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皇孟小冬為什麼會離開名震天下的梅蘭芳的?

電 影《梅蘭芳》中的第二部分含蓄的講述了梅蘭芳與孟小冬的邂逅和分離,事實上梅蘭芳與孟小冬有過四年多短暫的婚姻,他們究竟有著怎樣撲朔迷離的戀情呢?

梅蘭芳分別與兩位妻子王明華、福芝芳和睦相處,一切看來都還美滿,可就在梅、福二人結婚5年後,又一個女人介入了梅蘭芳的感情生活,這就是當時議論頗多的“梅孟之戀”,女主角正是被稱為“坤伶老生”的孟小冬。

冬皇孟小冬為什麼會離開名震天下的梅蘭芳的?

孟小冬名若蘭,字令輝,藝名小冬。她祖籍山東濟南,1907年12月9日出生在上海一個京劇世家。孟小冬自小耳濡目染,又有表演天分。1914年,只有6歲的孟小冬,便開始搭班去無錫演出了。8歲那年,她正式學習孫(菊仙)派老生,12歲時在無錫新世界正式登臺,14歲時在上海乾坤大劇場演出,因扮相俊美,嗓音洪亮,引人注目。1924年,孟小冬輾轉北上,先至天津,後到北京。1925年,孟小冬在京城登臺,一炮而紅。據說,袁世凱的女婿、劇評人薛觀瀾曾將孟小冬的姿色與清末民初的雪豔琴、陸素娟、露蘭春等十位以美貌著稱的坤伶相比,結論是“無一能及孟小冬”。當年撰寫劇評的“燕京散人”也曾對孟腔有過細緻的描摹:“孟小冬生得一副好嗓子,最難得的是沒有雌音,這在千千萬萬人裡是難得一見的,在女鬚生地界,不敢說後無來者,至少可說是前無古人。”從此,她在京城聲名鵲起,以後的營業戲賣座幾乎與梅蘭芳、楊小樓、餘叔巖相持平。

冬皇孟小冬為什麼會離開名震天下的梅蘭芳的?

孟小冬一雙大眼,鼻子直挺,嘴唇飽滿,從五官到臉頰的線條,於女子的圓潤中,又隱現男子的直硬。眉目之間常常帶了一絲憂鬱,閒坐時,滿是處子的嫻靜;回過神來,則又透露出一股迫人的英氣。人稱“冬皇”。

1925年8月,孟小冬演出《上天台》,與同日登臺演出《霸王別姬》的梅蘭芳初次相遇。據說,在一次堂會戲上,孟小冬與梅蘭芳合演《四郎探母》,大為成功。此後,梅蘭芳每唱堂會遇有《四郎探母》,總邀孟小冬合演。兩人同臺演戲配合默契,對藝術有著共同的熱愛與追求,經常交流藝術,臺下又互相傾慕對方的才華,漸生戀情,是再自然不過的了。至於梅蘭芳與孟小冬是如何走向結合的,後人眾說紛紜,有的說是梅太太王明華因身患沉痾,而預先安排,也有人說是“友人撮合,終成眷屬”。

冬皇孟小冬為什麼會離開名震天下的梅蘭芳的?

有一說法,幾經醞釀,梅蘭芳和孟小冬將良辰吉日定在1927年農曆正月二十四,洞房花燭就設在東城東四牌樓九條35號馮公館內。二人均是有著新潮觀念之人,頭腦裡沒有封建意識,諸如生辰八字等等,一切全免。也許,正是這一開始的簡單草率,註定了這段姻緣最終走向崩潰。多年後,孟小冬曾經回憶道,當初的興之所至,只是一種不太成熟的思想衝動而已。

孟小冬的姑父仇月祥對這樁婚姻是持反對態度的,因為此時的孟小冬正如樹可搖錢,盆可聚寶,一旦結婚,伶界大王的妻子又怎麼會繼續拋頭露面唱戲掙錢?無奈孟小冬執意行事,事情也就只好如此。

這樁案件的過程雖然有些離奇,可是就案件本身來說並不複雜。梅家當時住無量大人衚衕,而袁世凱的女婿薛觀瀾,也住於此。那天,袁世凱的三公子袁克良(字君房)來訪薛觀瀾,薛觀瀾回憶當時情景:

是日君房來到無量大人衚衕,和我一見面,就很緊張地對我說:“這兒衚衕口已經佈滿軍警,他們說梅蘭芳的家裡出了事,我們一同出去看個明白。”於是,我和君房,速即走出大門口一看,只見梅家瓦簷上站著幾個佩槍的軍士,衚衕兩頭更佈滿軍警與卡車,如臨大敵的一般。不久我們就聽得槍聲如連珠……

薛觀瀾筆下的案犯穿著淺灰色西裝,文質彬彬,面色慘白,年約20歲左右。後經他打聽來的消息是,案犯的名字叫王惟琛(編者注為避市長王達諱,報紙登出名為李志剛),是京兆尹(相當於市長)王達的兒子,於北京朝陽大學肄業。王惟琛來到梅家的時候,梅蘭芳正在午睡,看門人把王引到右面的會客室坐下,梅家熟客張漢舉正在梅家,於是過來招呼王惟琛。不料未及寒暄,王惟琛拔出槍來,抵住張漢舉,嘴裡道:“你叫梅蘭芳快些出來見我,他奪了我的未婚妻,我是來跟他算賬的,與你不相干。”

張漢舉沒被嚇住,笑著對王惟琛道:“朋友!你把手槍先收起來吧,殺人是要償命的,我看你是個公子哥兒,有什麼事盡好商量。”王惟琛被他這一說,倒弄得手足無措起來,惱羞之下,忽然改口要起錢來:“梅蘭芳既敢橫刀奪愛,我可不能便宜了他,我要梅蘭芳拿出10萬塊錢來,由我捐給慈善機構,才能消得這口怨氣。”後經張漢舉與他討價還價,錢數降到了5萬。王惟琛在等錢時,踱到會客室門口,忽然發現房頂上站了幾個持槍的軍警,知道上了當了,於狂怒之下連發兩槍,將張漢舉擊倒在地。軍警一擁而上,將王惟琛亂槍打死。

這件案件,因為它的轟動效應,給梅蘭芳與孟小冬帶來了很大影響,有人甚至將他二人的日後仳離,也歸結於此。流言蜚語鋪天蓋地,有的說孟小冬原是那個青年王惟琛的未婚妻,某某伶人是奪人所愛。當時流傳的一個說法,這起槍擊案後,“梅孟之戀”大受影響。《檔案春秋》記載:事情鬧得滿城風雨,福芝芳終於有了理由:“大爺(梅蘭芳)的命要緊。”很快,人們站到了她這一邊。梅蘭芳深受驚嚇,一度避居上海,他與孟小冬的關係由此轉淡。據說,孟小冬在一氣之下與雪豔琴搭班去天津唱戲。沒想到,孟小冬的這次“復出”因為挾帶了舊日聲望,居然未唱先紅。

命案的陰影未散,1930年,梅蘭芳將要赴美演出一事又引出了一場風波:到底誰跟著梅蘭芳訪問美國,在全世界面前以“梅夫人”的身份亮相?齊如山的兒子齊香回憶說:“籌備赴美演出的禮物中,還有一些墨盒、硯臺等小工藝品,墨盒上都刻有圖像,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孟小冬扮的古裝像。她本是演老生的,這幅畫面卻是扮的古裝婦女,十分漂亮。”在一些人看來,這似乎說明梅蘭芳有意帶孟小冬同行。然而,有這樣一種說法,為了能夠隨梅蘭芳出訪,懷有身孕的福芝芳延請醫生為之墮胎。最後,為平息風波,梅蘭芳決定隻身赴美。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930年8月,訪美回國的梅蘭芳一到天津即獲祧母(大伯母)去世的消息。按照規矩,梅蘭芳的妻房應該披麻戴孝在孝堂接待四方弔唁的賓客。哪知孟小冬奔到梅宅,卻被下人口稱“孟小姐”攔在了門外。梅蘭芳面露難色。當時福夫人懷胎已快足月,坐在靈堂恭迎前來弔喪的客人。梅只得說:“不看僧面看佛面。小冬已經來了,我看就讓她磕個頭算了!”福站了起來,厲聲說:“這個門,她就是不能進!否則,我拿兩個孩子、肚裡還有一個,和她拼了!”

孟小冬萬般無奈,哭著出了梅宅大門,發瘋似地一口氣奔回了孃家。說來可悲!小冬嫁梅已有3年,未入梅宅一步,院內假山,花園畫廊,以及綴玉軒書房是個什麼樣子,連瞧都未能瞧過一眼。回到孃家,倒頭便睡,就此一病不起。

1930年8月10日,小冬到了天津,寄寓皇戚詹家,延請中醫調治。詹家女主人篤愛信佛,這對小冬影響極大,她和蘭芳的婚姻,一次次受到刺激,已感身心疲憊,認為自己前世做了壞事,這才得到報應。為了擺脫煩惱,不再去和福二爭寵鬥氣,她決心跳出這場不和諧的、難以忍受的“情愛”是非之地,整天不出大門,跟著女主人早晚焚起一爐香,潛心向佛。

兩個月後,即1930年10月下旬,天津朱作舟等發起舉辦為遼寧水災急賑募款義演。梅蘭芳、楊小樓、尚小云、孟小冬等均在被邀之列。孟小冬與著名坤旦華慧麟在明星戲院合演全本《探母回令》,上座極佳。所有演出場面川資,一切均由小冬自負。

正當孟梅感情處在幾乎破裂的時候,小冬母親因不放心女兒在津吃齋唸佛,專程到津探望。葉畏夏抓住這一大好時機,硬是說服老太太做小冬的工作,並將老夫人接到梅蘭芳下榻的英中街利順德飯店,精心安排讓梅氏向孟母叩拜求援。老太太本來就非常喜歡這位溫厚柔順、和藹可親、人稱“梅大爺”的女婿,現在見他又如此百般哀求,並保證往後決不再讓小冬受氣,也就滿口答應。

在母親的開導與朋友的解勸下,小冬終於破涕為笑,一場風波,始告平靜,並於12月16日在天津法租界馬家口的春和大戲院演完一出義務戲《捉放宿店》後,小冬隨蘭芳和母親返回北平。

梅孟這次表面上的和解,並未能達到真正相互諒解,不過是變成了相互忍耐。接下來,他們又維持了大約半年之久“貌合神離”的夫妻關係。梅孟真正分手的時間,當在1931年7月,是在6月5日梅蘭芳第三次率團赴香港演出結束折回上海,參加了6月9—11日三天杜月笙祠堂落成典禮返抵北平以後。在杜家祠堂落成堂會中,南北名伶匯聚一堂,孟小冬卻因梅蘭芳在場,避而不出。

其時,又有一件使孟小冬心寒而難以忍受的事情出現了。小冬聽聞梅黨中幾位中堅人士和親友,曾為梅的家庭糾紛,多次集會商討抉擇,想要幫助梅在“福、孟”之間作一決斷。在眾說紛紜難以肯定的情況下,梅黨中魁首馮耿光就像拍賣行裡的拍賣師一樣,舉起他手中的木錘“一錘定音”。他要梅舍孟而留福,所持理由很簡單,他說:“孟小冬為人心高氣傲,她需要‘人服侍’,而福芝芳則隨和大方,她可以‘服侍人’,以‘人服侍’與‘服侍人’相比,為梅郎一生幸福計,就不妨舍孟而留福。”他這個說法,把那些擁孟論者列舉的冬皇優點,什麼梨園世家、前程似錦、珠聯璧合、伶界佳話等等,全都壓了下去,在座的每一個人都不敢再贅一詞。

不過這一次孟小冬沒有馬上跑回孃家,也沒有不告而別再去天津茹齋唸佛,而是在一天晚上,孟約梅作了一次開誠佈公的談話,要求分手,梅自然不肯。孟說:“馮六爺不是已經替你作出了最後選擇。他的話你從來說一不二,還裝什麼糊塗。”最後,孟很堅定地說:“請你放心。我不要你的錢。我今後要麼不唱戲,再唱戲不會比你差;今後要麼不嫁人,再嫁人也絕不會比你差!”

梅見孟小冬去心已定,話又說得那麼刻薄,知道事難挽回,也就不再強留,但全身軟而無力,便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至此,梅孟前後四年有餘的支離破碎的婚姻,終於走到了盡頭,畫上了失敗的句號。勞燕分飛,各奔東西,這次事件標誌著梅蘭芳和孟小冬兩人的最後分手。梅孟仳離,恐怕沒有贏家,其實是兩敗俱傷。當年還有不少梅孟戲迷為之一掬同情之淚。

這年夏秋之交,孟小冬拜訪了結拜姐妹姚玉蘭,姚此時已是上海大亨杜月笙的姨太太。在孟小冬聘請的鄭毓秀律師和杜月笙的調停下,梅蘭芳付給孟小冬4萬塊錢作為贍養費,算作離婚補償,從此與孟脫離關係。大亨開口,梅蘭芳不敢得罪,一口應承下來,為付這筆錢,梅蘭芳把他心愛的北平無量大人衚衕的花園住宅賣掉,並於1932年全家遷居上海。

與梅蘭芳分手後的孟小冬此時正專心致志地投師深造,卻又有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天津一家大報上忽然登出了連載小說,用化名影射孟、梅之事,說某著名坤伶向某名伶敲詐大洋數萬,並把5年前發生在梅宅的綁架殺人案重新提了出來。

社會上一時謠言四起,輿論沸然,越傳越離奇。因為是小說體裁,還作了種種虛構,但由於並未指名道姓,也無法予以評理。小冬面對這一突如其來的打擊,心灰意冷,對於舞臺生活,深感厭惡。她來到北平拈花寺,拜住持量源大和尚為師,舉行了皈依三寶典禮。自此以後,小冬一心向佛,以求身心清淨。小冬曾恨恨地坦言:“婚姻不如意才促使我信佛的。”

孟小冬茹齋唸佛,對戲劇界來說,無疑是一大損失,要求孟小冬復出的呼聲越來越高。這時,有人向她陳述厲害:你自暴自棄,脫離舞臺,無聲無息地家居唸佛,正好中了別人詭計,反而使人對報上的小道消息信以為真,日子一久,觀眾逐漸把你遺忘,最後毀了自己的才華,豈不可惜。

孟小冬一下子茅塞頓開,在兩人分手兩年之後,“血案”發生後第6年。1933年9月5、6、7日三天,天津《大公報》頭版連續登載“孟小冬緊要啟事”,警告“故意毀壞本人名譽、妄造是非、淆惑視聽”的人。啟事全文如下:

孟小冬緊要啟事

啟者:冬自幼習藝,謹守家規,雖未讀書,略聞禮教,蕩檢之行,素所不齒。邇來蜚語流傳,誹謗橫生,甚至有為冬所不堪忍受者。茲為社會明瞭真相起見,爰將冬之身世,略陳梗概,惟海內賢達鑑之。

竊冬甫屆八齡,先嚴即抱重病,迫於環境,始學皮黃。

粗窺皮毛,便出臺演唱,藉維生計,歷走津滬漢粵、菲律賓各埠。忽忽十年,正事修養。旋經人介紹,與梅蘭芳結婚。冬當時年歲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聽介紹人主持。名定兼祧,盡人皆知。乃蘭芳含糊其事,於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實踐前言,致名分頓失保障。雖經友人勸導,本人辯論,蘭芳概置不理,足見毫無情義可言。

冬自嘆身世苦惱,復遭打擊,遂毅然與蘭芳脫離家庭關係。是我負人?抑人負我?世間自有公論,不待冬之贅言。

冬與李某素未謀面,且與蘭芳未結婚前,從未與任何人交際往來。凡走一地,先嚴親自督率照料。冬秉承父訓,重視人格,耿耿此懷惟天可鑑。今忽以李事涉及冬身,實堪痛恨!

在全篇五百多字中,有六處提及梅,只有開頭一處直呼其名,而其他五處均客氣地以“蘭芳”二字相稱。其中責梅措辭,最重的也不過是說梅“含糊其事”、“足見毫無情義可言”等語而已,找不出一句攻擊性的詞藻,有理有節,富於人情味。在談到與梅分手原因時,也只是用了一句話:“是我負人?抑人負我?”到底是誰錯了?沒有明說,也不便明說。孟小冬把這個問題最後留給讀者去評判:“世間自有公論,不待冬之贅言。”小冬之所以要將苦惱的身世向世人“略陳梗概”,說明她和梅分手以後,幾年離索給她帶來的巨大痛苦,暗喻自己備受侮辱和“復遭打擊”的悲慘處境。從“啟事”中還可以清楚地瞭解到,當初孟小冬嫁梅時,苦苦追求的是“名分”。但是後來,梅蘭芳“不能實踐其言”。孟小冬在《啟事》裡,還加重語氣說到那樁劫案,以澄清事實,洗刷自己,看得出來,孟小冬此時已怒不可遏。她是如此烈性,也使人略窺兩人不得長久的部分原因了。據餘叔巖的女兒餘慧清回憶:“據我所知,捧梅集團又因為兩個妾的關係分為捧福派和捧孟派。梅的原配夫人王氏在世時,孟小冬與她比較合得來;王氏夫人故世後,在捧福派和捧孟派的較量中,前者佔了上風。孟小冬不甘繼續作妾,遂離婚出走。”晚年居住在香港的孟小冬曾經對人講過,因為梅蘭芳不能答應兼祧,所以她滑腳溜了。多年之後的回顧聽起來還帶著點輕鬆詼諧的口氣,可當年的情狀卻沒有這麼輕描淡寫。由此看來,先前發生的種種事件只是梅孟二人分手的導火索,孟小冬剛烈的性格,絕不會甘心為妾,也不會忍受福芝芳的強勢打壓,她在乎自己愛著的那個男人的態度,而對梅的表現也已絕望,只能選擇離開。

冬皇孟小冬為什麼會離開名震天下的梅蘭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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