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哪些行為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根據新《商標法》第五十七條、《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七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2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印製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三)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對此類情形,《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明確規定其《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哪些行為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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