要多開展法治教育,讓群眾感知法律、遵守法律、用好法律。作為普通群眾,也要對法律心存敬畏,自覺做學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養成處處依法辦事、事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回過頭來想一想,今天幸福安寧的生活,也正是有法律守護著公平和正義得來的。我們要加倍珍惜來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千萬別因蠅頭小利或受人蠱惑,逾越了法律的紅線,提出過分的要求,做出違法的事情,受到法律的懲處。法律面前,沒有回頭路,沒有後悔藥,也千萬別因一次犯錯,終身留下汙點。

從公開的案例來看,並不是幹部對他們的訴求置之不理,如此捨近求遠非法信訪是另有所圖。我們都知道,信訪問題歷來被各級黨委政府重視,合法合理的訴求都一一得到了解決。導致群眾信訪的原因很多都是鄰里糾紛、土地權屬、家庭矛盾、個人小利等事情造成的。如果大家把心態放寬,學會換位思考,遇事多商量,碰到矛盾好好商量,心平氣和,有理有節,心裡就不會打結積怨,行動就不會觸犯法律。

敬生活一尺,畏法紀一生!願大家都能真正懂得,法律保護你時,家人無比放心;法律懲戒你時,家人無比痛心。我們多一份安寧,家人就多一份放心;多一份健康,家人就多一份快樂;多一份包容,家人就多一份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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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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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良言

1、退一步天高地闊,讓三分心平氣和。

2、平生不做皺眉事,世上應無切齒人。

3、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4、忍得一時之氣,免得百日之憂。

5、切勿貪意外之財,知足者人心常樂。

6、用心計較般般錯,退後思量事事寬。

7、傷身事莫做,傷心話莫說。

8、蒼蠅不叮無縫蛋,謠言不找謹慎人。

9、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 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10、世事如棋,讓一著不會虧我;心胸似海,納百川方可容人。

11、良言一句暖三冬,惡語傷人六月寒。

12、是非終日有,不聽自然無。

13、易漲易退山溪水,易反易覆小人心。

14、但能守本分,終身無煩惱。

15、健健康康才是金,平平安安就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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