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收回扣會對醫藥行業帶來哪些變化?為什麼國家要從源頭上打擊

Dr.2前面寫過一篇《為什麼醫生會收回扣?》的文章,有很多醫生朋友發來意見,他們主要的觀點有:

1. 醫生收入低,收取回扣相當於用市場化的方式進行補貼。

2. 醫生收不收回扣都要開藥,不收就是便宜了藥商嗎?

3. 藥價虛高又不是醫生定的,回扣應該是招標和審批的問題。

其實這些想法,也對也不對,無論從理論還是實際出發,我們會發現醫生收回扣確實是會對醫藥行業產生巨大的影響。下面就對這幾種觀點分別進行解析。

醫生收入低,收取回扣相當於用市場化的方式進行補貼。

當然,各行各業都有潛規則,但沒有人把潛規則當做合理。各行各業誰不辛苦?誰不覺得自己的收入和付出不成正比?而醫生是普遍最容易高估自己的群體之一,他們一直以來都被一群群的藥商器械商捧著哄著,以至於很多人對自己形成了不恰當的認知,其實從醫只是一份工作,跟其他工種在形式和內容上並無太大不同,工作後獲得一份相應的收入回報,本質上就是為人民服務的一個工種。

如果要說潛規則,很多官員也覺得自己付出太多收入太少,那是不是就可以心安理得去貪汙受賄?很多老師覺得教書太辛苦收入太少,那就可以故意不好好上課,課後讓孩子參加他辦的學習班?出租車司機一天工作10-12個小時,異常的辛苦,是不是他就能以這個理由給顧客繞路?

醫生收受回扣,本質上就是利用這些壟斷的公權力和資源,然後變相地認為這些都是由於自己的努力,所以去收受一點回扣覺得是對自己辛苦的補償。這其實本質上和公務員以辦事為名義收好處費沒有什麼太大區別。

醫生收回扣會對醫藥行業帶來哪些變化?為什麼國家要從源頭上打擊

在Dr.2之前寫的一篇文章《【重磅】國家監察法實施在即,醫藥產業反腐敗反商業賄賂大戰一觸即發!》中就有提到,這次新的國家監察法的誕生,對國企人員、公立醫療機構的人員來說是一個緊箍咒,收受賄賂被舉報的話,有可能會無視金額大小而直接被國家監察部門受理,而國家之所以把公立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納入監察是符合法理的。

醫生收不收回扣都要開這些藥,不收就是便宜了藥商嗎?

醫生收回扣會對醫藥行業帶來哪些變化?為什麼國家要從源頭上打擊

給醫生回扣的方式既然行之有效,那藥企就不需要學術營銷了。因為不合規的方式效果確實是好,相當於“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直達決策環節,有效利益驅動,當月投入當月見效,還能快速反饋。如此一來,藥企就不會重視營銷體系的建設,甚至只從買房中介或從農村招聘一些低水平的業務員,連培訓都不需要就可以上崗,乾的活本質上無非就是給醫生回扣做客情,一招鮮吃遍天。

這樣就完成了快速簡單的低成本連鎖複製,但從群體來說,很多醫藥代表淪為不合規醫藥營銷的載體,本身的地位和口碑開始變差。

在雪崩來臨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所有收受回扣的醫生每個個體都聚成了一個合力,讓醫藥工業、醫藥商業進入了畸形化的發展,並且不斷反饋循環。

藥價又不是醫生定的,回扣應該是招標和審批的問題。

其實這是一個互為因果的問題。就是因為醫生收回扣,藥企才會想盡一切辦法通過各種“正的歪的”方式提高藥品招標價,把一些價格比較低的藥擠出去,引起市場經濟的喚醒利益驅動反饋,所以在這條因果線中,並沒有無辜的人。

每一個收回扣醫生的蝴蝶效應,會導致醫藥行業深層次的颶風。

就像環保公益組織說的一樣,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既要阻止偷獵行為,也要從消費端去抑制購買和消費。不能因為大象已經被殺了,覺得象牙不取不買就浪費了,其實正是因為有人會買象牙,才導致大象被殺。因此從雙端都要進行控制!

類比一個極端的例子,經常有人呼籲,在拐賣婦女兒童的案件中,賣家受到重判的同時,買家同樣要入刑,因為有買孩子的才有偷孩子的,有需求才有市場,這些都是一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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