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廣告豈能拿英烈開玩笑

“天地英雄氣,千秋尚凜然”。崇尚英雄、尊重英雄不僅是民族進步、國家發展的精神動力,而且也是法律規定的公民責任。對待英雄烈士,在行為上絕對不允許隨心所欲,英雄烈士不可以被侮辱、被誹謗。對抖音平臺投放侮辱烈士邱少雲的搜索引擎廣告必須堅決反對、強烈譴責。

所有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都有著共同特點,那就是站在常人的視角去質疑英雄烈士壯舉的真實性。而英雄烈士之所以成為英雄烈士,就是他們做了大多數人做不到的事情,“犧牲小我、成就大我”,如果以自私自利的庸俗觀去評價英雄烈士當然無法理解。但這種常人的無法理解恰是英雄烈士的偉大之處,也是需要我們崇尚的地方。必須明確,正是因為英雄烈士的忘我犧牲,才推動了國家民族的進步。

抖音平臺投放侮辱英烈的廣告不僅傷害了群眾崇敬英雄的感情,而且屬於頂風作案的行為。就在今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頒佈實施,剛剛過去的5月各大媒體都對這部法律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宣傳,其中今日頭條也在顯著位置對這部法律的實施進行了報道。5月31日,人民日報客戶端就報道:“暴走漫畫”通過今日頭條平臺發佈含有醜化惡搞董存瑞烈士和葉挺烈士作品《囚歌》的視頻被查處,文化和旅遊部指導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法立案調查。

捍衛英雄烈士尊嚴應當切實做到防微杜漸,不能因為侮辱的程度輕、影響小、次數多而不以為然。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侮辱英烈行為都應當旗幟鮮明地予以反對,堅決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劉 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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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規制網絡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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