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朋好友聚會間
觥籌交錯中
總有人不聽勸阻地發動汽車
別以為小酌一口沒事
靈敏的酒精探測儀器將查到你的
每一縷酒氣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是對每一位駕駛人安全出行的至理名言
但偏有人心存僥倖喝了酒還開車
直屬二大隊
5月25日午時,直屬二大隊一中隊利用午間休息時間組織民警開展查酒駕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已查獲一起涉酒,取得顯著成效!
績溪大隊
5月24日上午9時許,績溪大隊城區中隊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時,發現一輛小型麵包車,由皖南人家往雙橋方向行駛,該車行車軌跡略有偏移不穩。執勤民警迅速上前將車輛攔截,當駕駛人下車時,還未開口說話,民警便聞到他嘴裡濃厚的酒氣。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飲酒駕駛。
經詢問得知,駕駛人程某某在23日晚與朋友一起喝了不少酒,以為喝“隔夜酒”沒感覺到頭疼頭暈就可以開車上路了、。隨後,民警依法給予程某某相應處罰。所謂的“隔夜酒”,是市民的一種通俗說法,民警查處酒駕不是以駕駛人飲酒後和再次駕車間隔的時間長短為依據,而是憑酒精測試儀等儀器進行測試的酒精含量為準,所以,一定要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隔夜酒後最好不要立即開車。
酒駕處罰標準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希望每一位朋友
都能杜絕酒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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