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威遠縣人民法院消息,該院近日公佈一批被執行人信息名單。
被執行人信息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以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書之日前一年內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舉報電話
0832-5197168
15680200876(曾警官)
視覺 王 智(實習)
信息來源威遠縣人民法院
閱讀更多 內江甜橙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