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力推農村電商促扶貧攻堅

導讀:提出2018年在全國培育一批能夠發揮典型帶動作用的示範縣,農村電子商務在農村產品上行、帶動貧困戶就業增收、便民服務等方面取得有效進展。

財政部力推農村電商促扶貧攻堅

近日,財政部下發《關於開展2018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2018年在全國培育一批能夠發揮典型帶動作用的示範縣,農村電子商務在農村產品上行、帶動貧困戶就業增收、便民服務等方面取得有效進展。

《通知》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貧困地區,深入建設和完善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培育農村電子商務供應鏈,促進產銷對接,加強電商培訓,帶動貧困人口穩定脫貧,推動農村電子商務成為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新動能、新引擎。

按照《通知》明確的發展目標,2018年,示範地區建檔立卡貧困村和整體行政村電商服務覆蓋率達到50%左右,農村網絡零售額、農產品網絡零售額等增速高於全國農村平均水平。2018年綜合示範繼續向貧困地區傾斜,具體範圍包括: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以下簡稱貧困縣,已支持過的縣除外),以及國務院《“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中贛閩粵原中央蘇區、左右江、大別山、陝甘寧、川陝、沂蒙、湘鄂贛、太行、海陸豐等區域所在省(區)的欠發達革命老區縣(以下簡稱革命老區縣,市轄區和已支持過的縣除外)。

中央財政將通過以下資金支持方式實實在在支持農村電子商務的發展,比如:鼓勵各地優先採取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支持方式,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引導帶動社會資本共同參與農村電子商務工作。

中央財政資金重點支持下列方向:

一是促進農村產品上行。支持農村產品產銷對接,立足資源稟賦和市場需求,打造農村電商多元化供應鏈,加強農產品分級、包裝、營銷,加快補齊產地預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礎設施短板;支持農村產品的標準化、質量認證、品牌培育、質量追溯等綜合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建設縣、鄉、村三級具有服務農村產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體系。中央財政資金支持農村產品上行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

二是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支持縣域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和鄉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的建設改造,以具備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為服務重點,拓展代收代繳、代買代賣、小額信貸、便民服務等功能。發揮公共服務中心樞紐作用,合理統籌區域農村電子商務運營、物流、培訓和助農扶貧工作,探索公共服務中心+鄉村電商服務站點、合作社、供應鏈企業+貧困戶等幫扶機制,切實增強服務體系可持續發展能力。公共服務中心建設應堅持實用、節約原則,資金使用比例原則上不得高於15%。

三是開展農村電子商務培訓。支持對基層黨政幹部、合作社社員、返鄉農民工、農村創業青年、駐村第一書記等,實事求是開展電子商務培訓。結合農村雙創和扶貧脫貧,加大對具備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培訓力度。加強農村產品上行有關包裝、設計、宣傳、營銷等實操技能培訓,如實做好培訓記錄,完善培訓後服務機制。

具體申報流程是首先各地組織申報,然後財政部、商務部、國務院扶貧辦綜合考慮各地國家級貧困縣和革命老區縣數量、前一階段工作進展、工作基礎和績效評價情況,委託專家對各省級主管部門上報的工作方案等材料進行審核,共同確定各省(區)示範縣具體支持數量。各地根據三部門確定的示範縣數量,於6月15日前,將最終省級工作方案、納入示範範圍的基本條件、示範縣名單,以省級人民政府函形式報送財政部、商務部、國務院扶貧辦。

中央財政資金和績效目標下達後,省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資金,細化績效目標並分解至相關縣;省級主管部門要積極組織實施,加強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績效執行監控和績效自評,負責對示範地區進行績效評價,及時報送示範工作情況,接受財政部、商務部、扶貧辦的檢查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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