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監督維權,當事人送來錦旗感謝醴陵檢察院

依法监督维权,当事人送来锦旗感谢醴陵检察院

湘檢網6月12日訊(通訊員 郭秀峰、郭琳、盛亞峰)“真是太感謝檢察院了,幫我主持公道挽回了經濟損失。”6月12日上午,某品牌衛浴店老闆林某夫婦,將一面寫有“為民執法,伸張正義”的錦旗,鄭重地送到醴陵市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黃衛國手中,感謝檢察院依法監督、為民維權。

事情的原委還得從林某夫婦經營衛浴店遇到的一起合同糾紛說起。2017年10月31日,林某夫婦在店內接待了因裝修準備訂購衛浴產品的謝某。在經歷看樣、議價後,謝某主動提出簽訂合同並預付5000元定金。後,林某派人到謝某準備裝修的新房內進行尺寸測量,經雙方確認後向廠家下了訂單。幾天後,謝某卻以定購的衛浴產品不適用於其衛生間為由要求退貨,因廠家已進行定做,遭到林某夫婦的拒絕並適用定金規則扣了5000元定金。後經雙方協商,林某夫婦作出讓步同意退還4000元,仍遭到謝某拒絕。2017年12月17日,謝某組織人員到衛浴店堵門鬧事,經警方勸阻後方離開。次日,謝某又邀集其弟弟謝某某(另案處理)等5人強行到林某夫婦經營的衛浴店內抱走一個智能進口馬桶,至今仍未歸還。經查證,該馬桶進貨價為36780元。林某在多次索要後,均未果,遂報警。

醴陵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謝某等人進行立案偵查後,認為該案為典型的買賣、債務糾紛,又於2018年3月5日作撤案處理。眼見公安撤案,被強行抱走的智能馬桶又要不回,苦於維權無門的林某夫婦經向律師諮詢,得知檢察機關有法律監督的職能,便於2018年3月26日來到了檢察院請求進行立案監督。

在接到控告材料後,該院偵監科經過初步審查認為可以適用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機制進行立案。在報檢察長批准後,立即啟動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程序,制定了詳細的調查方案,向醴陵市公安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並獲公安機關書面回覆。經過細緻縝密的調查核實,全面瞭解案情後,認為醴陵市公安局不立案理由說明不成立,撤案不當,於4月24日向醴陵市公安局發出《通知立案書》。該局亦於次日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謝某進行立案偵查並將其強行抱走的智能馬桶予以暫扣。5月15日,謝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醴陵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得知謝某被批捕、自家的智能馬桶亦將在近期被公安機關發還後,林某夫婦逢人便誇“是檢察院幫我討回了公道!” 6月12日,還專程趕到醴陵市檢察院送上錦旗致謝,這才有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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