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保護:編制嚴密法網,維護誠信秩序

要廣泛普及食品與健康相關知識,推動全社會更加關注食品安全,堅決遏制各類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提高群眾消費安全感和滿意度。

——習近平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於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到今天整整4週年。

幾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在新消法的框架下,積極應對新問題、新情況,相繼出臺了多部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的民事、刑事司法解釋,並多次發佈相關典型案例。一方面加重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強化經營者的義務,另一方面充分細化消費者權益,加強社會誠信建設,明確公益訴訟細則,在統一和規範法律適用的同時,也為消費者編織起嚴密的權益保護網絡。

從“舌尖上的安全”開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3月9日作的工作報告中指出:“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懲治力度,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4.2萬件,努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權和‘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藥品安全直接關係著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是消費者權益保護中的重中之重。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在新消法通過之後很快就開始對食品藥品案件的審理情況進行調研,並於2014年1月向社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正式施行日期也是2014年3月15日,和新消法同步——司法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從“舌尖上的安全”開始。

消费者权益保护:编制严密法网,维护诚信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在發佈規定的同時,也向社會發布了五起食品藥品糾紛典型案例。通過這五個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闡釋了規定中的幾項重要內容,如“知假買假”仍可索賠;虛假食品藥品廣告代言人、推銷者和認證機構承擔連帶法律責任等,向不良商家發出了今後必須誠實經營的警示和警告。

最高人民法院保護“舌尖上的安全”的腳步並未就此停住,而是很快將目光轉向更加嚴重的危害“舌尖上的安全”的違法行為。

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直接劍指嚴重危害藥品安全的生產和銷售行為。

為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及社會公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促進“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以及上述司法解釋的貫徹實施,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十四起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典型案例,規範此類案件審理的同時,也對其他此類違法犯罪者形成震懾。

消费者权益保护:编制严密法网,维护诚信秩序

加強維護公民信息安全

“堅決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會同公安部等部門出臺適用法律意見,審結徐玉玉被詐騙等案件1.1萬件。出臺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司法解釋,嚴懲洩露個人信息、非法買賣信息等犯罪行為,維護公民信息安全。”周強院長在工作報告中如是說。

隨著信息技術和互聯網技術的進一步發展,互聯網購物、互聯網金融的新興事物不斷普及,但這也導致消費者個人信息洩露成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徐玉玉的悲劇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就是因為個人信息洩露導致的。近年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仍處於高發態勢,而且與電信網絡詐騙、敲詐勒索、綁架等犯罪呈合流態勢,社會危害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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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相關典型案例,根據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有關法律適用問題作了全面、系統的規定,對於強化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維護人民群眾個人信息安全以及財產、人身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公益訴訟構建誠信秩序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公平誠信消費市場秩序、提升消費信心、拉動經濟增長,是經濟新常態下人民法院面臨的新任務。

2016年4月,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公平誠信消費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關於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编制严密法网,维护诚信秩序

公益訴訟解釋嚴守立法本意,堅持問題導向,注重可行性與可操作性,立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現狀以及消費群體糾紛經營者與消費者信息不對稱、地位不平等、維權成本高等消費市場的個性特徵,注重對消費維權的實質救濟,明確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原告資格、適用範圍、消費領域社會公共利益類型化、管轄法院、原告處分權的限制、公益訴訟與私益訴訟的關係、請求權類型及責任承擔方式、裁判既判力等問題。

另外,公益訴訟解釋保持原告主體資格的適度開放性,適度擴大了可訴範圍,將消費領域的社會公共利益界定為人數眾多且不特定的消費者共同利益並予以類型化,以規範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與此同時,公益訴訟解釋進一步釐清了消費公益訴訟與私益訴訟關係,並規定私益訴訟可以搭公益訴訟“便車”。

實踐表明,公益訴訟解釋體現了行政權與司法權的銜接,形成多元化救濟手段合力,共同維護消費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使得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邁入一個更高的境界。

圖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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