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檢檢察官帶來的親子法律課堂——爸爸媽媽齊參與,維護權利遠離欺凌

未檢檢察官帶來的親子法律課堂——爸爸媽媽齊參與,維護權利遠離欺凌

未檢檢察官帶來的親子法律課堂——爸爸媽媽齊參與,維護權利遠離欺凌

楊迪檢察官以《朗讀者》節目中的一段開場白帶領大家走進今天的主題。首先為大家闡述了什麼是校園欺凌,告訴家長、老師和同學們如何區分學生之間的打鬧和欺凌行為。通過她自己辦理的真實案例,講述了校園欺凌的危害,告訴大家施暴者容易被施暴、被施暴者容易施暴,目睹暴力者也會受到傷害。隨後,楊迪檢察官提問大家兒童有哪些基本權利,有很多同學踴躍回答,有的說“爸爸媽媽養我到十八歲,這是我的基本權利”,還有同學說“爸爸媽媽和老師不可以看我的日記,我有我的隱私權”......有一位戴眼鏡的女同學終於完整地回答齣兒童有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受保護權這四項基本權利,獲得了兩本經典名著的雙倍的獎勵。

楊迪檢察官告訴同學們,一個人如果不知道自己的權利,沒有權利意識,就沒有自我保護意識。法律是為了保護大家權利的,我們要學會運用法律來主張和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權利是每一個人都享有的,而非某一個人的專屬,我們要學會尊重別人的權利。她告訴家長們,要讓孩子敢於說不,學會保護自己,最重要的是從小培養孩子的權利意識。孩子被欺負了,比較打回去更有效的是教他學會維權。應當在生活的點點滴滴中,培養孩子的自我意識和自信心,讓孩子明確權利和界限,學會尊重自己也要尊重別人,並用自己的言傳身教給孩子示範如何維權。

未檢檢察官帶來的親子法律課堂——爸爸媽媽齊參與,維護權利遠離欺凌

未檢檢察官帶來的親子法律課堂——爸爸媽媽齊參與,維護權利遠離欺凌

未檢檢察官帶來的親子法律課堂——爸爸媽媽齊參與,維護權利遠離欺凌

本次親子法律課堂在家長和孩子們感動的目光和熱烈的掌聲中結束。

本次活動由昆明市婦女聯合會、昆明市檢察院主辦,由石林彝族治縣婦女聯合會、石林彝族自治縣教育局、石林縣巴江中學承辦。


來源 |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

文 | 楊迪

圖 | 相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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