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優秀的員工經常遲到,應該辭退嗎?

職場喵咪

首先,對員工的評分應該依據KPI和貢獻度進行,說白了就是工作任務完成沒有,有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有沒有為公司創造價值和財富。簡單的用是否遲到作為辭退標準,那就太教條主義了。


另外,對「優秀」的定義需要先統一一下,並且明確一下員工的工作性質,是體力勞動者還是腦力勞動者,是需要與人緊密協作的工種,還是強調創造性的工種?


我當項目經理時候,管理的是外協顧問,就是那種按人天收費,一天1000-2000的那種需求顧問或者開發工程師;對這種人,我一開始走的彎路就是盯緊他們的上下班時間,因為我那時候心裡沒底,對業務和技術不熟,不知道誰出活,誰磨洋工。所以我唯一能夠有效掌控的就是考勤,效果自然很差。


比如有一個技術大拿,腦子反應快,工作熱情高,每天都主動加班到10點,那麼早上自然來得晚,一般10點多點到,我應該嚴格要求他朝九晚五的上班時間麼?當然不應該。腦力勞動者有他自己的生物節律,我強行打斷,一是會導致他工作質量下降,二是導致他工作滿意度下降。


比如有一個需求顧問,經驗極其豐富,業務就是比別人水平高,從不窩工,別人幹兩天的活,他大概半天就搞定了;這個時候我要做的就是一方面把錢給夠,一方面讓他多幹點活;但他遲到與否對我來說不重要,只要他能在我規定的時間保質保量的完成我的要求就行


而我一向是最反對嚴格用上下班時間管理腦力勞動者的,因為腦力勞動者每天的工作巔峰期是不同的;巔峰期和低谷期而輸出的工作質量也大不相同。除了項目上線前夕,我是不願意讓員工加班太晚的——長期加班只會導致晚上生產Bug,白天修改Bug。


只有一種情況,經常遲到的員工需要開除:他從事與人緊密協作、上班時間又固定的工作,比如流水線上的工人、政府服務大廳的工作人員、銀行的櫃檯人員等,這些人如果遲到,是沒有別人能夠頂替他完成工作的,如果因為員工的不守時,讓別人一次次替他買單,那就完全不可原諒


而如果是公司、部門的業務骨幹,所有活還指望著人家完成的情況下,老闆只要好吃好喝的伺候好就行,千萬別管人家幾點上班,只要人家保質保量如期交工就行。如果擔心被像印度三哥那種工作態度的人忽悠,那就多設置幾個里程碑和檢查點就好;核心還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任易

我就說句不客氣的話,如果這個員工真的這麼優秀,他不存在遲到的問題。你見過哪個公司的高管需要天天打卡的,需要打卡的都是基層員工好不好。

而基層員工連打卡這種事情都不做好,根本談不上優秀。

我是老闆,這種人可以先聊一聊,如果繼續遲到,就直接辭退,沒得商量。

第一,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你知道破窗理論嗎?

破窗理論就是,如果面前有一個房子,他有幾扇窗戶是破的,那麼就不斷的會有人拿石頭扔這個窗戶,因為大家都知道這個房子沒人住,所以可以隨意搗亂。在企業也是這樣,為什麼企業要有制度,如果一個員工可以隨隨便便遲到,要跟他崗位相似的人,心裡總歸是不好受的,他可能嘴上不說,但不要把人家當傻子。

第二,經常遲到,這種態度我是不認同的。如果你覺得你非常優秀,效率非常的高,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完成大部分的工作,你完全對得起你這點工資。如果你覺得在家裡的工作效率更高,而你確實也在家裡做了工作,那麼你可以和我談,是不是你的時間可以自由一點。

這一點我們是可以協商的,但既然你認可了這個工作時間,那就得遵守。如果你沒有異議,而又不遵守,這是幾個意思啊?今天你在作息上是這樣子,那明天在質量標準,對待客戶,在職業道德上,我憑什麼相信你這個人呢?

第三,我們別把自己標榜的太高了。人呢,總歸是有惰性的。辛苦工作,大多數人都是生計所迫,吃喝玩樂才是人生的本質啊,一次遲到,兩次遲到,三次編藉口,四次有緣故,長此以往,真的一個優秀的員工都變得不優秀啦,這時候領導者應該反思一下,他原來進來的時候那麼好,怎麼現在就變得這麼差啦,那還不是你慣的!

人怎麼對你,是你教他的!記住了,不拘小節不是什麼優秀品質,你要真優秀啦,這些小節對你來說根本就不存在。難道馬雲要打卡嗎?

我是職場達人傅一聲,歡迎你的關注~

傅一聲

你知道“破窗理論”嗎?


20世紀80年代的紐約地鐵,不但管理混亂,也是全市犯罪率最高的地方,導致很多人不敢坐地鐵,到80年代未,乘客數降到歷史最低。

但這種糟糕的局面,到90年代中期,突然好轉,90年代未的犯罪率比10年前下降了75%,而同期其他城市則沒有這種變化,紐約地鐵一下子成為全美最安全的地鐵線之一。

很多人認為,這得益於紐約交通局地鐵運營總監戴維▪崗思的一系列新措施。


他剛剛上任時,顧問們給他提了很多解決重大問題的建議——嚴厲打擊重大犯罪流動,提高地鐵質量,等等。但崗思在最初的幾年裡,一直把大部分的精力放在清理地鐵站裡那些混亂骯髒的塗鴉上。


他們使用了新的清除油漆的技術、配置了大量清潔工,使得塗鴉者晚上剛剛完成的作品,第二天運營之前就被清洗。他還專門設了一個地鐵清洗站,被塗鴉的地鐵不洗乾淨,不準運營。

幾年後,崗思的繼任者繼續了他這種“抓小放大”的管理方法,集中精力整理地鐵逃票現象,佈置了大量便衣,抓住一個逃票者,就拷上手銬,在眾目睽睽之下站在一排。

為什麼崗思和他的繼任者認為,這些小措施反而可以解決大問題呢?因為這種治理思路來自於犯罪學家開創的“破窗理論”。

該理論認為:如果一個窗戶破了,卻沒有被修她,自然就會有人認為,這裡沒人管理,從而也去打破更多的窗,接著就有人亂丟垃圾、偷東西、搶劫,然後,愛好良好秩序的人開始撤離,留下的都是對生活絕望的人,犯罪率不斷上升,整個街區越來越糟糕。

所以,要整理紐約地鐵亂象,一定要從亂塗亂畫,逃票這些雖小但人人都能看到的事入手,創造一個“有人管”的環境。

回到原問題,雖然大部分的遲到都不會對企業造成明顯的損失,但遲到卻是所有人都能看到的,這就和“破窗”一樣,被員工認為是管理不到位,會激發員工去效仿,甚至違反更嚴重的企業制度,最終給企業造成損失。

“所有人都看到的違規——秩序混亂——失去控制”,這三種東西是依次出現的。這也是一般企業懲罰遲到的原理。


但在實際工作中,對遲到的懲罰並沒有起到真正的效果,原因在於企業存在著比“遲到”更明顯的“破窗”,比如任人唯親、效率低下、派系林立、決策出現低級錯誤,等等。


如果假裝那些大“破窗”不存在,那麼“遲到”這扇小破窗,還不如別管,至少可以給某些優秀員工多一點自由度。


人神共奮的職場心理

很多人對於遲到的概念還停留在工業時代,認為員工遲到就應該被辭退,然而真正的企業管理,哪有那麼簡單粗暴呢。

然我們來思考一個問題:

企業為什麼要處罰遲到?

1、維護權益。

僱傭勞動的本質就是企業購買員工的時間用於生產經營。員工一遲到,企業就相當於損失了員工的部分勞動時間,所以處罰遲到就是維護企業的正當權益。

2、殺一儆百。

很多朋友都說到了破窗原理,只要有員工違規而又沒有受到處罰,那麼企業的規章制度就失去了公信力,沒有人會主動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企業對於員工的管理就會失控。

員工為什麼要遲到?

1、漠視規則。

仗著自己業績突出,對於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屑一顧,覺得自己能力大所以要高人一等,擁有職場特權。

2、通勤問題。

有很多公司地處偏僻,又不為員工提供住宿,員工上班距離很遠,又要轉幾趟車,所以員工通勤時間長,且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導致通勤時間不確定。

3、上班時間。

有些公司地處偏僻,早上上班時間還特別早,員工根本趕不及,如果要每天按時到位,就需要員工天不亮就爬起來趕路。

有些公司加班時間巨長,加班加到凌晨兩三點,第二天早上九點就要上班,請問員工如何能夠保證正常的上班時間?

4、家庭變故。

有的員工家裡可能發生了一些事情,比如親人重病需要照顧,所以每天都會遲到一段時間。

對於不同的情況,要做不同的應對。

1、漠視規則。

對於純粹漠視規則的員工,要儘可能清除出員工隊伍,雖然他很優秀,但是他的行為可能會影響團隊士氣,造成一群人的業績出現問題,留下此人豈不是得不償失,反倒是成為了破窗效應的典型案例了。

即使因為某些具體原因導致無法立即辭退員工,也要做好準備,找好合適的人隨時準備把這樣的員工替換掉。

2、通勤問題。

如果員工通勤出現了問題,需要思考的是員工為什麼無法就近住宿,是因為工資太低房租太高了嗎?如果是這樣的話,可能需要解決的不是如何處罰員工的問題,而是員工何時會選擇離職的問題。

如果公司地處偏僻,不止一個員工有通勤問題,就應當考慮提供住宿的問題和彈性工作時間的問題了。

3、上班時間。

總有些公司有著奇葩的上班時間,這就需要公司分析公司的上班時間是否符合大多數人的需求,如果很多人都不能按時上下班,就說明上班時間需要做一定程度的修正,比如晚上班半小時晚下班半小時錯開早晚高峰。

如果公司存在很多的加班,就不應該要求員工早上按點上班,否則就是在事實上逼員工離職,此時實行彈性工作制,可能是更加適合的。

4、家庭變故。

有的員工家庭發生了變故,然而出於自尊心或者不願意給人添麻煩,也不把自己遇到的問題說出來。這就需要企業管理人員與員工多溝通,瞭解其遲到的具體原因,對於家庭出現變故的員工進行經濟和情感上的支持,幫助員工渡過難關,而不是粗暴的要求員工引咎辭職。


企業管理者切忌一刀切,一定要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樣才能幫助員工和企業完美融合,共同成長,合作共贏。

我是無良HR,關注我,最新的職場觀點將不斷為您推送。

無良HR

首先,友情提示一下,問題本身就是有勞動風險的。遲到就可以辭退嗎?有法律和制度依據嗎?

員工在公司上班工作,總會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失誤,但切記:不是有工作失誤就可以被辭退的。


辭退的依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裡有嗎?公司的規章制度有嗎?如果沒有依據,隨意辭退員工,員工有權利去勞動仲裁,一旦勝訴,可以獲得雙倍的賠償金,有些員工為賭一口氣不要錢,甚至要求恢復勞動關係來噁心公司。

所以,先看依據,沒有依據趕緊先制定依據,對企業來說就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且經過公示的規章制度。

其次,優秀的員工經常遲到,可以提升到辭退的層面上來處理嗎?

考勤是反映員工工作態度的參考依據。

我個人的觀點是:公司的支持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可以實行一票否定,即考勤差勁的員工在績效考核週期內可以直接評定為0;但直接為公司創造收入和利潤的業務部門的員工要以個人業績為主要指標,考勤僅為維度之一。

說白了,支持部門的員工不直接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沒有理由打破考勤。如果總遲到,即便工作能力優秀,也需要由部門經理去敲醒警鐘,重申考勤執行的力度。

而作為直接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的業務部門員工,只要能為公司賺到錢,其實考勤就是一個參照,大不了就是少個全勤獎,扣點遲到的小錢而已。當然如果賺不到錢,還是夾緊尾巴做人比較好。

考勤是風向標,體現了公司對員工出勤的態度和導向,因此一定要和制定考勤的人力資源部、甚至是公司老闆達成統一意見後再處理會更妥當。

歡迎評論一起探討~


李小船

我看到有朋友拿破窗理論來作為應答,因為破窗理論認為環境中的不良現象如果被放任存在,會誘使人們仿效,甚至變本加厲。


一幢有少許破窗的建築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將會有破壞者破壞更多的窗戶。最終他們甚至會闖入建築內,如果發現無人居住,也許就在那裡定居或者縱火。一面牆,如果出現一些塗鴉沒有被清洗掉,很快的,牆上就佈滿了亂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東西;一條人行道有些許紙屑,不久後就會有更多垃圾,最終人們會視若理所當然地將垃圾順手丟棄在地上。


這個現象,就是犯罪心理學中的破窗效應。

所以持這種觀點的朋友,我個人認為,是嚴格執行紀律的領導思想,這種思想有一定的管理作用,但現代管理學強調,以人為本很重要。


更何況在這道問題裡,還有很多事情我們沒有搞清楚:

第一,他遲到的原因你有了解過嗎?

第二,你確定他遲到這件事情已經引發其他同事不滿了嗎?

第三,難道經常遲到就已經達到要辭退的地步了嗎?

最重要的第四,難道考勤是必須要設定的一項內容?


我曾聽許多人說,但凡是一家公司或單位,以考勤打卡甚至打臉來管理員工,那麼這家公司離倒閉就不遠了。

他們的理由是,如果這是一家凝聚力極強,戰鬥力爆表的公司,即便不制定遊戲規則,大家也會積極參與工作,為大家共同的目標而奮鬥,你不佈置加班,員工都會加班做,你不提要求,他們也會早來開工,試問在這樣的情況下,哪位領導會要設立門禁?哪位領導還在乎遲到這種事情?大家把事情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了就行,為什麼一定要規定什麼時候開始做呢?


而如果一家公司或單位開始設立門禁,嚴格規定什麼時候必須到,不到就要扣錢,就說明這家公司的人心是渙散的,枷鎖都是對付犯人的,沒有犯人,何須枷鎖?而既然上了枷鎖,那麼證明歷來匪患猖獗,那麼這就不是一個好的大環境!


我同意這個觀點!


因為我看到了有許多單位設定了上班和下班的時間之後,許多人上班打卡後,再慢悠悠下樓買早點吃早飯,領導視而不見,可下班該走了,卻又被領導抓住要求加班,還說這屬於合理加班,不存在加班費問題,然後拿大家上午出去吃早飯浪費時間為由說事。在這種情況下,身為領導的人,為何不放員工睡個大早然後再起來幹活呢?只是把工作時間順移了而已嘛!

更何況你面對的是一名優秀的員工,是公司的關羽劉備張飛,你因為他的一次議會遲到就把他砍了,未免太過直接,更何況你都搞不清楚人家為什麼遲到,一上來就砍人示威,你到底是要以儆效尤,還是冷落眾人心?


現在很多單位都實行彈性工作制了,要麼在規定上班時間後有最多半小時的激動緩衝,要麼規定好工作量讓員工自由安排,除非緊急項目不能耽誤之外,其他時間安排全部自由,這就很好!


想起了《康熙王朝》裡,康熙下去視察工作,對群臣開會3個小時了,始終不曾散會,許多官員以防皇上訓話時間長,早晨都只吃了點乾的,不怎麼敢喝水。但其中一個官員因為是被臨時叫來的,早晨喝多了小米粥,最後憋得昏厥了。如果按照破窗理論的支持者,這種在領導面前暈倒的人,應該直接殺掉,而許多在場的官員也都說這是侮辱聖上。

但康熙說,這是他的不對,沒有考慮大家的感受,所以對那位暈倒的官員既往不咎,並放大家一炷香的時間,大家小解,他也去小解。

一片“聖上寬宏大量”的喊聲!

所以對於這位愛遲到的優秀員工,我的建議是如下幾步:

(1)問清楚他遲到的具體原因;

(2)商討解決方法和懲罰措施;

(3)向其他員工說明該員工遲到的原因和懲罰措施;

(4)對上班打卡這件事情做專門的會議探討,制定一個大家都滿意的操作方法。


總而言之,在公司管理上,一味用砍頭作為處罰措施是解決不了問題的,站在員工角度,讓員工參與制度的制定,才是以人為本的正確途徑。


馬丁馬小虎

一般公司的考勤制度有兩種,一種是固定工時,還有一種是彈性工時。大多數設置固定工時的職位是需要每天進行考勤打卡的。另外一些行業以及職位,因為加班比較多,工作時間不是很固定,這種一般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都是用的不定時工作制。例如互聯網企業,以及做電腦程序方面的研發工作者,這類基本都不需要打卡的。再就是很多公司的銷售或者類似的業務崗,只需要看員工的業績,不一定要到公司坐班的職位,也是不需要打卡的。這類的情況,也就不存在遲到的說法了。

因此分析下來,題主的公司應該是需要嚴格執行打卡制度的公司,在這種情況下,有個工作能力和業績比較出眾的員工,但是又經常遲到,該如何處理呢?

首先,對於一個在制度規範裡已經明文規定了考勤打卡時間的公司,不管員工私下如何吐槽打卡制度,但是這已經是公司層面的規則,就必須要遵守。當你入職那一天,和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就意味著你承諾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果你不願意按照公司考勤打卡上班,那當初為什麼要入職和公司簽訂合同呢?規則制定出來,就是要給人遵守的,如果因為自己業績好,就可以無視規則,盲目自大,那公司管理者該如何對整個公司進行管理呢?這一點在軍隊裡特別嚴格,如果一個士兵仗著自己業務水平好,不聽指揮,那帶來的會是災難性後果。

三國時期,有個著名的典故就是諸葛亮揮淚斬馬謖。馬謖是諸葛亮的愛將,但因為驕傲自大,導致了街亭被破,當時為了安撫朝野上下的民心,諸葛亮不得不犧牲自己賞識的愛將,用人頭換取民心。諸葛亮此舉意在說明馬謖雖然重要,但卻不是唯一,蜀國雖然失了街亭,但是還能爭霸天下。

所以用這個典故想說明,一個員工再優秀,但公司是又團隊組成的,不是個人。如果對一個人違背了公司層面的制度卻沒有任何措施,是難以服眾的。如果因為他導致其他人效仿,或者員工渙散,沒有團隊凝聚力,得不償失。

但是給遲到的員工懲罰,不是說馬上得辭退。具體的辦法還是要依據公司的規章制度來的。公司管理層也不能矯枉過正,觸犯勞動法。如果公司對遲到員工是給予的經濟罰款措施,就給予罰款,同時,直接領導要多和遲到的員工溝通,開誠佈公地瞭解對方遲到的真正原因,在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找到最佳的解決方案。


獨角獸工場

慚愧,這問題,挺適合我回答的^_^

雖然我那時不算優秀,但經常遲到,經常請假,卻是一點都不假的。

話說……

那是遙遠的,五六年前,而今回憶起來,想起請假的那些心理過程,猶歷歷在目,也是一把辛酸。


啪,醒來一看,糟糕,九點了!

而單位八點半上班……

怎麼辦?

反正也遲到了,反正,好睏呀,如果100元能讓睡10分鐘,我也是會答應的。

那不如……打個電話請假吧。

於是,內心鬥爭了30秒,便拿起手機,清了清嗓子……

我:喂,xx嗎?

XX:

怎麼了?

我:不好意思,領導,我家下水道堵了。家裡一團糟……

XX:那好吧……


隔幾天,醒來一看,哇,十點了!!這要趕到單位後,大家都去吃午飯了,我這還有什麼臉去單位??

怎麼辦…………

再次做了一番鬥爭,於是拿起手機,清了清嗓子……

我:喂(親切地,小聲地……)

XX:哦,怎麼了?

XX:那好吧。


一週後,該死的鬧鐘把我吵醒,然,排山倒海的睡意,如波濤洶湧將我吞沒。掙扎了30秒,失敗,繼續掙扎,還是失敗……

於是,只好咬咬牙,拿起手機。

我:喂。(我只說了一個“喂”,我還沒有開始請假)

XX:又怎麼了?!

我:————

……………………


說真的,這種生活真是糟透了,我挺同情我們領導的,很不幸,他遇到了我這種人!


不過,話說回來,雖然我經常遲到,還經常請假,但是,我常常週六日也在上班,主動地,在家裡。但這些沒用。

而且常常,每天回家後,我都會工作到夜裡十一二點,但這些,在社會上也是沒有用的!

我還發現了,只要是我在家工作,工作效率就會提高3倍,這也是我經常請假的原因,誘惑大呀!但這些,社會上也是不認的。

題目說的是“優秀的員工”,我覺得我那時一般般(跟我現在相比),因為經常遲到,動不動就請假。不過,那時的我,幹活也是挺多挺多(跟我以前相比),我除了幹著本職工作,每個月還要為單位寫一本小書,針對孩子們的科普故事書,後來這套書再版後,還獲得了科技部評的一個小獎。

有家長網上告訴我:他的孩子看我的書,看著看著就會大笑起來。

請那麼多次假所受的心理煎熬,值了。


像我這種人,真的,去哪家公司,我的頂頭上司都會很頭大。

經常接到某人的請假電話,換作是你,捫心自問,你煩不煩?你肯定煩透了!

別說你了,我連我自己都煩!

所以,一不做二不休,不幹了。

回家自己幹,於是成了自由撰稿人,每天睡到自然醒。


有的人啦,他就像貓頭鷹,夜越黑越來勁!那思緒,天馬行空,亂七八糟。

早晨陽光明媚,他卻鼾聲如雷。


作為過來人,我的看法是,如果你經常下班後可以主動工作到夜裡十一二點,甚至一兩點鐘,但卻經常遲到,領導理解你還好,若不理解你,你就好好努力,使勁努力,爭取有能力不用去上班還能勉強養活自己,這樣的話,大家都好。

否則,你是害人害己害公司!!

害群之馬。


寒木釣萌

為什麼員工不能遲到?

一家企業之所以要設立各種各樣的制度,就是因為,員工們身為一個集體,如果想讓各方面的人效率達到最高,需要通過各種制度的約束,讓大家在合適的時間點,都在各自的崗位上以求溝通、執行、商討等各個部分,效率能夠達到最高。

遲到的後果是什麼?

如果一個人經常遲到,那麼需要跟他已有工作對接的人,那麼就會耽誤他自己的工作效率,如果他遲到,讓本次的會議不斷的吞噬它,則會耽誤更多的人,事情的推進,以及導致很多人工作效率的降低,因此,一個企業設立各種各樣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如果有人經常性地打破這種制度的界限,那麼這個時候我們要考慮到底這個人的收益能否抵消到他的這種錯誤,以及他的這種錯誤是否會給別人帶來領頭作用,讓更多人藐視制度的嚴謹性。

是否要對這名員工進行處置?


朱少鋒

你所說的優秀,應該是指業績,那麼說明他個人的業績與考勤沒有關聯。但同時還要考慮兩個問題:他的遲到是否會對其他同事、部門、公司、客戶等造成負面影響?部門的其他員工的工作表現及業績和考勤有關聯嗎?

如果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那麼能否和公司高層協商,取消對部門的考勤?或者優秀員工可以憑藉業績獲得一些“工作彈性”的獎勵?譬如在世界500強公司的通用電氣有一項制度:有突出業績的人可以獲得“積分”,用以交換自己工作的彈性。你獲得的積分越多,就越有權利決定自己什麼時候去工作,去哪裡工作以及如何工作,包括選擇在家辦公。

修改制度不是為了這個優秀的員工,而是制度的存在不應該是擺設,在促進公司與部門目標達成的同時,也能提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

一般來說,像銷售這樣要經常外出且直接承擔銷售額的部門,不一定要考勤,因為他們的業績很容易量化,且他們要經常加班。人力資源、行政、財務、信息技術、法務、客服這樣的部門需要考勤,因為作為公司內外的支持部門,必須確保工作時間能為其他部門、客戶等提供服務。

如果不能取消考勤制度,那麼就要嚴格執行,譬如公司規定遲到一次扣多少工資,那麼就照做,否則難以管理部門的其他員工。

當然,舉張小龍與馬化騰的例子,並不是要你照做,只是優秀員工不易得,遲到也未必是像“誠信”之類嚴重違背公司價值觀的行為,應該儘量想辦法解決問題。

另外,因為遲到就辭退員工,還必須滿足以下要求:員工手冊上有相關規定,且員工手冊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的審核並經過公示,否則一旦員工申請仲裁,公司還必須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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