榨取貧困戶之“雁過拔毛”式貪腐更可憎

近日,海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一起扶貧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典型案例,通報指出,白沙縣榮邦鄉扶貧專幹、駐俄朗村黨支部第一書記、駐俄朗村工作組組長高志利用職務便利,向10名服務對象(其中貧困戶3人)借款共計3。2萬元,借款期限到期直到組織對其談話前均未歸還。(6月6日 新華網)

扶貧幹部,顧名思義,是為幫助人民擺脫貧困狀態而任職的幹部,是帶領人民走向美好幸福生活的“燈塔”和“旗幟”,而如今,卻成為了避之唯恐不及的的“惡魔”與“噩夢”。在各種新聞和通報中,我們發現最近一段時間,在全國各地,扶貧領域違紀違規的基層幹部被頻頻曝光、查辦,不僅“當官不為民做主”,甚至向貧困群眾伸出了髒手。

馬克思主義認為,共產黨人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必須用於為人民服務。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公款姓公,一分一釐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而如今,這些由人民賦予而來的權力卻“變了質”、“失了味”,演變為一些扶貧幹部用來濫用職權、吃拿卡要的“工具”。與落馬高官那些動輒幾百萬的贓款相比,扶貧幹部“撈”到的好處自然是有些“小巫見大巫”,但是,這些卻是從生存都沒有保障的貧困老百姓身上榨取而來的,是用來解“燃眉之急”的“救命錢”,這種雁過拔毛式的貪汙腐敗顯得更加面目可憎。

“你這樣公然向貧困戶索要錢財,不怕被發現嗎?”“不怕,我是鄉幹部,又是扶貧專幹,他們信任我,知道我能幫他們爭取到扶貧政策。”高志正是利用自己扶貧幹部的身份和群眾的信任,肆無忌憚地損害貧困群眾利益。這是理想信念的喪失,思想意識的垮塌,當被慾望矇住雙眼,困住腳步,就會一步步越來越臨近違法亂紀的深淵。這種行為加重的是貧困人群的負擔和壓力,降低的是群眾的獲得感,揮霍的是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動搖的是黨的執政之基,事關民心向背。

當前,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深入推進,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法治共識正在全社會凝聚。但是,“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治理貪汙腐敗不僅要關注侵吞國家資產的“鯨貪”,還應警惕蠶食百姓利益的“微腐敗”。一方面,要建立嚴格的制度及監督管理體系,築牢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高壓線”、“防護牆”;另一方面,要對染指扶貧資金、向群眾“吃拿卡要”的貪腐“零容忍”,形成持續震懾,尤其要嚴懲“雁過拔毛”式貪腐,絕不讓一個腐敗分子逃脫制裁。

姓名: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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