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不履行法律義務 安源法院司法罰款促執行

明明有履行能力卻不履行,直到收到法院下達的罰款決定書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6月5日,杭州某建築裝飾公司向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繳納罰款10萬元並繳清全部款項35萬餘元。

南昌某設備租賃公司與杭州某建築裝飾公司簽訂吊籃設備租賃合同,並在合同中約定了價格、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南昌某設備租賃公司履行了義務,但杭州某建築裝飾公司尚欠租金34萬餘元且一直未付,故南昌某設備租賃公司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杭州某建築裝飾公司向南昌某設備租賃公司支付租金等費用34萬餘元及逾期利息。判決生效後,杭州某建築裝飾公司仍然不支付租金,南昌某設備租賃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調查發現該公司有一個30萬元的銀行賬戶,法院依法凍結該賬戶。賬戶被凍結後,該公司仍無動於衷,法院再次通知該公司履行義務,並告知根據公司情形如再不履行義務,將依法作出處罰,但該公司仍拒不履行義務。鑑於杭州某建築裝飾公司的情形,安源法院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0萬元的決定,執行法官告知其逃避執行的法律後果,並限期履行義務,否則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至此,該公司認識到無法再逃避履行,向法院承認錯誤,依法繳納了全部義務款35萬餘元及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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