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上市先交“買路錢”!證監會一工作人員夥同前夫貪腐超4000萬

據新華每日電訊6月8日報道,在2003年至2015年期間,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原處長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丈夫喬某某(二人於案發前離婚)先後向6家上市公司多次索取或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4430餘萬元。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李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判處喬某某有期徒刑15年,罰金人民幣2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二人已提起上訴。

要上市先交“買路錢”!證監會一工作人員夥同前夫貪腐超4000萬

利用證監會發行監管職務便利,為相關公司上市、再融資提供幫助,夥同前夫多次索取、收受他人給予的銀行匯款、汽車、手錶等財物超4000萬元,行賄企業多為知名上市公司,以“藝術品交易受賄”等犯罪形式試圖逃避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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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上市“必經關口”現貪腐

本案被告人李某某所在的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是企業上市的“必經關口”。只有通過該部門審核的企業,才可以向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發審委)遞交材料並上會討論,進而逐級上報直至獲准上市或再融資。

1973年生人的李某某,博士研究生學歷,畢業後進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工作,從審核員一步步走上處級幹部崗位。李某某負責上市公司首發和再融資的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工作,而她也正是利用職務便利進行權錢交易的。

“據瞭解,李某某的業務水平業內公認,她很瞭解上市審核標準,經她報送的材料,基本上一路綠燈。”北京市檢二分院金融犯罪檢察部檢察官助理侯凱中表示,不僅如此,李某某還曾負責制定企業上市審核標準。

“李某某為多家企業和證券公司謀求利益。”北京市檢二分院金融犯罪檢察部檢察官孫晴表示,行賄企業名單中不乏知名上市公司,行賄時間則在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前後較短時間內。此外,李某某還有索賄情節。

檢察機關發現,2003年至2015年期間,李某某夥同丈夫喬某某(二人於案發前離婚)先後向6家上市公司多次索取或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443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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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品交易受賄”隱蔽性強

北京市檢二分院金融犯罪檢察部主任蔣星偉介紹,值得注意的是,這起李某某及其前夫喬某某(案發前離婚)受賄案,有近3000萬元的受賄案款是通過藝術品交易形式、以獲取顯著差價的方式收受的。

“藝術品交易受賄”隱蔽性強。檢察機關發現,喬某某收受賄賂財物與李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為行賄人謀取利益之間存在多方聯繫。

“比如,喬某某接觸某知名集團負責人後,成批量向其出售國畫、油畫等,恰好是在李某某負責該集團下屬上市公司再融資財務審核期間。”蔣星偉說。

“低買高賣”,賣畫5車。“從第一次送畫給該集團負責人到案發,喬某某一共送了5車畫。送完畫後,還常常半夜打電話催款。”孫晴介紹,這些物品不通過提供清單、出具收貨憑證等手續進行交付確認,與正常市場交易程序嚴重不符。在此基礎上,經鑑定,涉案藝術品正常市場價格與該集團負責人實際支付喬某某錢款相差6倍以上。

要上市先交“買路錢”!證監會一工作人員夥同前夫貪腐超4000萬

證券領域貪腐值得警惕

本案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李某某、喬某某受賄罪罪名成立,判處李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判處喬某某有期徒刑15年,罰金人民幣20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二人已提起上訴。

“一紙股票發行批文,意味著巨大的社會財富。獲准上市企業是否符合國家發展戰略,符合審批條件,業績是否經得起檢驗,事關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戰略、金融市場穩定和股民切身利益。”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偉說。

“證券類犯罪自身特點決定了案件偵辦難度較大,對完善法律法規、細化相關司法解釋以及司法機關金融犯罪案件辦理專業化建設提出更高要求。”蔣星偉說。

業內人士呼籲,宜加快完善金融法律法規體系,針對金融犯罪不斷變化的實際,加強案例指導制度運用;對“藝術品交易受賄”等犯罪形式開展系統研究,為嚴厲打擊金融犯罪構建理論基礎;加強對金融領域貪腐犯罪打擊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因違法犯罪導致金融風險發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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