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盟出臺《人才引進和流動管理實施辦法》

不唯地域引進人才

不求所有開發人才

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為加快實施人才強盟戰略,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到我們就業創業,近日,我盟制定出檯曆年來含金量最高、惠及面最廣、支持力度最大、針對性最強的人才政策《阿拉善盟人才引進和流動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稱《辦法》),突出市場需求、事業導向和應用實效,不唯地域引進人才,不求所有開發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大力營造更加寬鬆優質的人才發展環境。

據瞭解,《辦法》圍繞科研支持、崗位待遇、生活保障、編制職稱、購房補貼、戶籍管理6個方面提出35項優厚的人才政策,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出成效。

《辦法》聚焦阿拉善盟優勢特色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急需緊缺行業,突出質量把控。在引才對象上尋求突破,著力引進能解決阿拉善社會經濟瓶頸問題並帶動重點產業和領域快速發展的創新團隊及高層次人才,行業管理人才、副高級職稱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大學本科優秀畢業生、本地特色產業人才等五大類人才。在聚才用才機制上求實效,破除人才管理行政化傾向,每年調配出一定數量的事業編制引進聘用全日制博士、碩士及“雙一流大學”畢業的本科生;打破任職資格及崗位職數限制,開闢職稱評聘綠色通道,引進博士研究生考核合格可提任到七級管理崗位領導職務、碩士研究生可提任到八級管理崗位領導職務;引進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可根據其業績、經歷直接認定專業技術資格,並兌現相應待遇。

《辦法》在科研支持和待遇保障方面給予大力支持。一是加強人才引進資金支持。對作出突出貢獻,帶來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人才團隊和個人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資金獎勵;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給予50萬元項目或成果轉化支持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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