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報
近期,永順縣紀委在靈溪鎮合作村召開違紀資金清退會,現場向群眾通報陳錫雙違紀案查處情況,並給23戶農戶兌付被拖欠的退耕還林款45050元。
陳錫雙在擔任永順縣合作村村主任、支部書記期間,在落實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惠農政策時,不按要求及時兌付退耕還林大戶承包讓利資金給農戶,侵害了群眾利益,造成了不良影響,陳錫雙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案情回顧
“我們是靈溪鎮合作村村民,我們的退耕還林款一直沒有兌付到位,找村書記問情況,他要我們找承包戶,承包戶說給錢了,到現在也沒給我們解決問題。”2017年4月12日,永順縣紀委信訪室來了一群憤憤不平的信訪群眾,實名舉報該村支部書記陳錫雙。
接到群眾舉報後,縣紀委迅速將信訪件梳理並按管理權限劃分到鄉鎮紀委第六片區調查核實,接到信訪件,第六片區紀檢幹部第一反應是怎麼可能?陳錫雙因為截留挪用村裡生態公益林補助資金才被鎮紀委立案查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而且在辦案過程中,辦案人員再三問陳錫雙還有沒有其他問題要向組織交代,他態度堅決,說沒有。
結果一查,陳錫雙還真有問題。靈溪鎮合作村退耕還林承包大戶讓利面積89.2畝,涉及23戶農戶,在2012年以前,讓利資金由鎮政府統一造具花名冊現金髮放,但在2012年以後,所有惠農資金需實行“一卡通”發放,由於承包大戶未能及時提供讓利農戶銀行賬號信息,讓利資金直接打入時任該村村主任陳錫雙賬戶中,讓其代發給農戶,從2012年到2016年的5年時間裡,縣財政局通過“一卡通”給陳錫雙賬戶共打款81616元,而陳錫雙只給農戶兌付資金18742元,加上本人享受的讓利資金17824元,還有45050元資金未給農戶兌付。
在此期間,農戶多次向陳錫雙詢問讓利資金怎麼沒有兌付,一開始,陳錫雙對農戶說他不清楚,要到鄉政府問一下,後來農戶多次找他了解情況,他都以大戶不在家,自己不清楚,政府也查不到底子為藉口,一而再再而三搪塞農戶。最後,甚至告訴農戶,我不清楚情況,你們自己告狀去,不要來找我。
陳錫雙的行為引起了群眾強烈不滿,被農戶聯名舉報到縣紀委。在調查過程中,陳錫雙承認自己知道退耕還林大戶讓利資金打到自己的糧食直補本子,但由於大戶不在家,又無法聯繫上大戶,卡上具體打了多少資金,涉及多少農戶他不清楚,而農戶三番五次上門找其取錢,有點失去耐心,心裡不痛快,就故意不給農戶兌付大戶讓利資金,以洩心中之氣。
去年底,經靈溪鎮紀委研究討論並報鎮黨委同意,對陳錫雙同志予以黨紀立案審查。因陳錫雙此前曾受到黨紀處分,後在審查期間又發現其受處分前的違紀行為,應當從重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零五條第(三)項、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陳錫雙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作為一名農村基層幹部,本應該為群眾做好服務工作,但由於我的紀律規矩意識淡薄,沒有遵章守紀,違反群眾紀律,我願意接受組織對我的任何處理,希望大家以我為戒。”陳錫雙在檢討中說到。
執紀者說
群眾利益無小事。對群眾反映強烈、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紀委一定加大查處力度,從嚴從重懲處。陳錫雙的行為不僅侵害了群眾的利益,而且對組織不忠誠,隱瞞違紀事實,最終受到紀律嚴懲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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