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牌類APP背後的“涉賭江湖”:發展下線層層返利

棋牌類APP背後的“涉賭江湖”:發展下線層層返利

去年7月,山西晉中市的何明受朋友之邀,掃碼下載了一款名為“老西麻將”的棋牌APP,裡面有“晉中麻將”、“拐三角”等多個當地玩法。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教授朱巍表示,如果遊戲運營商明知賭博卻不管,涉嫌犯開設賭場罪,代理作為具體組織者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棋牌類APP背後的“涉賭江湖”:發展下線層層返利

 “老西麻將”APP的“傳銷式”推廣

群成員都是掃描了趙紅分享的二維碼下載了這款遊戲,此時的何明才知道,他跟其他人一樣,都已成為趙紅的“下線”,自己每充值一筆錢,對方就會得到一定比例的返利。

在平臺上,現金與金幣的充值比例是1:10,玩家每次充值幾乎都是百元起。這些網絡金幣並不能提現,玩家只能用來支付玩牌的房間費。

這種分享下載的模式是“老西麻將”的一種推廣方式。

客服稱,代理只需要充值300元,並且發展20名玩家後,就能享受返利。其“返利計劃”介紹,代理共分為5個星級,按級別能拿到40%-44%不等的返利。也就是說,“下線”充值一百元,代理最高能拿到44元。

初級代理累計獲得1000元返利後,就能升為2星,5星代理則需拿到12.5萬元。此外,代理還能依靠“下線”去發展玩家,從而獲得層層返利。有法律專家表示,類似發展下線層層返利的模式,具有傳銷性質,危害性也更大。

鄒華稱,其公司已經上線了近20款棋牌APP,都是地方類棋牌遊戲,靠的就是推廣模式。各種地方玩法上線前,會在當地尋找能發展大量用戶,又有背景關係的合作伙伴。

棋牌類APP背後的“涉賭江湖”:發展下線層層返利

新興模式的“障眼法”

事實上,在大肆推廣的背後,“賭博”仍是這款遊戲的底色。

跟常見的涉賭類棋牌APP不同,“老西麻將”平臺沒有“變現”功能,甚至沒有任何可用於兌換的設置,平臺上充值獲得的金幣,只能用於牌局費。表面上看,平臺找不到任何跟“賭博”有關的元素。

鄒華解釋稱,這就是“房卡模式”的特點。他把具有“變現”功能的平臺稱為“傳統模式”,而這種模式在他眼裡,風險太大,已經過時。

“我們以前也做傳統模式,但是現在查得嚴,不敢做了。”鄒華稱,傳統模式能帶來幾倍於“房卡模式”的流水,但隨時可能被查。“房卡模式”只提供輸贏積分,不做兌換,恰好規避了這一風險。

自稱做了10多年棋牌遊戲的鄒華對這一套很自信。

根據《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遊運營平臺不得提供網絡遊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遊戲虛擬貨幣的使用範圍僅限於兌換自身提供的網絡遊戲產品和服務,不得用於支付、購買實物或者兌換其他單位的產品和服務。2016年底,《文化部關於規範網絡遊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中也強調,網絡遊戲運營企業不得向用戶提供網絡遊戲虛擬貨幣兌換法定貨幣或者實物的服務。通俗地說,如果玩家使用的金幣能在平臺上交易提現,獲取法定貨幣,那麼該遊戲平臺涉嫌違法。

但在“老西麻將”界面上,網絡出版物號和批准文號一應俱全,著作權人標註為上海如行科技有限公司,註冊時間為2017年。

對於這些,鄒華直接稱之為“表面工作”。

鄒華稱,隨著打擊力度增強,“擦邊球”的提現模式在棋牌類APP中“已經沒有競爭力”。出於安全考慮,去年以來,棋牌遊戲研發企業都開始做起“房卡模式”。

棋牌類APP背後的“涉賭江湖”:發展下線層層返利

網上“茶館”輸贏一天超十萬

正如鄒華所說,這類看似正規的遊戲平臺,背後卻隱藏著一種巨大的賭博網絡。

何明介紹,代理會根據玩家經濟實力和喜好建群,玩得大的單獨建群,普通群按1元/分計算,高的則按照幾十元甚至上百元一分計算。

何明曾加入過兩個玩家群,其中一個代理級別較高。“那個群玩得比較大,1分結算10塊錢甚至幾十塊錢,一把牌輸幾千很正常。”他算是“老西麻將”的早批玩家,“最初群裡的賭資很小,後來越玩越大,3個月我輸了一萬多。”何明稱,如今,群裡一天的流水就達數十萬元。

正如鄒華所說,玩家群裡大多是“平頭百姓”。何明接觸過的玩家,有當地的公務員、教師、甚至還有不少大學生,有人長期參賭,已經輸掉數十萬元。

對這種情況,鄒華坦言,表面上看,平臺只是提供一個棋牌室,但賭博是照常進行的。“這種模式的APP我們已經做了20多個,在浙江、江蘇、上海、湖北、四川等地都上線了。‘老西麻將’的收益,只佔我們產品線的中等水平。”

棋牌類APP背後的“涉賭江湖”:發展下線層層返利

10萬元定製一款APP

跟鄒華公司不同的是,很多遊戲開發企業在看準市場後,直接把成品外售,不參與運營。

“這種模式是沒有風險的,風險都在代理身上。”在他看來,這種模式並不違法,受追捧也是因為“安全”。跟“老西麻將”類似,他們的產品也會為玩家計算積分,“99%的‘房卡模式’都是這麼玩的,至於他們(玩家)1個積分對應多少錢就是他們自己的事了,我們只提供統計。”

不同的是,貓推科技只負責產品研發定製,並不參與運營。銷售員稱,平臺操作簡單,幾個人就能做好運營。他們會根據客戶需求和地方特色玩法制作平臺,此外,也有大量包含了各地玩法的成品出售。他們有一套穩定的售價,“平臺5萬元,做一款遊戲10萬元,共15萬。”同樣的模式,另一家公司則給出了更低的報價,7萬元。

上述銷售人員也提出了自己的擔憂,他稱,今年棋牌APP上線審核更嚴,不少都無法上線,建議運營者一邊通過私下分享掃碼的方式進行推廣,一邊等待審批。

該銷售人員稱,他們售出的產品,幾乎遍佈各個省份,日活躍量過萬並非難事,這些用戶每天能給平臺帶來至少萬元的收入。這也就意味著,這種模式背後的賭博網絡,正越織越大。

“APP註冊審核機制待加強”

採用“房卡模式”運營的棋牌類APP,雖然讓賭博變得隱秘,但並非“無懈可擊”。

今年4月,江蘇無錫警方就查處了“歡喜麻將”手機APP背後的涉賭團伙,截至4月,該團伙7名犯罪嫌疑人以及4名代理人均被刑拘。

跟“老西麻將”模式相仿,上述案件中,運營商開發APP後,在無錫地區招募代理,建立熟人交流群,要玩“歡喜麻將”必須要有代理拉入群。據報道,開打前,賭客在交流群中商定遊戲中每一分對應的金額,遊戲結束後根據分值換算金額,並轉賬支付。

據無錫日報報道,經當地警方調查,代理拉人建群,進群的人見有利可圖轉而成為代理,如此類似傳銷的拉人模式,讓“歡喜麻將”吸引了諸多賭客。“歡喜麻將”APP運作10個月,發展代理400餘人,總參賭人數5萬餘人,李某為首的運營商獲利490餘萬元。

參與案件偵辦的民警稱,普通棋牌室賭博以及傳統網絡賭博,賭博行為和交易行為都是同時發生,實時結算的。而“歡喜麻將”的賭博行為和交易結算雙軌雙平臺運行的方式,極具隱蔽性,在定性、偵辦、取證上都給公安機關帶來不小的困擾。

警方提醒,這種棋牌遊戲模式是近年來新興的“房卡模式”,為的就是規避傳統棋牌遊戲具有的大量遊戲幣與資金流動、銀商介入等方式的涉賭風險。這種玩家事先在交流群中商量好賭注數額,由群主為群內成員的賭博結算提供擔保,遊戲最終以積分結算,結算情況在交流群內發佈,並以二維碼掃碼、交流紅包等支付的形式結算費用的玩法,都是具有賭博性質的違法犯罪行為。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教授朱巍也表示,“代理返利”在多款遊戲中都出現過,具有傳銷性質。對於棋牌APP,我國法律對遊戲貨幣兌換有嚴格限制,但為了增加平臺吸引力,還是會有平臺出現涉賭行為。“‘房卡模式’即使不在平臺交易,但如果運營方知道有賭博行為而放任不管,也涉嫌犯開設賭場罪。”

除了運營方,根據去年網信辦出臺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在朱巍看來,這也就意味著,建群賭博的代理也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朱巍稱,眼下,有關部門針對互聯網應用出臺的管理規範仍在完善,手機APP市場龐大,註冊審核機制也有待加強。

(文中趙紅、鄒華、何明均為化名)

本版採寫/新京報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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