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會繳等於白花錢?這才是正確的繳納姿勢!

現在的上班族們跨省換工作簡直是常態

許多90、95後

一言不合就辭職,二話不說換城市

社保不會繳等於白花錢?這才是正確的繳納姿勢!

但是很多小夥伴到了新的城市,找到新的工作

只關心工資漲了多少

卻對自己的社保不太關心!

在社保賬戶上只是被動的交錢交錢再交錢!

並不知道社保能帶給自己多大的收益!

社保不會繳等於白花錢?這才是正確的繳納姿勢!

大家常說的社保,其實包括了“五險一金”

在異地轉移中,真正變動的只有

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以及公積金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屬於

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

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而在可以轉移的這三種裡面

只有養老保險是可以在同一個賬戶中續交的

所以

換城市工作影響最大的就是養老保險

社保不會繳等於白花錢?這才是正確的繳納姿勢!

舉個例子:

隔壁老王,戶籍湖南長沙,在深圳工作了8年,在上海又工作了7年,到退休的時候,每個地方累計繳納的養老保險都不足10年,最後只能回戶籍地湖南辦理養老金領取。

有人要問了,哇這難道不是自己想留在哪個城市就領取哪個城市的養老金麼?

又或者是以最後一個繳納社保的城市為準,老王應在上海領取養老金?

NO!這是完全不對的。

解釋一下養老金: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先來說說“基礎養老金”部分:

2017年深圳的社會平均工資是8315元,上海是8962元,而只有長沙6186元,高下立現。

再來說說“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

按照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一個城市到另外一個城市,你的個人養老金可以全部轉走,單位為你繳納的20%養老金卻只可以轉走12%。

現在知道在不同城市退休,養老金的差距了吧?

跨省換工作該怎樣“算計”養老金?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累計正常繳費年限滿10年的,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我們來看看,不同情況下流動就業者的養老金領取規則。繼續以隔壁老王舉例吧:

姓名:老王

性別:男

戶籍:湖南

1

畢業後,在長沙工作,其一直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

退休後老王養老領取地:長沙

2

畢業後,在長沙交了5年養老保險?之後北漂,在北京累計繳費10年以上,待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仍保留在北京。

退休後老王養老領取地:北京

3

畢業後,長沙繳費5年?北京繳費10年?上海繳費10年?深圳繳費6年。

退休後老王養老領取地:上海

(因為最後一個經歷基本養老保險賬戶且繳滿10年的地方是上海)

4

畢業後,長沙繳費5年?北京4年?上海3年?深圳8年?廣州6年。

退休後老王養老領取地:長沙

(因為在每個地方都沒呆夠10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他的養老金領取地為原籍)

如果流動難免,如何減少損失?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其實就是為了退休服務的。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領取地。看參保人在各個參保地的繳費年限,然後按照“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後計算”的原則來確定領取地。

1、參保人的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待遇領取地在戶籍地,也即參保地領取養老金。

2、戶籍地和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參保人繳費滿10年的地方確定領取地。

注:參保人有多個繳費滿10年的地方,按照最後一個滿10年的地方確定養老金領取地;

如參保人在所有地方繳費都不到10年,就把參保人的養老關係和相關資金轉回戶籍地,由戶籍地來支付養老金。

這裡就涉及到利益問題了。

如果你工作的地方工資水平遠遠高於老家,且滿足在工作地辦理退休的條件,你還非要將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老家,那就是你拎不清了。

如果你老家的工資水平沒有你工作過的地方高,建議你不要經常開啟“流浪模式”,一定要確定其中有一個工作過的地區你累計繳滿了10年!在哪個城市都呆不久對你的退休金影響最大。而且要人往高處走,越往後面換的城市,最好是工資更高的地方。

所以,我建議大家如果不想在(老家)領退休金的話,那就選擇自己想呆的城市(最好是社會平均工資較高的城市),並在該城市繳滿十年社保!

那樣到退休時,就能領該城市的養老金了~

社保不會繳等於白花錢?這才是正確的繳納姿勢!

以上幫大家分析了養老保險繳納的重要性

且告訴了大家如何繳納更為合理

所以繳納社保如此重要

你怎麼能讓社保斷繳呢?!

趕緊找歡雀小保幫您代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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