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縣法院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張恆軍!歡迎舉報!

「淇縣法院曝光臺」失信被執行人:張恆軍!歡迎舉報!

被執行人:張恆軍

性別:男

年齡:29

立案時間:2017年3月27日

身份證號:41062119890909****

住址:浚縣衛賢鎮北紙坊村

執行法院:淇縣人民法院

執行案號:(2017)豫0622執461號

執行依據文書:(2016)豫0622民初1590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河南省淇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75004.45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未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書

舉報電話:0392-7238776(何警官)

案情介紹:原告張志偉與被告張恆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經淇縣人民法院判決,於2016年12月24日作出(2016)豫0622民初1590號民事判決書,確定被告張恆軍償還原告張志偉各項損失75004.45元,淇縣人民法院於2017年3月27日立案後,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手續,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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