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人,還能找到工作嗎?

李辰曉

有刑事犯罪紀錄的人,應該在十年內沒有重新犯罪並且穩定就業五年以上的應該從公安網中清除。個人檔案中也應在十五年左右時間予以清除。不知有無道理。一個人被判刑也是有情可原的,所以應當給他們工作做。

再說,為什麼現招工都要無犯罪過的人呢!有過案底的的人要小心了,迴歸社會,社會性問題依然存在,存好心,別再害人。人這輩子,要進去,終究要進去。其實人人應該都是平等的,當然,誰都有犯錯的時候,很正常,如果是受過刑事處罰過的,出來以後一定要真心悔改,好好的做人,還是跟正常人一樣,該工作的工作,該生活的生活,只不過可能是因為有案底的原因,所以是進入不了國家單位跟一些特殊的公司,因為好的公司跟單位呢,會有一些條件限制,第一條就是有過刑事處罰的,不能面試,不錄用,當然,看自己的選擇吧,也可以做一些其他的工作,不一定要進這些公司跟單位嘛。

我來說一句 ,我也是從勞教所出來的與各位闡述者有同感.回想起來覺得汗顏,我表白一下,雖然.我們曾經犯過錯誤.或者犯罪、但是.我們不反黨.不反社會主義國家.黨的政策不是懲前斃後.治病救人嗎?何必一棒子打死呢?那時候我還小.不懂得法律法規的.打架鬥毆,凡是出來以後都想找個工作幹,可是到哪哪都不要,我們岀來找工作雖說是解決溫飽,但是也說明我們也想為社會.為國家添磚加瓦呀!我們的心也是愛國的呀!請求政府部門給這些人一個出路吧。外面的人不一定全是好人,坐過牢的人雖然不能多好,但改正後個別對社會貢獻蠻大的大有人在。


春日盛宴

我是有過犯罪紀錄的~無奈~被釣魚執法害的!出來了很難找工作了~本來打兩份工日子過的好好的~被釣魚後出來找工作難~過了差不多一年沒收入的苦日子~想過搶劫偷盜~可是下不了手~現在瞞著找到份工作,不知道能夠瞞多久,做一天算一天等到被發現有過紀錄被炒了再說!!


珙瑋88888

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人正確的說法是有前科。刑事犯罪人員刑滿釋放後按照治安管理的相關規定,五年內必須到戶籍地或者常住地公安機關定期報道,但實際生活中,公安派出所並不會如此機械的進行管理,只要是配合公安機關管理的刑釋人員並不會影響正常生活。五年期滿之後行為人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就會解除相關管理工作正常回歸社會。

回答中提到的重點人動態管控系統並不是針對所有有前科的人,公安機關的日常盤查工作也並不是針對有劣跡前科的人,而是針對行跡可疑人員,比如攜帶物品異常等等,當然也有日常盤查。

現在世界範圍內反恐形勢都不容樂觀,中國也並非淨土,恐怖襲擊時有發生。相信普通民眾對於公安機關加大巡邏盤查力度這件事是支持的。雖然更多的盤查可能對公民的生活有一定的影響,但是換來更安全的社會環境還是更值得的。

有前科的人員,除了對當兵服役、報考公職或者安保相關行業會有影響外,其他行業並不受影響。而且話說回來,做錯事就要付出代價,違法犯罪的人在做出違法犯罪行為時就應當知道。如果一個社會一個成年人可以不用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那才是對真正奉公守法的公民的不平正。


風雪無邊雨

下面我就簡單的說說自己的看法:

第一:有過刑事犯罪記錄只要自己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也有可能被減刑,刑滿釋放後回到社會,是和普通人享有同樣的權利的,不應該遭到歧視,找到工作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這也是對他們的一種尊重,他們也是我們國家的人民,我們不該用有色眼鏡來看他們,否則對他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第二:現在有公安部的網上系統,刑事犯罪記錄可能伴隨一個人的一生無法去除,還是希望社會有一些良心企業,看重的只是你的個人能力,所以在迴歸社會找工作的時候依然可以找到工作,前提是自己真的洗心革面,認真做事;

第三,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我覺得社會寬容度在不斷增加,大眾也願意原諒和接受犯過錯的人,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要改過自新就好!曾經犯罪的朋友也不要過分看低自己,放心大膽的去找自己喜歡的工作,個別工作實在要求無犯罪記錄就放棄,總能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

總的來說,找到工作是沒問題的,但是一定要真心悔改,好好工作,不然還會重蹈覆轍,一生也就會一直碌碌無為下去!


挖掘機中的戰鬥機

比較難,這類人一般都被上了檔案並下發到全國各地方公安局檔案庫備案,其次各局都把檔案放到公安部研判預警系統裡統一監控,其實就是監視,你人住旅館,坐車,繳費,上網等都被系統監視一旦發現蹤跡就會自動報警,一輩子都是,這個系統歸情報研判中心管,工作原理就是從人到案,根據某人案底判斷是否是案件的嫌疑人!這個系統還與國際刑警總部內的網絡檔案庫相連,出國務工或者出差都會受到影響!


愛死單身狗

刑事犯罪!

我本人就有過牢獄之災,2009年我在北京因為打架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2009年國家國家成立60年大慶之際),屬於全國嚴打期間,所以取保候審我們三個很難辦理,就放棄了取保候審。

我在2010年正月十六出獄以後,跟我的兄弟帶著我父親在北京遊玩了一禮拜左右,然後跟我父親一起回家,在家呆了有10天(回家的第二天是拿著戶口本、釋放證明,去當地派出所找管轄我們村的民警上戶口),管轄民警就是簡單詢問我犯事的原因和經過,他做了筆錄我簽了字,再簡單的聊聊天,喝點水抽了兩顆煙,然後帶我去戶籍室告訴戶籍警察給我上戶口,就完事了。又帶著我爸媽一起到北京游完了10多天,又把父母送回回家去。

然後我在西安玩了有15個月左右,我朋友幫我開了一家砂鍋店(捎帶賣四川擔擔麵、拼盤涼菜、涼皮、啤酒),一共做了8個月左右,因為一些其他的事情我就把店轉讓出去了,然後又回到了北京。

說的什麼查什麼,我一次都沒有遇到過,到北京以後,我去東北、廈門、上海、貴州、四川、廣東,住酒店、賓館,沒有受到過一回的阻礙。我也並沒有到原籍派出所,常居住派出所報道過,到現在也沒家人告訴我什麼警察找我的消息。工作也從來沒有受到過任何阻礙!

其實刑事犯罪刑滿釋放,定點報道的人員都是,罪大惡疾、人販子、販毒、詐騙。

我朋友曾經因為販毒,他被判三年出獄,在老家就需要定點去派出所報道,他到北京以後也沒有什麼需要定點報道。我就記得他有一次去青島,去酒店前臺登記的時候,磨磨唧唧半天,最後被來的警察帶走了,做了筆錄。他何事來青島,來青島見什麼人,呆幾天,哪天離開青島,然後……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工作受影響,出國務工受阻很正常的。但是向這位網友說的什麼,住旅館、坐車、繳費、上網、等,都被系統監視一旦發現就會自動報警,這純粹就是胡說八道,滿嘴噴糞,信口開河,信口雌黃而已!他說說的這類監視應該屬於網絡通緝犯範疇的。

根據某人案底判斷是否是案件犯罪嫌疑人,那是針對那些犯罪手法,犯罪地,是否相同,不肯能隨隨便便認定一個人是否是另一件事的犯罪嫌疑人的。我在北京犯的故意傷害罪,你把廣東的販毒罪安我身上排查這不是扯淡又是什麼呢?


陝西憨厚娃

有一個姓楊的,拿毛餞針去毀別人的容,另一位民警寫拿手抓傷毀容,這屬於刑事案,這姓楊的說,這領導拿我的錢,那領導也拿我的錢,還有人想玩她的下身,據說這女的找到了給別人燒飯的工作。.


2303674288

犯罪、違法記錄只能在公安內網才能查詢,也不是每個警察都有查詢權限,各級公安部門都有專人負責,只有他才有查詢密碼。普通的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更無權去各級公安部門查詢,除非搞定專管員。所以一般的用人單位是不知道某人是否有犯罪、違法記錄的。除非特殊行業,比如銀行押鈔人員,管理危險爆炸物人員,政府或重要企業保安人員等,錄用時會嚴格審查是否有不良記錄。

另外犯罪、違法人員已被公安部列入重點管控對象,納入公安部管控人員數據庫,公安內部及重要場所聯網(火車站、機場、旅館……),一旦你在這些場所使用身份證,當地派出所110值班電腦會報警,派出所110值班警察必須出警,帶回派出所並作記錄備查。但警察會盡量保密,不會在大庭廣眾之下把你帶走,只要你配合,如沒問題會把你送回原地。如有疑問,比如有吸毒史者,驗出小便陽性,會把你送到當地戒毒所處理。

犯罪、違法記錄終身無法消除,但3年內無重新犯罪、違法記錄的,可去當地派出所申請取消管控,報公安部審批通過後,你就徹底自由了。


灑灑的老兵

可以說不能了,說說我自己經歷,02年被判處4個月拘役已經出來15年了,大企業、公司、廠裡錄用人員有一條規定,有犯罪前科的有義務主動告知錄用單位,我不知道這個規定的屬性是什麼,是勞動法的規定還是哪條規定,有的公司或者企業你即使不主動告知它也會知道的,我不知道它們怎麼知道的,大家自己去想,有前科的人對自己的孩子都影響了,有的企業、公司要政審的,有些行業不能從事,比如警察,軍人,銀行裡等等,如果你的孩子從事這些職業首先政審過不了,我現在的公司我不知道老闆知道不知道我有前科,我也沒有告訴老闆,大家想一下,如果我主動告訴老闆,老闆還會用我嗎?即使老闆沒有開你,你自己就覺得沒有臉面在呆下去了,都說人人平等,浪子回頭金不換,都他媽放屁,所以說有前科的人再找工作基本不行了。

還有很多歧視有前科人員的事情就不一一說了,大家想了解可以聯繫我


背起-十字架

能找到工作,但會受影響,至少三代人。自己,子女,孫輩。首先自己考公務員,當兵是不行了,鐵路,地鐵,國企需要政審的單位進不去。其次子女和孫輩當兵只能是普通兵種,空軍,海軍,飛行員,空姐,國安部門,,軍校等政審最嚴格的單位去不了,但子女,孫輩考警校是可以的。不要因為你一時的糊塗影響三代人的前程。我常對朋友說,沒有家財萬貫至少把清白留給後代。沒有什麼不公平,涉及到國土安全,目前中國就是這種國情,所以清清白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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