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時代的房地產

人會根據預算約束,決定每個階段消費多少,以最大化消費帶來滿足感。

《紅樓夢》時代的房地產

《紅樓夢》第六十四回中,賈璉為納尤二姐為妾,在寧榮街後二里遠的小花枝巷內買了一所房子,共二十餘間。曹公並沒有詳寫賈璉金屋藏嬌的花費,留給讀者許多遐想。也有人按當時的房產行情推斷,房價不超過三百兩白銀。但據我所知,清朝北京房屋的定價十分複雜,商業用房的單價高於住房,住房的價格又受許多因素影響。

沃頓商學院的Wachter教授,與合作者分析了清代北京房契數據,發現房產價格與地段、房型、面積、潛在維修成本,都有關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是,左右房價高低的最大因素,卻是住宅中是否有井,方便取水。

當初,賈蓉替賈璉說媒,就提到賈璉會買房安置尤氏母女,讓尤老孃老有所養。書中關於小花枝巷的房子,細節不多,但賈璉迷戀尤二姐的美貌溫柔,頗有誠意,急著納妾,勢必不願花很長時間去修理房子。因此,買的房子質量應該不錯,不會太便宜。賈璉安排得十分齊備,使尤二姐母女十分稱心。

清代房產的實際價格比較平穩,並不像當今大起大落,連年瘋漲,但《紅樓夢》時代的百姓,也頗有房屋情結,有了錢就想買房,或自住、或出租。乾隆年間,傳說權臣豪奴安圖入官的房產中,有秘密銀窖,一些市井小人便結隊偷偷刨挖。乾隆五年案發,卷宗顯示,那些小人發了不義之財後,在衣帽光鮮、大手大腳花費之餘,會購房置地、投資理財。

涉案者中,有一個叫王立住的,資產組合堪稱多樣化,他不僅在北京買了住房、鋪面,又在周邊的通州和大興縣買了田地,還借錢給茶館、投資開當鋪。還有個叫李五的,自己購房、投資,還將金銀交給義子,或入股他們的買賣,或讓他們放債,希望自己生前由義子贍養,身後則由義子發送。

這些素日貧寒的人,一旦發了橫財,並沒有很快地把財富揮霍殆盡,而是有“消費平穩化”的意識,這符合新古典經濟學的消費理論:人會根據預算約束,決定每個階段消費多少,以最大化消費帶來滿足感。今天少花一點錢,用於投資房地產等,賺了錢,保了值,明天就依然有能力消費。

《紅樓夢》中,鐘鳴鼎食的賈府,氣數已不復往昔,又因為造了大觀園,花費巨大。三小姐賈探春曾想興利除弊,把大觀園承包給家僕,一年可省下四百兩銀子。薛寶釵原本支持開源節流,鼓勵探春說:“一年四百,二年八百兩,取租的房子也能看得了幾間,薄地也可添幾畝。”

書中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後,曾託夢給與自己交好的鳳姐,勸她“將祖塋附近多置田莊房舍地畝,以備祭祀供給之費皆出自此處,將家塾亦設於此……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這祭祀產業連官也不入的。便敗落下來,子孫回家讀書務農,也有個退步”。

秦可卿所說的族田義莊,由北宋范仲淹首創。到了清代,因為有利於宗族和睦、社會安穩,得到統治者的大力支持。朝廷嘉獎捐田贍族之人,嚴禁祭田、義田私典私賣。即便族中有人犯法,家產被查抄,族田義莊也“例不入官”。

雍正皇帝提出:“立家廟以薦蒸嘗,設家塾以課子弟,置義田以贍貧乏,修族譜以聯疏遠。”世代簪纓的賈府,重視家廟祭祀,也支持族中義學。但精明能幹的鳳姐卻沒有聽從秦可卿,投資族田義莊,導致賈府大廈傾倒後,子孫流離失所。想來一者是因為賈府財務捉襟見肘,“遠水救不得近渴”,二者鳳姐雖有危機感,也難以做到目光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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