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下月實施 專家:為將來實現全國統籌作過渡

2018年6月13日,國務院正式發佈《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去年兩會,中國政府首次公開提及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國務院在《關於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中也提出,要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此前兩日,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貫徹實施工作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切實做好中央調劑基金籌集、撥付、管理等工作,健全考核獎懲機制,確保中央調劑制度順利平穩實施。

今日,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的神秘面紗終於被揭開。《通知》公佈了中央調劑基金的籌集、撥付、基金管理、以及中央財政補助等內容,並要求不斷加大調劑力度,儘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中央收取3%統籌調劑 收支兩條線

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即各省市自治區和中央財政共同拿出一部分資金形成一個資金池,為收支矛盾過大、養老金缺口難以彌合的省份進行補充和支持。

不過,對於調劑金俺什麼基數提取卻一直沒有定論。有學者曾建議以“存量+增量”的方式徵繳,一種是按照各省職工基本養老金滾存結餘部分的3%進行徵繳。另一種是按照當年繳費的增量部分提取3%。

這次《通知》明確,中央調劑基金的徵繳基數並非按照養老金滾存結餘或每年的養老保險繳費增量。《通知》指出,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

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為統計部門提供的城鎮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各省份在職應參保人數,暫以在職參保人數和國家統計局公佈的企業就業人數二者的平均值為基數核定。

在中央調劑基金撥付上,中央調劑基金也並不像此前業內專家預期的方案那樣,對養老金“穿底”或收不抵支的省份給予特別的傾斜,而是採取人均定額的方式進行撥付。

《通知》規定,中央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當年籌集的資金全部撥付地方。中央調劑基金按照人均定額撥付,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核定的各省份離退休人數確定撥付資金數額。

《通知》還要求,中央調劑基金是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納入中央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中央調劑基金採取先預繳預撥後清算的辦法,資金按季度上解下撥,年終統一清算。

調劑金收取從源頭上形成約束機制

對於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的設置,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教授認為,政府有著更細緻的考慮。

董登新向界面新聞表示,過去國內省份實行養老金省級調劑時,有的省份用工資作為繳納的基數,有的省份則用養老金繳費作為繳納的基數,這次中央選擇用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相當於從源頭上規定了數額。

“如果用養老金繳費作為繳納的基數,實際收繳多少養老保險,取決於地方政府是否積極,可能會存在漏繳、少繳的情況,向中央繳納調劑基金時就有可能會出現打折扣的情況。”董登新說,如果按照職工平均工資來繳納,就不存在這種情況,從源頭上形成了約束機制。

6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以各省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更能夠體現各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水平,這樣有利於實現基金調劑的“富幫窮”的目標。

遊鈞說,在資金撥付方式上,中央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撥付時根據籌集調劑基金的總額和全國離退休人數計算一個人均撥付額,然後再乘以各地離退休人數來撥付資金。這樣做既簡單明瞭,也做到了公平統一,離退休人數多的省份得到的撥付資金也多。

此外,各省上解的資金根據核定的上解工資基數和上解人數計算,與各地實際徵收的基金的多少並不掛鉤。所以各地經過努力擴面徵繳,多徵繳的資金可以留在本省使用,體現了對地方擴面、徵繳工作的鼓勵,同時撥付時要對各省的離退休人數進行核定,對各地基金支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要體現約束。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規定,現行中央財政補助政策和補助方式保持不變。中央政府在下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撥付中央調劑基金後,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由地方政府承擔。

遊鈞對政策解讀時也指出,中央政府的主要責任是,給各地中央財政補助和撥付中央調劑資金。中央政府的責任和地方責任是清晰的,中央財政要給予地方補助,省級政府仍然要承擔擴面徵繳、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和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主體責任。

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是過渡性政策

在業內學者看來,中國將來需要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已成為一個共識。

人社部公佈的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3.3萬億元,總支出2.9萬億元,年末累計結餘4.1萬億元。而到2016年末,全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數超8.8億人,其中領取待遇人員超過2.5億人。

從基金收支情況來看,總體收支平衡、收大於支,但由於人口撫養比差異等原因,省際之間基金不平衡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基金結餘主要集中在廣東、北京等東部地區,累計結餘最多的7個省份佔全部結餘的三分之二,而遼寧、黑龍江等部分省份已經出現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情況。

據《中國社會保險發展年度報告2016》顯示,全國已經有13個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餘的可支付月數不足1年。2016年,我國出現“入不敷出”的省份共有7個,黑龍江不僅當期收不抵支,而且累計結餘已“穿底”。

董登新稱,我國養老支付壓力還是比較大的,需要儘早實施養老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既是為將來的養老金支付提供保障,也是為將來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作過渡。

遊鈞在6月13日也明確表示,先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來均衡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的負擔,逐步完善制度,儘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不過專家也指出,目前我國還有很多省份未實現養老金省級統籌。

2017年7月,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了省級統收統支,由省級統籌管理,在全省範圍內統一調度和使用,實行統一核算、分級存放、等比調撥。此外,北京、上海、天津、陝西、福建等也已實現全省統收統支。

董登新介紹,我國有很多省份至今還是“地級統籌”,甚至是“縣級統籌”,要想過渡到全國統籌,首先要從縣級統籌、地級統籌過渡到省級統籌,然後各省再將養老金上交中央,由中央政府來統收統支。

宋清輝認為,從目前來看,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改革難度仍然很大,改革會影響一部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由此帶來的陣痛就會形成改革的巨大阻力。考慮到現實問題,由於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難以一步到位,只能夠通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緩解企業與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壓力。

今年6月11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貫徹實施工作會議也已明確,要加快推進省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2020年全面實現省級統籌,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打好基礎。

董登新對未來中國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表示樂觀。“2020年若能全面實現省級統籌,全國統收統支就是‘臨門一腳’了。”董登新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