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上班時間能規定每天八個小時嗎?

美好生活20100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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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答來自上啥班用戶互動留言


國家的勞動法關於工時制度的規定是,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同時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也有明確規定,除了明確規定我國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之外,也規定了由於工作性質及生產經營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作時間的,經有關部門審批同意後,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


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農民工上班時間是否遵循8小時工作制也根據情況來定。農民工自然也是勞動者,如果是正常工作時間的企業正常渠道招錄的農民工,和其他勞動者一樣,享受8小時工作制度,加班需要享受加班工資。


但如果是上文說的“由於工作性質或生產經營特點限制”的行業,也可能採用不定時工作制度或計件工資制,比如工地工人、部分生產車間操作工、曬鹽、運輸搬運等季節性較強的行業。


同時,很多農民工其實都屬於非法用工,有一些雖然掛靠在相關建築單位,但是管理者通常還是個人。工作時間、薪酬發放形式、薪資待遇都是由管理者與農民工雙方約定,按約定執行。


這樣的話,就很難維護自己8小時工作制的權益了。也不排除因為工資是計件工資,多勞多得。所以很多農民工並不是很在意工作時間的延長,反而樂於接受。


隨著近年來農民工勞資糾紛等問題越來越多,國家在勞動用工管控上也越來越嚴格。對企業使用農民工都有嚴格的要求與控制,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也已經逐漸得到提升,很多農民工已經開始意識到了依法維權的重要性。

以上


上啥班

勞動法第36條規定:

國家執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用人單位最低每週必須安排休假一日。超過八小時以外的工作時(工作量)例為加班,加班工資另行計算。

筆者一直關注該問題中,很多用工單位在用工合同中與法律打擦邊球,繞法另闢其境!

例. 某物業管理公司,聘用安保人員,其用工實質執行12小時制,中途無工休小時,每週休假一日,巧妙利用合同繞道法律,降底月薪(八小時)基本工資標準,將降底的基本工資以外的勞籌薪資,轉化為八小時以外加班補貼工資以及加班餐補。而實質性巧立名目,逃避法律追責!而我們很多人,總是愛去算總賬,總收入2400元/月,在當地也就是差不多的工資收入水平了勿略合同基本薪資的危害性。

問題是你算過賬沒有?你上的是十二小時工作時,別人上的是八小時工作時,用工單位已存在“剝削”!而很多企業的工會也會“裝神”,選邊站隊,(企業加班是要通過工會同意並動員員工加班和加班薪資保障)

換算成月勞動,你足足白乾了15天工作而無薪資待遇,這誤區很多人是在入職簽約中只注重總收入/月,忽略了合同薪資陷阱!用工單位“請君入翁”,在用工合同中,我們也有些細心人,在簽約合同中,也提出質疑,而用工單位往往以“總收入”與地區平均收入差不多,“算總賬”而勿悠你入職。

回到主題:

農民工上班能規定每天八小時工作嗎?記住,這是法律附於你的權利,不存在規定之說法,必須按八小時工作日執行!超出八小時外的工作時,加班工資另行計算,法定假日上班,加班一天按三天(或三倍)計算工資。當然前者我已講到,簽訂勞動合同中,由於是基本工資用工單位已降低至法律規定的極限工資,法定假日的加班雖然按照法規執行,但是由於合同文本中基本工資基數低,所以拿到手的加班工資少得可憐,這是合同內容所致,而用人單位也決不會執行國家規定地區每小時工作薪資付給你。

用工合同是個“坑”,入職必須瞭解清楚再入職!當然我們個別律師是參與了企業用工合同的制訂的骯髒交易,根本未公正站在甲乙雙方,平等制定合同文本。(注: 用工合同應啟用國家正式文本,而非是企業用工合同)


八小時工作制是勞動法之規定,八小時以外屬於加班,任何違法企業,員工有權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你的勞動權利會受到國家保護,而且用人單位會受到嚴厲經濟懲罰!


前哨影像傳媒

一分價錢一份活,八小時肯定可以,但是工資肯定沒有10小時高。不過,由於建築行業普遍對工期要求的緊,因此必須會加班,加班兩個小時下來和之前的工資又一模一樣。所以這個問題根本沒有意義。8小時也好,10小時也罷,包工頭給你的薪酬都是統一價。

建築工地的工資和工廠不同,工地是完全按天計費,幹一天有一天的錢,不幹就沒有,不像工廠那種五花八門的計費系統,什麼底薪,什麼計件,什麼提成之類的,算來算去只是越算越少,純屬套路,純屬是壓榨型計費,而工地完全是實打實的。

建築工地一般普工的工資220左右,每個月出勤26天的話會有5000以上的工資,比工廠普工要高出至少一千多的收入,但是工地不穩定,一旦竣工,就會休息很長時間,因為每個工地的開工和收尾不可能有二十五六天的考勤,因此,綜合下來,工地和工廠的收入差不多。

不過工地的優點是比較自由,有時候也會有驚喜,比如一旦遇到好的工程,如果從包工頭哪裡小包過來一些活,利潤就會很大,一個月一萬多問題不大。

因此農民工外出打工有時候靠運氣,遇到好老闆,好工程,一年可以掙個七八萬。

不過要是遇到爛工程,加之拖欠工資的老闆,那樣一年下來只有一兩萬而已。

不過相對而言,工廠的食宿條件要優於農民工,基本不會存在拖欠工資的事情,而且有能力的人可以升職,從技工一步步上升到管理層。

而農民工的升職空間只限於普工和技工,除此之外就是包工。

但是包工的難度卻相當高,建築行業的水比較深,沒有公平競爭和睦相處的說法,必須用各種手段去巴結,溜鬚拍馬。

因此建築行業想出人頭地,需要具備很厚的臉皮和很油的醉。

而工廠想要升職,需要勤勞的手和聰明的腦袋。

因此每個人的條件想法不同,所選擇的行業就不同,但是待遇相差無幾。


深思瓶

農民工外出打工的話,一般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包工:幹活多,掙錢多。

幹過建築的人,都知道包工特別累。比如砌磚的話,以磚的個數算錢,你每天砌磚多,賺錢也多,但是相當的辛苦。有的包工,一天能賺四五百,看著收入不錯,但是那個勞動強度,一般人都受不了。

很多人幹了幾年包工之後,都累出了病,比如腰椎盤突出,是民工最常見的一種病,可以說,包工的農民工,是用血汗在賺錢。

一種是日工:不管幹活多少,一天工資是固定的。

最常見的還是日工,按照上工的天數算錢。每天干的活多,一天工資是200,一天干的活少,工資也是200,只要這一天出工了,熬夠了一天,就有一天的收入。

日工的話,收入比較穩定,人也不太累,但畢竟收入有限。

包工賺錢多,但毀身體。日工賺錢少,但不會太累。有人說,包工,比較適合勤快的人,日工比較適合懶一些的人。

我不太贊成這個說法,打工賺錢,還是要以身體為重,畢竟身體還是最大的本錢,不能為了賺錢刻意加大勞動強度。

不管是日工,還是包工,都沒有8小時候之說,也沒有什麼加班費。畢竟,現在的活不好找,有活幹,能按時發放工資,對於他們來說,已經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了!


快樂農人驛站

現在的個體企業老闆都比猴兒都精,看準了農民工是弱勢群體,需要找工作的農民工人多唄 ,你不幹,有人幹,三個腿的蛤蟆找不到,兩個腿的人有的是,因此,就是在簽訂農民工合同時 ,也會打勞動法的擦邊球。如果談每天八小時工作可以啊,那我就按當地最低基本工資支付,超過八小時可以按加班工資另算;再談休假期,我們是特殊服務單位,一個蘿蔔一個坑,你願幹就幹,不願幹,對不起,請找下家,現在工作也難找啊,從農村出來的又沒有什麼技能,想想一個月連加班和假期也有三、四千元工資,心裡雖有不甘,但沒有和用工老闆談條件的資本啊,用工單位和行情都這樣,否則當真回農村,回去閒著也不會有收入,絕大部分農民工都有這種心理,惟有隻能籤合同上班才能拿到工資,每月雖說工作時間長點,但畢竟還能有幾千塊錢的收入啊。


和風細語言

不管是不是農民工,規定的上班時間都是每天8小時,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我工地搬過磚,工廠打過工,如今還是回到了農村,今天就來說說我的感受。



農民工,打工妹,農村搞種植,我都體驗過,過程不細說,感受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工地活最累環境最髒,工廠上班時間最長待遇最低,種植還在體驗中”

工地上也是經常加班的,趕工期,夜班也沒少上,那時剛出來,讀書不行就跟著家人來工地幫煮飯,後來也乾點雜貨。農民工的工資問題當時正處於風口浪尖,全國人民都關心,所以待遇不差,加班時給的工資更高,大家也願意加班,農民從來不怕累。



雖然父母都在,但一個女孩子在工地上幹活,總感覺沒面子,不顧家人反對,就去廣東某電子廠了,做的是流水線上最後封裝,規定時間是8小時,但實際每天要上11小時,一個月有4500,如果不加班,工資都不夠生活費,這還不是主要的,你不加班,你可能就幹不下去了

現在回家種蜜橘了,頭兩年還沒有掛果,田裡種上了蜜橘,有關人不是很滿意,但也沒強制不給種,如今只希望,以後能有個好價錢。


農人說民俗

我國勞動法規定每天8小時上班制度,現實中很難做到。農民工打工的地方大部分在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如果按照8小時上班的話,很可能在一定時間裡完不成企業生產經營任務,從而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的管理者只有通過農民工加班加點來完成生產任務,最大限度提高企業的生產能力。對於農民工來說,如果企業都是按照8小時上班的話,支付農民工的工資肯定比較低,特別是不少企業使用農民工多為計時或者計件工資制,農民工想提高自己的工資收入,主要靠延長上班時間來增加自己的生產數量與完成更多的生產任務來提高自己的工資。比如一個服裝廠的工人8小時可以加工10件衣服,一件衣服10塊錢,8小時可以得到工資100塊錢,如果服裝廠生產任務特別多,就希望農民工加班,服裝廠的農民工為了多賺錢,也就靠每天晚上加班幾個小時來多做一些服裝,這樣每個月就能夠因為加班而增加了工資收入。農民工為了錢而長時間加班工作,企業也同樣為了錢希望農民工長時間加班。企業與農民工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 ——金錢。都不約而同的實行超過8小時上班制度。由此可見,農民工上班時間全部實行8小時可能目前還難以做到。


快樂永遠148715494

當然,而且必須不能超過八個小時!


可問題來了,在現在的情況下,我們的農民工朋友能享受這一法定待遇嗎?


勞動法第36條規定:

國家執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可是,現實情況是不是遇到過類似現象呢?

一,延長工作時間,而且沒有加班費

二,一個月無休息日,甚至全年無休息日

三,即便辛苦幹了一年,還不一定能按時結到工資


農民工出門打工就是為了掙錢的,很多時候,他們願意多工作,多加班,但是,前提是你要把加班費按國家規定計算啊,問題就在這裡,用人單位也會想辦法壓縮加班費,這裡面的套路,你遇到過嗎?


老爸的茶

農民工上班時間怎麼不能每天八小時,一定能。這個大事就要靠政府部問對用工企業的嚴檢定薪(包括私營),隨然提到八小時制,根本就沒有去過問過。如若對各行各業每八時的工薪款定製下來(從來沒看到過),不許超時用工(特除除外)另外還減少失業率。在改革開放初期,國家放手私人辦廠辦企業,農民工的工資是跟國企一樣,那時的小老闆加大了用工時,十二,十四小時都有過,他們富了,資本大了,國家也歡喜,慢慢的延用到今天。什麼建築業,服裝業,飲食業等等用工超時驚人。另外農民工是種植業出身,在農忙時勞動時間長貫了,秋後(業餘時)打臨時工,時間短,也從來沒有人過問過八個小時和超時,只要到年發工資就感到心滿意足了(大多數人),一隻到今天農民工超時驚人,工資低也驚人。另外現在農民工勞力充足,大量的農民工失業(特別女性),大量的土地已留轉給承包大戶(地主),高科技、機械化擠出了大量的農業勞力,完全可以實行八個小時制。這就要全靠政府部門來完善。這是一項很堅居的事,能完成農民工八個小時制,那才是真正關心農民的政府(這裡加班付資`,多勞多得的問題以後在說)……


朱如蒼

我不清楚問題中的農名工是指哪部分的“農民工”,如果是在工地上班或者進城務工的農民工,那我就說說我對“農民工”上班時間的看法。暫且叫他們“農民工”吧,他們其實也是正常上班的。

上班時間其中一個決定因素是工種,不同的工種他的上班時間不一樣,我感覺這方面不單單是“農民工”,包括其他任何職業都不能說規定八個小時就只上八個小時。

所以農民工主要問題不是上班時間問題,而是怎樣讓生活過的更好的問題。

提高收入

在大環境下,鼓勵我們每個人通過勤勞致富,那怎樣讓每一個工作者“農民工”,都能因為自己的努力而讓自己收入提高成為主要問題。

就舉個例子吧

一個人找到一份工作,然後因為工程比較急,所以他的工錢會比其他類似的工作。那麼我想很多“農民工”,就會去做。為什麼呢?因為他的單位時間產生的工資高很多,肯定都會搶著去做。

關於這一點,再舉一個例子。現在農村很興起幾個人一起在外面接活做。然後工程承包商一般都會通過承包制打包給這樣的小團隊。比如:正常時間一個月做完的,每個人平均分得一萬。但是小團隊成員發現,每天我少休息一點,我可以把工期20天內就可以完成,那他們會怎樣做呢?肯定是儘量20天去完成啊~ 因為完成了之後又可以去接其他活做。這樣間接就提高了自己的收入。

通過這兩個例子,我相信工作時間真不是“農民工”關心的,他們更關心的是,自己能夠賺更多的錢,來解決置辦房子,小孩結婚等一系列問題。他們更關心的是,自己賺的工資,能夠及時收到錢,不被拖欠工資。


生活保障

關於這一點就不多說,不適合發表政策類的言論。做好這方面保障,是對他們的辛苦付出的回報。

願每一位勤奮的人都能獲得自己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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