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开展交警大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一系列部署,1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部署开展交警大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行动。

会议指出

交警大队是公安交通管理基层战斗实体和基础作战单元,是落实交通管理政策法规和工作措施“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肩负着保安全保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打击违法犯罪和应急处突维稳等重要职责和使命。

作为基层交通管理工作的组织者、指挥员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排头兵”、“领头雁”,交警大队领导的地位特殊、作用关键、责任重大,是基层战斗力、执行力、凝聚力生成和提升的关键。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和工作方案,组织各地自2018年6月至2019年底开展交警大队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大队领导能力素质和履职水平。

会议要求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推进。各总队要成立领导小组,积极提请公安厅(局)分管领导亲自担任组长,负责组织部署、具体推进、督导考核等工作,并取得政工队伍管理部门支持。

要强化组织保障,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总队方案要明确阶段性重点和路线图、时间表,确保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要积极作为,善做善成,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推进素质提升行动的妙招、巧招、实招。

会议强调

各地要明确目标任务,注重实际效果。各总队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当前大队领导在政治意识、专业素养、管理能力、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匹配,从讲政治、精业务、善管理、重落实四个方面入手,实现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四个显著提升”,增强新时代大队领导新担当新作为的本领能力。

要强化跟踪问效,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办法,将素质提升的实际效果与交通事故预防、城市交通管理、便民服务、队伍管理和规范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让一线交警辅警和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成效和收获。

会议要求

各地要将学习培训贯穿素质提升行动全过程,合理摆布工作任务,为学习创造必要的客观条件。要坚持学思并举、学以致用,积极主动探讨解决问题、困难的思路办法,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成效。

各地要不折不扣完成大队领导全员轮训、在交警网校参训参考等规定动作,对大队所有领导全覆盖,同时结合实际,自行完成本地学习培训“自选动作”。要积极搭建交流互学平台,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实现个人能力素质和集体整体水平双促进、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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