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待遇和病假待遇你还傻傻分不清吗?

医疗期待遇和病假待遇你还傻傻分不清吗?

一、医疗期工资待遇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员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二、病假工资待遇

(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二)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