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檢察院:“法治扶貧”努力滿足群眾新期待

今年以來,新田縣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立足檢察職能,找準“法治扶貧”與精準扶貧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創新工作方法,精準定位檢察工作與扶貧事業的內在聯繫,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努力提升群眾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和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法治保障。

司法救助,情暖貧困戶。“多謝了劉檢察官,你們不僅依法辦事,還在我最困難的時候給我送來了司法救助款,為我解決了燃眉之急。”今年3月15日,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劉鯤在龍泉鎮毛裡坪村走訪建檔立卡貧困戶時,發現該村貧困戶王某的父親2014年2月8日因交通事故造成重傷,於2014年7月經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經過審理,縣法院判決肇事司機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由於肇事方沒有經濟賠償能力,王某未得到任何賠償,造成家庭生活陷入非常困難的境地。

劉鯤得知案件情況後,及時幫助其申請司法救助,為申請人送去了10000元司法救助款,緩解了王某的經濟困難,讓他感受到“法治扶貧”帶來的溫暖。

羈押審查,保障“特殊”貧困戶的合法權益。該院監所科在審查在押人員黎某某的辯護人提出的羈押必要性申請時。發現在押人員黎某某系建檔立卡貧困戶,2015年在有關部門的關懷下,黎某夫婦通過銀行貸款,建成了一家中小型養豬場。2017年2月黎某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被執行逮捕。黎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其妻子已懷孕七個月無法再經營牲豬養殖場,期間死亡了牲豬幾十頭,直接經濟損失幾萬元。一個投資近二百萬元的牲豬養殖場瀕臨倒閉,一個本可創業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又將面臨再次返貧。

承辦檢察官經過認真審查和綜合評估認為,黎某損毀的財物價值數額不大,主觀惡性較小,能認罪、悔罪並與受害單位新田縣電力局達成了賠償協議。根據這種情況,該院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辦案機關二天內將黎某取保候審,讓黎某回家又快速地恢復了養殖,取得了較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為黎某快速脫貧致富帶來了新的希望。

送法上門 解決“頑石”老難題“家門口一塊毫無用途的石頭,困擾我倆兄弟已經有幾十年了,現在有檢察官主持公道,終於得到解決了。”廖老漢倆兄弟是新田縣清水灣村的村民,也是貧困戶。為父母老房子門口一塊毫無用途的石頭,一直牽扯不清,雙方互不相讓十幾年。最終不顧同胞親情,刀磚相向,大動干戈。新田縣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知道這一情況後,立即送法上門,以案釋法、以理服人,講清危害。在檢察官的調解下,搬掉了門口“頑石”,也使心裡多年的“頑石”得到了解決,雙方終於能放心生產,踏上脫貧奔小康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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