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原告楊某訴被告陳德義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0183民初7855號民事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被告陳德義應償還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本院於2017年2月10日立案執行,並於2017年3月2日向被執行人陳德義發出執行通知書,但其至今仍未履行。
執行案號:(2017)豫0183執1131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陳德義
性別:男
年齡:50
住址:新密市曲梁鄉鄉直居委會下牛街6號
身份證號:410126********0734
執行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23785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0371-69898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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