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各位老闆,2018年到了,你2017年的賬,該報的稅都處理好了嗎?
凡是2017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都注意了,您得找專人會計處理財務問題,或是請代賬公司幫忙整理財稅事宜,否則,到18年6月30日要交年報的時候,你就交不了啦!
這不,有幾位老闆去年,前年的年報都沒有交,人家覺得沒什麼呀…
可是萬萬沒想到,新年伊始,罰款通知書就到家了!
你沒看錯,一次就罰5000塊!
所以,各位老闆,你還覺得一個月100塊的代賬費太貴嗎?
按照《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和有關文件的規定:
企業連續兩個年度未按規定年報的,處以5000元罰款;
連續三個年度以上(含三個年度)未按規定年報的,處以10000元罰款。
個體戶未按規定報送年報且拒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當然,你也別存著僥倖心理,平時不記賬,年報數據隨便填!創客菌提醒你,這樣更危險哦~
因為人家工商局每年會委託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對部分企業的年報進行審計、複核。
這種抽查方式是雙隨機的。對企業搖號,抽查3%,而檢查人員也是隨機的,企業在福田區,跟該區領導熟,沒用,可能抽到的是寶安區來查…
個體戶就不查了?不好意思,個體戶也在抽查範圍之內!
被抽到的企業可能會要交下列資料(每家企業可能不同,具體以收到的通知為準):
等等,你是說工商局也查財務數據?
是呀!
其中,會計資料一欄明確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科目餘額表、工資表等財務數據。
納稅申報資料要求:國地稅納稅證明、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表。
如果你去年一年都沒記賬、沒報稅,年報數據是隨便填的,敢問:這些表格你怎麼交?
資料不全的,或者年報本來就是隨便填填的,那就是虛假年報啊!等著挨罰吧!
抽查發現商事主體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且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所以,各位老闆,你還覺得每個月100塊的代賬費貴嗎?你還打算到6月底的時候隨便填填年報數據糊弄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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