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發佈消息,2017年浙江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1099元,與2016年的56385元相比,增加4714元,同比增長8.4%。
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增長,會帶來哪些變化?很明顯的一點就是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繳費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參照標準是職工上一個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額,包括每個月發的工資、年終獎、津貼和補貼等。
不過,對於收入過高或過低的人群,各地還相應地設定了繳費基數的上下限:職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高於上限的,以上限作為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則按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以杭州去年的調整為例,從2017年7月結算期起,杭州啟用2016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6385元)為標準的核定繳費基數,56385元平均到每個月是4698.75元,繳費基數的上限計算為:4698.75元×300%=14096.25元,下限為:4698.75元×60%=281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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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統計局《2017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統計公報》(〔2018〕7號),2017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0665元,與2016年的56068元相比,增加4597元,增長8.2%,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0%。
其中,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80750元,與2016年的73326元相比,增加7424元,增長10.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8%;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8289元,與2016年的45005元相比,增加3284元,增長7.3%,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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