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重拳整治非正規垃圾堆放 將納入環保督察

中國網6月7日訊 住建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近日印發《關於做好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重點整治垃圾山、垃圾圍村、垃圾圍壩、工業汙染“上山下鄉”,到2020年底基本遏制城鎮垃圾、工業固體廢物違法違規向農村地區轉移問題,基本完成農村地區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

《通知》要求省級有關部門,對城鄉垃圾亂堆亂放形成的各類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樞紐內一定規模的漂浮垃圾,逐縣(市、區)組織開展一次地毯式排查;建立排查整治工作臺賬,包括位置、主要成分、堆放年限、堆體規模、整治方法、責任人等;並明確本地區到2020年底前整治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任務、具體責任部門、監督檢查辦法。

根據非正規垃圾堆放點位置、堆體規模、周邊環境等情況,評估汙染程度、風險等級和開挖條件,一處一策確定整治技術方法並開展整治;建立整治滾動銷號制度,完成一處、銷號一處;建立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全流程管理清單,並對監管過程進行記錄,堅決防止發生垃圾汙染轉移現象。

針對後續管理問題,《通知》指出,已完成整治的場地要劃定管控範圍,明確管理責任主體;加強對主要幹道兩側農田、山邊、溝谷等區域的重點巡查;加大城鎮垃圾違法違規向農村轉移的監督檢查和查處力度,對在農村地區違法違規傾倒、堆放垃圾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罰。

對出租或承租土地填埋垃圾牟利的,堅決取締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造成嚴重汙染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可找到偷排偷倒單位和個人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責令妥善處置並依法處罰;對暫時不能找到偷排偷倒單位和個人的,應按屬地管理原則,由鄉鎮以上有關部門負責妥善處置。

對檢查中發現垃圾汙染規模轉移、敷衍應付、弄虛作假等問題,將督促市縣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發現黑惡勢力操控把持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置。

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將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督導評估,組織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專項督導,不定期以暗訪、異地交叉檢查等形式進行現場抽查,利用衛星遙感圖片等監控新增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將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工作不力、汙染突出、社會影響惡劣問題納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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