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霸王條款”巨坑無比,最高法院準備出手把它廢了

信用卡“霸王條款”巨坑無比,最高法院準備出手把它廢了

說起銀行的“霸王條款”,想必大家都會憤慨不已,因為它不僅巨坑無比,而且還讓你無可奈何。

例如信用卡全額罰息的規定,就有很多人曾經不慎中招,被不明不白的扣掉了許多冤枉錢,而這些錢正是銀行員工高福利的來源!

前年,央視《今日說法》主持人李曉東就曾經因為一次小意外,信用卡賬單少還了69.36元,導致信用卡逾期。10天之後,李曉東收到信用卡賬單一看,由於少還了69.36元,他被銀行罰了317.43元利息。

欠下69.36元,10天之後銀行竟然要收317.43元,利息比本金還有高出幾倍,都快要趕上網絡套路貸的節奏了,那麼這筆錢銀行是怎麼算出來的呢?

沒錯,就是用我們剛剛提到的全額罰息方式計算出來的。

巨坑無比的全額罰息

所謂的全額罰息,就是當你不能在到期還款日之前全部還清賬單欠款的話,要按照你的賬單總額來給你收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而不是按照你實際的欠款來徵收利息。

這種情況下,哪怕你只欠了銀行一分錢,它們也有可能按照一百萬元來向你徵收利息的,並且按月計算複利。

像央視的李曉東,在2016年3月份使用建行信用卡消費了18869.36元,然後到4月27日還款日由關聯卡自動劃扣時,由於關聯儲蓄卡餘額不足,導致欠下69.36元未能及時償還。

結果建行就按照他3月份18869.36元的賬單總金額,從消費入賬之日算起,向他收取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計算下來利息是317.43元,相當於欠款的近5倍之多。

信用卡“霸王條款”巨坑無比,最高法院準備出手把它廢了

央視主持人李曉東

試想下一下,李曉東不小心欠下建行69.36元,總共欠了十天。建行卻要向他收取18869.36元,總共一個多月的利息,這也太TM坑了吧!

還有更坑的是,前幾年有位虞先生,由於不小心欠下銀行6毛錢,結果在銀行“全額罰息”加上“利滾利”的雙重作用下,幾年之間欠款竟然滾到了7500多元,翻了一萬多倍。

得來不易的官司勝訴

對於廣大老百姓來說,跟銀行打交道時都是處於弱勢地位,所以基本上都是隻能任由銀行宰割的結局。

好多人因為一點小意外,欠下了銀行一丁點錢,最後卻只能忍氣吞聲接受銀行的“霸王條款”,因為你不認罰的話,待會被他們列入黑名單的話可就麻煩大了。

直到去年建行碰上了央視主持人李曉東這個硬茬,竟然為了幾百塊錢跟銀行較起真來,跑去法院起訴,並且打贏了官司,這才讓廣大老百姓看到了取締銀行“霸王條款”的希望。

信用卡“霸王條款”巨坑無比,最高法院準備出手把它廢了

一開始,法院還以李曉東與建設銀行簽訂的《領用協議》中有“全額罰息”的規定,所以裁決李曉東敗訴,令其償還317.43元。

但是李曉東不服氣,又跑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訴,最後法院才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支持了李曉東的部分上訴主張,裁定建行退還李曉東利息差額253.75元。

別看253.75元金額不多,但它卻是一個歷史性的突破。在該案中,法院能清晰銀行與持卡人之間具體違約責任的承擔,對於非惡意且已償還大部分消費款項的持卡人來說來說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最高法院準備出臺新規

正是由於有了李曉東這個案例,讓信用卡全額罰息這種霸王條款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這才促使最高法院開始考慮出臺新規予以規範。

信用卡“霸王條款”巨坑無比,最高法院準備出手把它廢了

最高法院網站截圖

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一則《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公告指出:

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並已償還最低還款額,其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髮卡行對“按照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應按照全部透支額收取從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條款未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持卡人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髮卡行雖盡到合理的提示和說明義務,但持卡人已償還全部透支額百分之九十,持卡人主張按照未償還數額計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一旦該規定正式實施之後,信用卡全額罰息的“霸王條款”基本將會成為歷史過往,因為它的將無法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銀行“霸王條款”仍有不少

雖然這次信用卡全額罰息的“霸王條款”有望被廢止,但是現實中銀行存在的“霸王條款”遠不止這一項,下面我們就來盤點一下:

1、信用卡分期提前還款手續費照收

這個霸王條款跟上面提到的全額罰息很相似,也是目前國內銀行普遍存在的大坑。你辦理信用卡分期時,他跟你說不用利息,但是要給手續費,然後提前還款時,也要照收全部手續費。

這種分期手續費,其實本質上就是利息,只不過銀行方面換了個說法罷了。大家想想看,我錢都還給你了,你還要收我利息,這是什麼道理呀!

2、錢款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大家去銀行櫃檯辦理手續時,時常能夠看到“錢款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這樣的提示語,這個條款看似沒什麼問題,但實際上卻是個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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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它是單向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對等的。儲戶去銀行取錢,如果沒有當麵點清,給少了離櫃之後就不負責;而要是銀行給多了,你還得給它還回去,不然就是“不當得利”。

3、信用卡溢存款沒利息,取回還要手續費

所謂的溢存款,就是你沒有刷信用卡的情況下,反而放進裡面去的錢。其實跟放進儲蓄卡的原理差不多,都是你把錢存在銀行那裡。

一般情況下,大家不會沒事往信用卡里面存錢,但是有時候也會失誤,把信用卡錯當成儲蓄卡,然後就把錢存進去了。

這種情況下,銀行不僅不會給你支付利息,反而當你想要取出這筆錢時,銀行還會向你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其實不小心往信用卡里存錢,跟銀行不小心給多你錢一樣。但是你拿來就是不當得利,而它拿了卻可以向你收取手續費,這不是霸王條款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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