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丨狼狗咬傷幼童,責在何方?

普法丨狼狗咬伤幼童,责在何方?

被狗咬傷意外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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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7日早晨,家住河南省中牟縣某村、年僅4歲的王小明和奶奶一起吃過早飯後,走出家門。

鄉村的空氣潔淨而清新,讓人賞心悅目。走出不遠,王小明突然對奶奶說:“奶奶,俺叔爺(稱謂,祖父的兄弟,即父親的叔叔)王超峰家的養殖場裡,養了幾隻小鴨子,我想去看看!”

“好呀,奶奶今天滿足你!”看著孫子王小明天真、祈求的目光,奶奶毫不猶豫答應了。

奶奶帶著王小明來到王超峰養殖場的大門前,隨手一推,大門是虛掩的。正當兩人剛要進入大門時,只聽“汪”的一聲,一條兇惡的大狼狗,突然從門縫處撲向王小明,將毫無還手之力的小明撲倒在地後,張開血盆大口持續撕咬。

看到這場景,奶奶極度恐慌,被這慘烈一幕嚇哭了!

“那天養殖場大門沒關好,聽到外面響動,裡面的大狼狗突然撲了出來,咬傷了小明。左屁股上被咬的口子有兩釐米深。”事後,每每回憶起這可怕的一幕,小明的奶奶就驚恐不已。

回過頭來再說,小明的哭叫聲終於驚動了養殖場的主人。當王超峰的妻子李慶華跑到現場看到王小明屁股被狼狗撕咬過的傷口時,便趕緊協助王小明的奶奶一起將小明緊急送到就近的鄉衛生院注射了狂犬疫苗,之後便各自回家了。

原本以為小明只是被狗咬傷,受了一點皮外傷,打過狂犬疫苗後過兩天也就恢復了!誰知當天下午3時左右,小明突然不會說話並開始昏迷。見此情景,小明奶奶開始著急!她連忙打電話,讓在外地打工的兒子王大強和兒媳宋玉紅回家。

“當時養殖場也去人了,承認了狗咬傷了小明,還說了賠償的事。考慮到兩家的親戚關係,我說孩子要是沒事就好,不要賠償。但沒想到,當天中午時分,小明一直在哭,下午兩三點,小明就不會說話了,一直昏迷和發高燒,整個身體軟綿綿的,頭也支不起來。唉!”

每每回憶起與兒子的生離死別,王大強夫婦就捶胸頓足,仰天大哭。

反目成仇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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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明的意外死亡,一下子拉遠了王大強與王超峰兩家親戚之間的距離。他們瞬間反目成仇,互相指責對方。在難以達成一致賠償意見的情況下,王大強夫婦以原告身份,將王超峰夫婦告到中牟縣人民法院,索要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損失共計35萬餘元。

2015年11月6日,中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離奇的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

一條狗引來一場官司,一場官司引來兩家的結怨。狗咬人雖不是新鮮事,但在小村子裡也算是個不大不小的新聞。村裡養狗的村民不少,大夥都很關注此案,在庭審中前來旁聽的群眾濟濟一堂。

法庭上,王小明是不是被養殖場飼養的狗咬傷致死,成了法庭爭議的最大焦點。

經過多次慎重研究,中牟縣人民法院最終對此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法院同時指出,王小明系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家屬沒有及時阻止其到李慶華的養殖場去,也沒有有效保護其人身權利,沒有完全盡到監護責任,存在一定的過錯,且王小明自身存在疾病,與其死亡的後果也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

法院判決後,案件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

2018年“五一”前夕,這起離奇的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經過法院一番努力,已經執行到位。王大強夫婦最終拿到了令人心酸的賠償款。

法官說法解疑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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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還說,我國法律同時規定了致害動物飼養、管理人的兩種免責事由,即因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比如故意挑逗致害動物被咬傷,動物飼養、管理人可免責;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比如甲挑逗乙的狗致使丙被咬傷,則應當由甲承擔賠償責任。

具體到本案中,主審法官指出, 一方面,王超峰、李慶華作為動物飼養人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如將狼狗拴好、關好大門)而造成他人損害,應當依法承擔責任。當前,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社會上民眾飼養寵物狗的現象越來越普遍,一些飼養人在遛狗時並未採取系牽引繩等安全措施,存在較多安全隱患,本案就為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敲響了警鐘。

另一方面,王小明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未盡到其應有的監護責任。當前,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農村人口進城務工現象較為普遍,很多如王小明父母這樣的年輕進城務工人員,選擇將未成年子女留在農村家中,產生了越來越多的留守老人、留守兒童,但由老年人照顧未成年人畢竟體力、精力有限,而有時意外就在一瞬間。王小明的案件告訴我們,未成年人的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應當盡到其應有的監護責任,切莫到悲劇降臨時才追悔莫及。

總而言之,本案還有很多讓人思考的地方。王小明年幼喪命,其父母雖然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但相較於王小明父母悲痛的心情及對王小明無盡的思念而言,再多的賠償也換不回孩子的生命。而王小明一家與王超峰一家原為至親,也因此事反目成仇。不管對於王小明一家人,還是對於王超峰一家人而言,王小明的意外身亡,終究是一場悲劇。

被動物咬傷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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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讀者更加清晰地瞭解這類案件的屬性,避免悲劇的再度發生,筆者請教了專業人士,列舉出以下法律責任和維權須知:

1

請求調取當時周圍的監控錄像;

2

3

無論是否私下交涉,在與侵害方交涉時錄音最好不要單獨前往,可請兩三個無關人員作證;

4

如果侵害方拒不承認傷人動物由其飼養、管理,可以請求調取其小區近日監控錄像或請求其鄰居指認;

5

起訴前申請法院採取證據保全措施;

6

可請求調取當日出警記錄、警方筆錄以及之前的調解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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