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大學生疑因不堪網貸服毒身亡,網貸平臺有權向家屬追債嗎?

上善若水漲船高

相信大家對於“網貸”多少都有點了解,最熟知的就是校園貸了。每年都會發生幾起這類事件。學生社會經驗少,閱歷淺,一時缺錢的情況下,頭腦一熱就會去網貸,因為網貸下錢快,方便。但是一不小心就要付出高額的利息。

主題中的這位學生,也是陷入了網貸的高額利息中。據瞭解,這位學生借款均為分期貸,每期還款數百到一兩千不等,其中有一筆總額為9000餘元。在手機內的一個文件夾裡,存著9個貸款APP,經過查詢後。從2016年開始,一共在網上53個平臺借了分期貸款。雖然數量很大,但借款並不多,總計數萬元,但是利息卻很驚人。於是毀掉了一個正值青春的孩子。

那麼這位學生已經離開人世,他生前在網貸平臺上的借款是否需要家屬償還?

首先,需要判斷網貸利率是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民間借貸法律關係中年利率在24%以下的,受法律保護;若網貸利率超過24%法律不予保護。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債權人有權在債務人的遺產範圍內向繼承人要求償還債務。若這位學生留有遺產並且繼承人(本案例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父母)表示繼承的,應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可不予償還。

若這位學生未有遺產的,債務消滅,不用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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