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課間玩鬧受傷究誰責

小孩子打打鬧鬧不過是一件極為平凡的事,但近年來也引發了不少案件而鬧得不可開交,甚至鬧上法庭


孩子課間玩鬧受傷究誰責

近日,珠海市香洲法院對這一起因小學生課間玩耍引發的健康權糾紛作出了一審判決,認定肇事學生家長賠償醫療費607.3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學校無需承擔責任。

小俊(化名)和小涵(化名)是珠海某小學五年級學生,有次下課後,小俊與小涵在聊天,突然小涵背對著小俊把課本拋向了小俊,小俊一抬頭,正好被書砸中了眼睛。

因此,小俊家便把小涵、小涵的父母和學校告上了香洲法院,要求支付醫療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學生自由活動的課間,小涵拋書雖造成小俊受傷的後果,但拋書行為本身就是嚴重危險行為,屬於小涵認知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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