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煤炭行业未雨绸缪备战防汛

在雨季即将来临之际,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对全市煤矿防汛备汛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抽查煤矿8座,查出各类隐患42条。针对企业在防汛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市煤炭工业局针对性地明确了下一步防汛工作的具体措施。

通过检查,总体来看,各煤矿企业都高度重视防汛备汛工作,均成立了防汛机构,进行了雨季防汛隐患排查,储备了防汛物资。但部分煤矿企业还存在各类隐患问题,为此,市煤炭工业局防汛备汛检查组召开现场会议,要求各煤矿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防汛物资储备。进一步深化各级防汛“防、撤、抢”体系建设,建立防汛保安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煤矿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做好防汛物资的核查、补充和更新工作。对防汛物资的种类、数量、购置年份、储存期限、储存位置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台账。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机制。各单位要修订完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战性,经常组织开展对防汛抢险队伍的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防汛抢险实战能力。继续开展以防汛、防雷击、防排水为主的“雨季三防”专项检查活动,排查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加强防汛信息管理,确保24小时调度指挥畅通。

三是严格雨季巡视和停产撤人制度。督促煤矿企业在雨季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和周边的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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