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豫法警聯手擒老賴

京豫法警聯手擒老賴

京豫法警聯手擒老賴

京豫法警聯手擒老賴

3月23日,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的積極協助下,淇縣人民法院將潛逃北京兩年的河南鶴壁籍老賴紀某某擒獲,因其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已被淇縣人民法院依法司法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2015年2月28日,被告紀某某駕駛借用的小型客車沿222省道由東向西行駛,行至與淇水路交叉口處時,與由北向南行駛的原告葛某某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損壞、原告受傷的交通事故。淇縣公安局作出淇公交認字【2015】第15***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紀某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事故發生後,紀某某在支付5萬餘元醫療費後,拒絕支付剩餘費用。該案經淇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經鑑定,原告葛某某因車禍致腦挫裂傷,左側硬腦膜下血腫,已處於植物狀態,構成一級傷殘。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淇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紀某某賠償原告葛某某各項損失40餘萬元。

判決生效後,紀某某未主動履行法定義務。原告葛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紀某某採取更換手機號碼、外出打工的方式躲避執行。執行法警多次前往其家中、打工地尋找,但均未有所收穫。後經瞭解,2016年大年三十紀某某在其親戚家逃避執行,在回家取東西的路上發現法院的警車後,大年初二紀某某逃往北京市房山區某足療店打工。2017年6月紀某某舉家搬遷北京市房山區,至今未歸。

因紀某某未履行法定義務,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葛某某因傷勢過重已經過世。後經申請人舉報,獲悉了紀某某一家打工的詳細地址,淇縣法院法警大隊大隊長宋濤立即向主管領導請示,帶領法警北上拘捕紀某某。同時,積極與北京市房山區法警大隊協調,請求協助。在房山區法警大隊任隊長的協調下,房山區法警大隊出動兩輛警車、六名幹警協助執行,成功將紀某某堵在其打工的足療店。

執行壓力之下,紀某某表態將積極履行法院判決,但因紀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情節特別嚴重,已涉嫌拒執犯罪,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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