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足跡被指抄襲腳步地圖 運營方:正諮詢律師

而“西瓜足跡”的運營方,南京迴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聯合創始人戴宏民就表示,不方便回應,他們正在諮詢律師,等明確之後會作出回應。

戴宏民此前曾經對媒體表示,“西瓜足跡”有借鑑,但沒有抄襲。

他只能看著原本可能屬於自己的熱度,被涉嫌抄襲的產品奪走。

趙恩彪:有一個朋友最先告訴我的,他截圖告訴我說,跟我的一模一樣,我才發覺。後來就刷屏得很厲害了,我的朋友圈裡出現了很多“西瓜足跡”的截圖。

趙恩彪:剛開始發現的時候,我的第一反應是,我們要加快進度,反超他們。但是看到他們已經在朋友圈刷屏的時候,我覺得我這邊肯定沒有辦法超越他們了,因為它已經刷屏了,我這邊回天乏術,沒有辦法了。

遊雲庭介紹,法律認定損失有三個標準:第一,被告的獲利,第二,原告的損失,第三,如果雙方都沒有辦法確定的,由法院根據相應的證據進行綜合判定。在本案中,雖然原告方可能沒有辦法掌握到被告方通過廣告獲利多少,但其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法院責令對方提交相應的廣告的證據,如果對方拒絕提交,可視為對方舉證不力,這時法院有可能就會根據原告提交的證據進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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