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2018年閩侯縣城關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派位公告

「权威发布」2018年闽侯县城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公告

公告

為全面貫徹執行《義務教育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現教育公平公正,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根據《閩侯縣教育局關於2018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的意見》(侯教初〔2018〕60號),現就閩侯縣城關地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小學一年級參加電腦派位招生入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生對象

在甘蔗街道暫住的進城務工人員(孩子戶口在外縣、外省)和洋裡、大湖、小箬、廷坪四個山區隨遷適齡子女(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六週歲學齡兒童)。

參加電腦派位學校

縣實驗小學、縣實驗小學曇石分校、縣第二實驗小學、甘蔗中心小學、甘蔗瀛洲小學、甘蔗橫嶼小學。

報名地點和諮詢電話

報名地點

甘蔗街道交通南路1號(甘洲路和交通路交叉口、縣人社局背對面、興業銀行閩侯支行正對面)

諮詢電話

62338521 13489944379 馮老師

報名應攜帶材料

(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指外縣、外省隨遷子女)

①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

②父母雙方轄區內居住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不動產登記證明(以上不包括商業用房)。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如2月28日及以前暫住登記信息已錄入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並持有轄區內福建省暫住登記憑證,隨遷子女也可以申請就讀公辦小學。如果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持有居住證但為2018年3月1日後(含3月1日)變更居住地甘蔗街道的,不符合電腦派位條件。

③《預防接種證》等其他證明材料。

(二)洋裡、大湖、小箬、廷坪四個鄉山區隨遷子女

①學生本人與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和父母身份證原件及其複印件。

②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的原件和複印件(提供勞動合同時需附一年以上的社保或提供工資冊、財務憑證及賬本.如果工資由銀行代發,只需提供銀行流水和工資冊原件和複印件等旁證材料)。

③有效租賃證明指父母一方與出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出租方的房產證複印件等材料,在轄區內已購房的提供房產證或預告登記證,無需提供租賃證明。

④《預防接種證》等其他證明材料。

(三)購買新建商品房(2016年2月17日及以後)的農民和農民工子女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化解房地產庫存的若干意見》(閩政〔2016〕11號)和市、縣有關去庫存政策文件,同時按照市教育局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意見及政策解讀,在甘蔗地區購買新建商品房,購買時間應在(閩政〔2016〕11號)印發後(2016年2月17日及以後);持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預告登記證明於6月16日至30日(雙休日除外)攜學生戶口簿、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票、房屋備案表、預告登記證明(不動產登記證明)、農民和農民工證明材料(即鄉鎮以下戶口)到報名點登記。由甘蔗學區根據各校學位數予以統籌安排就學。購買辦公用房及二手房的農民和農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顧範疇。

電腦派位工作日程安排表

6月16至30日(雙休日除外):進城務工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居住證或暫住證所在學區申請學位。各學區組織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7月1日至7月15日:各學區組織人員對申請學位的隨遷子女進行資格審核,並把審核結果上報初教科審批。

7月16日至7月18日:各報名點公示入學資格審核結果。

8月21日:公佈轄區內向隨遷子女開放的小學學位餘額。

8月22日: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到甘蔗中心小學大禮堂填報志願。

8月25日:進行電腦派位,並公示電腦派位結果。

8月27日至8月30日:各學區對未能通過電腦派位錄取及符合條件因故未參加電腦派位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入學,並公示統籌安排結果。

其他事項

1

嚴禁招收不及齡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入學。

2

8月22日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到甘蔗中心小學大禮堂根據學校公佈的學位餘額填寫志願表,每人允許填報兩所學校。志願表經家長簽名確認後不得更改。

3

4

獲得“電腦派位”學位的學生逾期不註冊的,將作為自行放棄該校學位處理,且該學位不再另行派位。進城務工人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三證”真實、合法、有效,凡發現“三證”弄虛作假者,取消電腦派位資格,已派位的作無效派位處理。

5

獲得省優秀農民工以上榮譽稱號、市級勞模以上榮譽稱號、市十佳農民工稱號及見義勇為人員的隨遷子女,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縣教育局提出申請,按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先予安排。

6

優先派位條件:在隨遷子女具備公辦小學就讀條件的前提下,對第一志願學生設置以下派位優先等級:

最優先:父(母)持有志願學校服務範圍內房產100%產權(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願學校服務範圍內房產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額的隨遷子女。(以上不包括商業用房)

次優先:①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所在區持有營業執照並具備年納稅證明(國稅、地稅電子發票)的隨遷子女;②父(母)具有申請入學所在鄉(鎮)戶口且另一方居住證在同一地點的隨遷子女;③父母雙方具有申請入學所在地戶口,並在父母戶籍所在地申請入學的隨遷子女。

第三優先:父母一方在縣內持續繳納社保6個月(截止當年6月30日)以上的隨遷子女。

7

報名順序號和電腦派位結果不存在必然關係,報名時間充足,望家長不要扎堆報名。

8

孩子戶口已經遷到甘蔗街道轄區的需要申請入學或轉學的於8月15日隨帶戶口本房產證(預售證)到相關劃片學校登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