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萬元試出同事“情” 失信顯威把債還

河南省安陽市北關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時常自我灌輸“堅決懲處一人 可達到教育一片”的思想,對拒執的老賴繩之以法,從其身上起到反面警示作用。要挺起司法的底氣,拿出依法執行的魄力,一視同仁,對所有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依法納入失信名單,必要時應採取拘留罰款等法制措施。

2018年6月5日早剛上班,當事人抱著一個月大的娃子在其愛人的陪同下來到了安陽市北關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辦公室。“法官,真的非常感謝您,被告盧某一收到法院傳票,就主動找到我,因為怕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主動要求還錢給我,謝謝法官,謝謝法院,我們現在也達成了和解協議。”原告康某對法官說道。至此北關法院通過在執行黑名單的強大震懾和懲戒作用下又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原告康某與被告盧某為一個單位的同事,康某在2013年時,借給盧某5萬元,沒想到這一借就是5年。後來康某母親病危直至離世期間,因急需用錢多次找到盧某討要欠款,盧某以種種理由推脫拒不償還。再之後康某孩子降生,生活壓力劇增,當事人又帶著孩子一次次地找到盧某討要債務,盧某依舊頑固不化拒不償還,無奈康某一紙訴狀將盧某告上法庭。可誰知盧某在接到法院判決書後仍舊拒不履行,隨後執行法官多次進行釋法教育,告知其如再拒不履行則會將其納入失信名單,納入失信名單後將進行信用懲戒,禁止其乘飛機、列車軟臥、高鐵,限制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等。這將給在公司上班並時常出差的盧某帶來諸多不便。盧某在得知將要上失信黑名單後,頓時緊張了起來,便約康某來到法院要求和解,不希望上失信黑名單。最終在執行幹警的調解下達成和解協議,先歸還部分現金8000元,剩餘部分在今年8月2日之前還清,如未如期償還則按原執行判決書強制執行,至此拖欠5年之久的這一民間借貸案件終有了一個著落。當康某人拿到時隔5年的欠款時眼眶都紅了,這期間的辛酸波折也許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北關區法院在創新工作思路上,不斷增加執行手段,加大執行力度,讓失信被執行人的日常生活,出行,住宿,消費,貸款等受到極大限制,使得法院判決具有了強大的威懾力和懲戒力度。當事人怕成為失信人,在審判階段即積極配合法院,主動履行義務已經屢見不鮮,執行力度的全面強化和升級,使得失信人寸步難行,更為構建誠信社會、和諧社會、文明社會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程夢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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