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看守所裡的“檢察之眼”

「圖說」看守所裡的“檢察之眼”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侯亮平等檢察官們英姿颯爽的形象給人印象深刻,其實,在檢察官的隊伍裡,還有這樣一支特殊的“小分隊”。他們一上班就往“看守所”、“監獄”跑,辦公環境離不開鐵柵欄,信號屏蔽是正常狀態,時常與犯人談心瞭解其思想狀況……他們就是刑事執行檢察部門的駐所檢察官,看守所裡的“檢察之眼”,王豐愷便是這隻小分隊中的一員。

「圖說」看守所裡的“檢察之眼”

2011年,王豐愷從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如願考入昌平區檢察院,成為一名檢察官。2013年,他被檢察院派駐到昌平看守所工作。昌平區看守所位於南口鎮曹莊村,距離檢察院需40分鐘的車程,王豐愷每天8:10從院裡出發,開車前往20公里外的看守所,這條路,他已經往返五年。“能以一名駐檢的身份替群眾辦事,我很榮幸。”

與看守所民警工作交流,查漏補缺;查看看守所監控瞭解管理情況;到醫務室詢問在押人員身體狀況;前往食堂,查看在押人員的伙食情況;查看看守所外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一大早兒,王豐愷便在各監區一一“刷臉”,“我們其實既是保姆,也是保鏢。”除了需進行巡查排除監管隱患,加強辦案、維護每一位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也是王豐愷工作的重點。

「圖說」看守所裡的“檢察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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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93條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對於羈押必要性審查,2013年《刑事訴訟法》修改之初還沒有完備的辦案規範及工作文書,到底什麼樣的人在什麼情況下適合羈押必要性審查、滿足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條件?對於辦案來說,其實還缺乏可操作性。”

為使羈押必要性審查落地,王豐愷大量閱讀專業書籍、相關論文資料也向其他同行學習借鑑,迎著朝陽上班,踏著月光回家,一有空便鑽研。就這樣,他花費半年的業餘時間,創立羈押必要性審查初審評估“四問法”,通過問涉嫌的基本罪行, 問逮捕後的情節變化,問有無前科是否累犯,問具保條件(有無固定駐所保證人)等評估社會危險性,以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同時總結研究出羈押必要性審查“三四五”工作法,以保障人權、平衡羈押與變更等“三個理念”,拓展線索來源、突出審查重點等“四個注重”及發現、評估、審查等“五位一體”工作流程的“三四五”工作法細化檢察院法律監督職責,使羈押必要性審查機制真正落地。

「圖說」看守所裡的“檢察之眼”

自實施起,其所辦理的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涉及的47人無一例脫逃或重新犯罪。“三四五”工作法使辦案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且辦理水平有所提升,因其創新性及指導性,被高檢院刑事執行檢察廳推廣,作為經驗做法供全國刑事執行檢察系統轉發。王豐愷也獲得北京市昌平區政法系統先進個人等榮譽,併入選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系統二級偵查人才庫、昌平區優秀青年人才庫。

因在思維方式、監督方式、監督重點等方面尋求突破,截至目前,昌平區檢察院駐區看守所檢察室已經連續四屆被評為一級規範化檢察室。其中2015年,還從全國3000多家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中脫穎而出,被確定為全國檢察機關派駐監管場所示範檢察室,成為全國11家之一、北京市唯一一家獲此殊榮的駐所檢察室。談到這些榮譽,王豐愷神采奕奕。

“你看過《宋史演義》嗎?《宋史演義》裡范仲淹曾說過一句話:‘不為良相則為良醫’,只因‘良相醫國,良醫醫人’,同樣的,法律可以治理社會,使社會更加風清氣正,我想以法律來影響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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